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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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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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锐思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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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Chengdu Raise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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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赵齐,高燎,高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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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3788.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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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1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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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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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高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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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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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高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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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28-613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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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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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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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黄敏、武兴田、叶梓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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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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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康强二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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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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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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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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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1308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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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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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高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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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8-613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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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8-61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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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raiseep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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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gaozhu@raiseep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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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成都高新区康强二路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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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6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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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向电力行业客户提供以定制化设备为核心、以自研核心技术为支撑的脱硝还原剂制备系统以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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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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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788)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致力于主要为火电行业提供废水、废气、废固处理系统解决方案、设备系统集成和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是目前国内最具技术竞争力(高度专业化和占领细分市场)的环保公司之一。公司占地面积30余亩,于2015年1月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电力行业的: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子系统设备系统集成和工程承包(其中脱硝还原制备系统全世界领先、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国内领先)火电厂水处理系统的设备系统集成和工程承包火电厂节能改造项目的工程服务和工程承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拥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资质,连续多年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公司奉行“锐思、奋进、求诚、尽责”的经营理念,投身电力和电力环保工程建设并不断开拓新领域,研发新技术,拥有“烟气脱硝液氨储备及蒸发系统”、“烟气脱硝所需还原剂的尿素水解系统”、“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方法及系统”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专利和新型实用专有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各大发电厂。公司是中国环境环保产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节能环保分会、烟气污染治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四川省高科技产业化协会会员单位,国家“863”课题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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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由高进章、高燎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的企业名称为“成都锐思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2月2日,高进章、高燎共同签署了《成都锐思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锐思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高进章、高燎各出资25万元。1999年2月5日,成都新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成新验【1999】第7号)《验资报告》,对锐思有限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1999年2月5日,锐思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款25万元,其中股东高进章出资12.5万元,股东高燎出资12.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1999年2月11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锐思有限的设立登记,并向锐思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成工商(高新)字51010920003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锐思有限登记的注册资本为25万元。
2014年12月12日,锐思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1)将锐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锐思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2)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审议通过公司的股改方案,以截至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5,508,922.61元,扣除1,151,000元现金股利后的净资产值84,357,922.61元,按照4.16582:1的比例折合成公司股本20,250,000股,每股面值1元,超出股本总额部分64,107,922.61元作为资本公积。2014年12月12日,成都市工商局签发“(成)登记内名变核字[2014]第00379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锐思有限名称变更为“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8日,锐思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约定了关于锐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2014年12月29日,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用的议案》《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制定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议案。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公司董事长,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设立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且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2014年12月30日,华信出具“川华信验(2014)6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锐思有限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85,508,922.61元,扣除1,151,000.00元现金股利后的净资产值84,357,922.61元,按4.16582:1的比例取整折合20,250,000股股份作为公司的股本,每股面值1元,超出股本总额部分64,107,922.61元作为资本公积。截至2014年12月29日,锐思环保已经收到发起人投入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20,250,000.00元,资本公积64,107,922.61元。2015年1月7日,公司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10109000136222”的《营业执照》。
2000年4月26日,四川新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川新验【2000】第010号)《验资报告》,对锐思有限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00年4月26日,锐思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款25万元,其中高进章出资12.5万元,高燎出资12.5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00年7月13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锐思有限登记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14年12月10日,锐思有限、锐思有限的全体股东与达晨创丰签订了增资协议,约定锐思环保的注册资本由2,025万元增加至2,2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25万元由达晨创丰以货币形式缴纳,增资价格为19.11元/注册资本。2014年12月10日,锐思有限及其全体股东与达晨创丰签署了《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锐思有限增资225万元,由达晨创丰以4,300万元的价格认购,其中2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0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公司与达晨创丰签订了对赌协议,目前该协议已经解除,详见“第一节、基本信息”之“三、公司股权结构”之“(五)其他情况”。201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向达晨创丰增发22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总认购价款为4,300万元,发行价格高于票面价值部分共计4,075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5年3月27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19年8月30日,锐思环保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至五千零四十万元的议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从2,250万元增至5,040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章程修正案>的议案》。2019年8月30日,锐思环保制定了章程修正案。2019年9月1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2022年4月,赵艳与唐益骁签订了《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赵艳将其持有的锐思环保股份103.8744万股转让给唐益骁,转让价格为103.8744万元,转让单价为1元/股,由于赵艳与唐益骁系母子关系,本次转让系直系亲属之间的转让,所以转让价格较低。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