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长期深耕三元材料技术与产品开发,近年来重点开拓磷酸铁锂产品,同时多元化布局锰酸锂、磷酸锰铁锂、钠电正极材料、固态电池材料等前沿技术路线,从而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产品解决方案,同时分散单一技术路线的市场风险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甘肃金川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6.57亿元,是世界500强企业甘肃金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主营产品为三元材料、锰酸锂、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及钠电等正极材料,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池三大领域。
公司构建了多元化产品矩阵,并在高功率、高电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制造方面建立了优势。
公司产品凭借着高安全性能、高能量密度、低成本优势深受客户与市场好评,进入了国际主流车企供应链。
2006年11月2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设立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批复》(通开发管(2006)393号),同意瑞翔有限成立,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湖科公司以相当于675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比75%,刚果瑞翔以美元现汇出资225万美元,占比25%。
投资双方首期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20%,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其余部分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缴清。
2006年11月16日,瑞翔有限获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65675号)。
同日,瑞翔有限经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
2007年8月20日,南通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通大华外验(2007)037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8月1日,瑞翔有限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180万美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9年12月18日,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瑞华外验(2009)20号),截至2009年12月17日,瑞翔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720万美元。
瑞翔有限设立时两期出资均已经容诚会计师复核并分别出具容诚专字[2026]200Z0743号、容诚专字[2025]200Z0968号《验资复核报告》。
2025年11月3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3675号),经审计,瑞翔有限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母公司净资产为411,099.68万元。
2025年11月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5457号),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瑞翔有限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为553,982.27万元。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备案。
2025年12月11日,瑞翔有限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甘肃金川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
2025年12月15日,金川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甘肃金川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瑞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瑞翔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相应折为股份公司657,062,888股股份。
2025年12月19日,瑞翔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瑞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瑞翔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4,110,996,764.74元为基础以6.256626:1的比例进行折股,相应折为股份公司657,062,888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657,062,888元,其余净资产3,453,933,876.74元计入资本公积。
全体发起人股东按照其原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比例的股份。
2025年12月20日,瑞翔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相关事项。
2025年12月21日,发行人召开股份公司成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治理制度等议案。
2025年12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206号),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22年12月1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425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56,791.25万元,并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备案。
2022年11月6日,瑞翔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其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10亿元,增资价格以2022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基准。
2022年11月29日,金川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瑞翔有限以增资扩股方式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10亿元,增资价格以2022年9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基准,根据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结果决定本次增资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以及最终融资金额。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于2023年1月18日出具的《增资凭证》(项目编号:G62022BJ1000137)以及参与本轮增资扩股的投资人于2023年1月18日签署的《增资协议》,本次融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9,540.5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金额均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价格为10.4815元/股。
2024年9月24日,金川集团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实施B轮融资方案,募集现金不超过30.4亿元,同意金川科技园及镍都基金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公司B轮融资,其中金川科技园出资11亿元现金、镍都基金出资0.4亿元现金;同意金川科技园以持有的金麟锂电的4亿元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2024年10月25日,瑞翔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股权融资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股权融资募集金额不超过34.4亿元。
本次增资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5月31日。
除原股东金川科技园与镍都基金在上述增资目标范围内参与本次增资外,其余投资者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募集,最终增资价格、增资金额及投资方均以挂牌结果为准。
原股东金川科技园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3日与瑞翔有限签署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金川科技园本次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合计增资150,678.58万元,合计新增注册资本13,684.2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11亿元,以其所持金麟锂电81.6327%股权评估作价出资40,678.58万元。
原股东镍都基金于2025年1月3日与瑞翔有限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4,000万元,均为现金出资。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的《增资凭证》(项目编号:G62024BJ1000073)以及参与本轮增资扩股的投资人于2025年3月签署的《增资协议》,本次公开挂牌融资总额为165,630.35万元,其中15,042.0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金额均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4747-02号),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1.01元/股。
2025年5月20日,瑞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吸收工银甘国投、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建信投资、公航旅基金、现服基金、南瑞投资、上海综改基金成为公司新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8,206.29万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
2026年3月25日,甘肃国投集团批复同意兴陇基金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兴陇资本转让其所持发行人764.70万股股份;2026年4月8日,金川集团董事会决议同意金川科技园回购兴陇基金所持发行人1,000万股股份并予以处置。
2026年5月11日,金川集团董事会决议同意湖科公司向金川科技园无偿划转其所持发行人33.65%股权(对应22,111.47万股股份)。
2026年5月20日,湖科公司与金川科技园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湖科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2,111.47万股股份划转给金川科技园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