主营业务:向政府与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同业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国际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业务、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私人银行业务、养老金融业务、出国金融业务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政府与机构、企业、同业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7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综合禀赋优势,以全面建设“四有”[“四有”即:有担当、有价值、有特色、有温度。
]银行、跨入世界一流银行竞争前列为发展愿景,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实施“五个领先”[“五个领先”即:领先的财富管理银行、领先的综合融资银行、领先的交易结算银行、领先的外汇服务银行、领先的数字化银行。
]银行战略,打造有特色、差异化的中信金融服务模式,向政府与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同业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国际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业务、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私人银行业务、养老金融业务、出国金融业务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政府与机构、企业、同业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24年末,本行在国内153个大中城市设有1,470家营业网点,在境内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银行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家附属机构。
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31家营业网点和2家商务理财中心。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有3家子公司。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理财子公司。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联合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
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7家营业网点和1家私人银行中心。
本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在党和国家战略大局中找准金融定位、履行金融职责,坚持做国家战略的忠实践行者、实体经济的有力服务者和金融强国的积极建设者。
成立37年来,本行已成为一家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25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全力抢抓市场机会,主要指标保持稳健,经营业绩总体延续向上向好发展态势。
本集团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98,981.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3%。
贷款及垫款总额57,824.8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23.53亿元,增长1.09%。
其中,公司贷款(不含贴现)余额32,120.7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39.60亿元,增长10.45%;贴现贷款余额2,121.4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377.57亿元,下降52.85%;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余额18,933.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9.46亿元,增长1.06%;信用卡贷款余额4,649.2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37.96亿元,下降4.87%。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90,559.3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9%。
客户存款总额60,673.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90.98亿元,增长5.00%。
其中,公司存款余额42,934.8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68.97亿元,增长4.30%;个人存款余额17,738.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22.01亿元,增长6.75%。
2025年1-9月,本集团净利润持续稳健增长,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533.91亿元,同比增长3.02%。
实现营业收入1,565.98亿元,同比下降3.46%;其中,利息净收入1,077.02亿元,同比下降2.06%;净息差1.63%,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第三季度环比提升0.02个百分点。
非利息净收入488.96亿元,同比下降6.40%,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6.88亿元,同比增长5.75%。
报告期内,本集团成本管控成效显现,业务及管理费用447.53亿元,同比下降4.17%,成本收入比28.58%,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
1987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成立中信实业银行。
2004年4月1日,银监会批复同意中信实业银行增资至140亿元。
2004年12月,中信集团向中信实业银行拨付资本金25亿元人民币。
2005年3月25日,银监会批准中信实业银行增资至177.9亿元。
2005年8月,中信实业银行正式更名为中信银行。
2006年4月13日,中信集团与中信国金签订协议,约定以2005年12月31日为转让定价基准日,中信集团向中信国金转让本行19.9%的权益,转让价格以本行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后的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基础,溢价15.3%,且不低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实际总对价为约53.008亿港元。
作为对价,中信国金向中信集团定向发行新股。
2006年12月31日,由中信集团与中信国金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本行整体改制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注册资本3,111,311.14万元人民币,中信集团持有本行2,639,420.22万股,占本行A股和H股发行前全部股份的84.83%;中信国金持有本行471,890.92万股,占本行A股和H股发行前全部股份的15.17%。
2007年,本行控股股东中信集团与境外战略投资者BBVA签订了《股份及期权购买协议》。
根据协议,BBVA于2007年3月1日完成认购中信集团公司所持本行股份1,502,763,281股,占本行A股和H股发行前全部股份的4.83%。
2007年4月27日,本行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上海601998,香港998HK)。
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共发行A股2,301,932,654股,H股5,618,300,000股(包括中信集团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国有股份以及BBVA和中信国金分别行使的反摊薄权利和追加认购权利购买的新股)。
发行价:A股5.8元,H股5.85港元。
公开发行后,本行共有A股26,631,541,573股,H股12,401,802,481股,总股本39,033,344,054股。
2009年2月,BBVA在全球金融危机的环境中逆市增持中信银行,将其持股比例提高到10.07%。
2009年12月3日,BBVA又行使其于2006年11月22日与中信集团签订的股份及期权购买协议(经修订)项下所享有的期权,从中信集团购买1,924,343,862股中信银行H股。
本次增持的股份于2010年4月1日完成交割。
至此,BBVA持有本行5,855,001,608股H股股份,占本行已发行股本的15.00%。
2011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63号)和《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52号)核准,本行分别进行了A股和H股配股,并分别于2011年7月和8月完成了相关发行事宜。
本次配股合计发行了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5,273,622,484股A股及2,480,360,496股H股,本次配股最终共募得资金257.86亿元人民币。
2013年10月17日,中信股份受让BBVA持有的本行2,386,153,679股H股股份,约占本行股份总数的5.10%。
截至2013年10月21日,中信股份增持中信银行股份事项已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交割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中信股份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增至66.95%,BBVA继续持有公司9.9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