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医药产品技术的研发(非生产)、转让、服务。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技术的研发(非生产)、转让、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专项审批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技术的研发(非生产)、转让、服务。
致力于(1)技术转让,将自有技术转让给受让方,获得技术转让所得;(2)委托研发,客户委托我方进行特定产品技术的研发,并提供研发费用;(3)合作开发,合作双方共享产品上市收益;(4)自主研发,药品批文持有,委托药厂生产,授权公司销售,分享产品销售提成。
公司前身石家庄杏林锐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马希正、王春娟夫妇出资组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马希正认缴出资人民币40万元,王春娟认缴出资人民币1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上述出资业经石家庄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2年3月9日出具的“石永信验字[2012]第0163号”《验资报告》。
2012年3月16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编号为1301080000523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52号7栋1单元101号;法定代表人:马希正;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医药产品技术的研发(非生产)、转让、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专项审批的项目,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自2012年3月16日至2032年3月15日。
2015年11月2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12149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杏林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234,589.31元。
2015年11月21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和谊评报字(2015)1118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9月30日,杏林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8,259,688.42元,增值额为25,099.11元,评估增值率为0.3039%。
2015年12月6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杏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持有杏林有限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持股比例不变;同意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以经审计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本5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余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5年12月21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全体发起人股东出席了会议。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石家庄杏林锐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股本设置、股份公司筹备情况等议案,该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12087号《验资报告》,确认杏林有限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8,234,589.31元按1.4971980564:1比例折为5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6年1月11日,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1592461512M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