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兰州助剂
- 企业英文名: Lanzhou Auxiliary Agent Plant Co.,Ltd.
- 实际控制人: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市代码: 874044.NQ
- 注册资本: 11447 万元
- 上市日期: 2023-10-24
- 大股东: 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比例: 84.624%
- 董秘: 刘明玉
- 董秘电话: 0931-7766493
-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会计师事务所: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李强、林雪梅
-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秦川镇西小川村淮河大道西段778号
- 注册地: 甘肃
- 成立日期: 1984-12-31
-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000224520902D
- 法定代表人: 李维柏
- 董事长: 李维柏
- 电话: 0931-7766493
- 传真: 0931-7766467
- 企业官网: lanquan.gsstic.com
- 企业邮箱: info@lanquan.com
-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秦川镇西小川村淮河大道西段778号
- 邮编: 730300
- 主营业务: 有机过氧化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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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是1966年为解决我国第一套大型引进乙烯项目—兰州石化高压聚乙烯关键催化剂的国产化问题,由国家科委立项、原化工部投资兴建的中国第一家有机过氧化物专业工厂,2017年完成脱钩改制,为甘肃科技投资集团所属子公司,企业2021年1月全体搬迁至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
公司主导产品为有机过氧化物系列、酰氯系列、荼磺酸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聚羧酸系列减水剂、聚乳酸等产品。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两个省级工程实验室。
主要客户为中石化、中石油及中海油等大型石化公司,产品出口三十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出口占总销售的20%左右。
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多年来发扬“诚信、质朴、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以“帮助客户更加成功”为企业经营理念,以“奉献社会、振兴企业、造福职工”为企业核心价值观。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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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2月5日
甘肃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在(67)甘建一字第074号文中明确规定兰州助剂溶剂厂为甘肃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前身)贯彻“五七指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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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31日
兰州市安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工商企业开业许可通知书》(安工商企字[1984]第5号),核准西北师范大学登记设立兰州助剂厂,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金855.0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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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14日
兰州市安宁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所对兰州助剂厂注册资金进行审验,经审验兰州助剂厂实有资金1,041.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70万元,固定资金87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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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15日
兰州助剂厂申请变更注册资金,注册资金由1,041万元变更为1,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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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21日
兰州市安宁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所对兰州助剂厂注册资金进行审验,确认兰州助剂厂系国有企业,原注册资金1,041万元,九五年年检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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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3日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7]54号),要求省直部门管理企业进行改制脱钩整合重组,对所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清产核资后按照整合重组、改制退出、关闭注销三种方式分类,一企一策制定移交协议及整合重组、改制退出、关闭注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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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
甘肃省教育厅出具《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清产核资审计项目确认表》,对甘肃立信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助剂厂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兰立浩专审字(2017)第387号)进行确认,认为审计内容要素齐备、数据完整,审计结果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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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
甘肃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西北师范大学对所属相关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复核及批复的批复》(甘教审[2017]7号),同意西北师范大学对兰州助剂厂清产核资结果的复核及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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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国资委和甘肃省教育厅三方签订《关于兰州助剂厂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西北师范大学、甘肃省教育厅同意将兰州助剂厂产权无偿划转予甘肃省国资委,划转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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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
甘肃省国资委下发《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兰州助剂厂整体改制为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甘国资发改革[2017]393号),同意兰州助剂厂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全称为“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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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
甘肃省市监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甘)名称变核内字[2022]第6200001001051】,核准助剂厂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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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希格玛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助剂厂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希会审字(2022)5407号]《审计报告》,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30日,助剂厂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84,731,826.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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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8621号]《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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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1日
甘肃科技集团出具《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该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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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
助剂厂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以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按原持股比例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折合11,447万股,每股面值1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270,261,826.28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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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冯国保为职工董事,选举刘宜为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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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发起人甘肃科技集团、湖南方锐达、致远壹号共同签署了《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住所、宗旨、经营范围、公司设立的方式和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股本结构、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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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关于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关于审议<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了周友三、李维柏、冯国保、熊然、焦光联、成炳彦、于文燕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郭永平、张新录为非职工监事,与刘宜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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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友三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李维柏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正志、孙海奎、牛宏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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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郭永平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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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
甘肃国投出具《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制有关意见的函》,要求甘肃科技集团自主决策助剂厂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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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
甘肃科技集团出具《关于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制方案的批复》(甘科投[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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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0日
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取得甘肃省市监局核发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为91620000224520902D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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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
希格玛出具了希会验字(2023)0017号《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贵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暨创立大会决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470,000.00元,由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人民币384,731,826.28元,按3.3610:1比例折合股本人民币114,470,000.00元,余额人民币270,261,826.28元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