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费和运营管理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公路;机械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工业生产资料,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1999]14号文批复同意,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路公司”)联合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建省公路物资公司、福建福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和福建省畅达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
本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
2026年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整体平稳,呈现"生产稳、出口强、消费弱、投资慢"的分化格局,上半年GDP同比增长4.7%。
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总体平稳,全国公路货运量保持增长,为公司路产货车通行需求提供了基础支撑。
但受上半年成品油价格总体上行影响,货车运营成本明显增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部分中短途货运需求及货车出行频次;与此同时,ETC优惠政策延续对通行费收入端形成持续摊薄,周边高铁网络的分流效应则进一步对客车流量形成挤压。
上述多重因素叠加,使公司所辖路段的客货车流结构及通行费收入面临一定阶段性压力。
公司收入和盈利主要来源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主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1亿元,同比减少2.94%;高速公路通行费分配收入14.24亿元,同比减少3.07%(其中泉厦段实现分配收入5.83亿元,同比减少3.16%,福泉段实现分配收入7.72亿元,同比减少2.88%,罗宁段实现分配收入0.69亿元,同比减少4.51%);净利润6.14亿元,同比减少7.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9亿元,同比减少6.76%,每股收益0.185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9%。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主业提质,稳步推进G15沈海高速泉厦段扩容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二是强化科技赋能,以宁德南智慧收费站为试点,投用自助服务机器人,推进关键节点智慧通行系统建设,助力运营管理数字化转型;三是注重投资者回报,连续两年实施中期分红,以实际行动落实公司市值管理策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红利;四是强化投资者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同时采用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
公司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体[1999]14号文批复同意,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路公司)联合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福建省公路物资公司、福建福通对外经济合作公司和福建省畅达交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
2000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发行字[2000]190号《关于核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同意本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万股。
本公司于2001年1月5日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万股。
此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6.66元。
2001年1月12日本公司收到募股资金1,304,694,000.00元,发行后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685,000,000.00元。
2001年2月9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20,000万股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