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
其所属的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公司将国有文化企业的优势引入地产领域,结合文化产业开发房地产,打造文化地产品牌。
公司是以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街区开发为依托,同时推进周边商、住项目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目前已建成和在开发的项目有12个:凤凰和鸣、凤凰和熙、凤凰和美、凤凰山庄、凤凰和睿、苏州凤凰文化广场、南通凤凰文化广场、合肥凤凰文化广场、镇江凤凰文化广场、泰兴凤凰文化广场、宜兴养老项目,开发总建筑面积约260万平方米。
(一)公司项目销售和租赁情况2026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目累计实现销售面积约2.20万平方米,累计实现销售金额约4.06亿元。
其中,南京紫金和旭府项目累计签约24463.48万元,剩余可售住宅面积48781.06平方米;镇江凤凰和颐居项目累计签约12655.91万元,剩余可售住宅面积80959.07平方米;宜兴凤凰怡然居项目累计签约2640万元,剩余可售住宅面积438.91平方米;南通项目、盐城项目、合肥项目累计签约445.77万元,剩余的主要商业办公可售情况为:南通项目20298.28平方米,盐城项目63926.26平方米,合肥项目68063.37平方米。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目累计实现租赁收入1895.70万元。
其中盐城凤凰文化广场实现租赁收入540.59万元,合肥凤凰文化广场实现租赁收入776.28万元,南通凤凰文化广场实现租赁收入310.46万元,其余项目合计实现租赁收入268.37万元。
(二)紧扣监管规制,做实合规治企合规经营是公司立足发展的根本。
2026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对标各项监管规则和政策要求,持续夯实公司经营治理根基。
全面梳理监管条例、行业规范与上市主体管控标准,把合规理念嵌入决策、运营、风控全流程,严守各项法律法规与监管红线,压实各级管理主体合规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制度修订与合规宣传,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作规范、监管有效的运营管理格局,保障企业持续稳健有序发展。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股办[1995]9号文批准,由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国家建材局秦皇岛玻璃研究设计院、渤海铝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北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并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名称由"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