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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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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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
ST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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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Donghai Greatwall Petroleum&Chemical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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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
高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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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代码:
873331.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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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7025.16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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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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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
高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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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7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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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
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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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电话:
0574-8185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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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批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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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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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高敏建、许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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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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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北仑区小港红联外塘路410号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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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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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9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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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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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70481868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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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继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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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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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4-8185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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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74-8799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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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官网:
www.dhcc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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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邮箱:
127405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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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红联外塘路410号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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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31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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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及燃料油、轻循环油等非成品油及其他石油化工产品的批发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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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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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流通协会理事单位。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红联外塘路410号,成立于一九九七年。公司主营: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的仓储、批发及零售;码头危化品散装、散卸、建材装卸和仓储等业务,是专业的油品批发及零售企业。业务覆盖浙江全境并辐射周边省市,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销量名列前茅。企业拥有自己的油品码头,在油品的储备和转运上具备较强优势,同时长期拥有两个加油站,部分油品供应直接面对终端客户,可确保库存量的消化、企业销售的各类油品大都与宁波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加油站、企业发电相配套,需求量大,多年经营来已经建立了稳定的购销网络。我国在2015年内放开原油、成品油的进出口限制,公司将充分利用这一发展契机,利用宁波-舟山港的天然优势,融合国家推出的“一带一路”产业政策,扩大现有油库仓储规模,引进国外战略伙伴,优化油品资源,进一步合作开发加油站零售终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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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进程:
长城有限系由自然人吴秀润、沈蓓出资,并于1997年11月18日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秀润,经营范围为:化工原料,机电设备(除汽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通讯器材、汽车配件、五金百货、针纺制品,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汽油、柴油、机油限零售。1997年5月20日,宁波北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仑会评字[1997]75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现行市价法,确认吴秀润投资长城有限的外购柴油总评估价为人民币315,000元。1997年5月20日,宁波北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仑会验资[1997]1148号《验资报告书》,经确认,截止1997年5月20日,宁波市北仑长城油料物资有限公司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51.5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金1.50万元,与上述投入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51.50万元。
1998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沈蓓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40%股权全部转让给宁波市北仑区长城加油站。1998年4月22日,沈蓓与宁波市北仑区长城加油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沈蓓将其持有的长城有限40%股权转让给宁波市北仑区长城加油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00元/出资额,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2018年5月10日,长城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并确定了相关重大事项,包括股份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发起人认购股份形式及认股数、筹委会及其职责、发起人的责任、债权债务的处理、违约责任、协议的修改和终止、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等。(2)2018年10月24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瑞华审字[2018]33080027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5月31日(基准日),长城有限的经审计净资产为人民币269,636,761.86元。(3)2018年10月26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8]第1873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5月31日,长城有限的经评估净资产为人民币31,286.58万元。(4)2018年10月26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确认截至2018年5月31日,长城有限经审计净资产为269,636,761.86元,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1,286.58万元。全体股东同意以经审计净资产以1.7976:1的比例折合股份,折合股份150,000,000股,每股1元,折合溢价部分119,636,761.86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并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2018年10月26日,长城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同事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选举高列挺、杨军辉、高继列、袁定丰、陈刚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选举乐峥燕、高世能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余聪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2018年10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高列挺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杨军辉为副董事长;聘任高列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军辉、高继列、袁定丰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新欣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刚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2018年10月2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乐峥燕为公司监事会主席。(6)2018年10月2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瑞华验字[2018]3308000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9月30日,东海长城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有限公司变更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269,636,761.86元作价折股,其中人民币150,000,000元折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119,636,761.86元作为资本公积。(7)2018年10月30日,东海有限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04818687K)。
财务指标/时间 |
总资产(亿元) |
净资产(亿元)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万元) |
资本公积(万元)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每股净资产(元)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