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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 - 001301.SZ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2-12-28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欧阳永跃
企业英文名
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
2008-09-27
董事长
欧阳永跃
注册地
河北
所在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尚太科技
股票代码
001301.SZ
上市日期
2022-12-28
大股东
欧阳永跃
持股比例
36.55 %
董秘
李龙侠
董秘电话
0311-86509019
所在行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熊树蓉;李双双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130130679932938G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河北
成立日期
2008-09-27
法定代表人
欧阳永跃
董事长
欧阳永跃
企业电话
0311-86509019
企业传真
0311-86509019
邮编
052463
企业邮箱
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县经济开发区尚太科技北苏总部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与总部位于石家庄市无极县,是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简称:尚太科技,股票代码:001301),是业内领先的新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自主研发、一体化生产与销售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在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锂离子电池是目前世界公认的新能源电池主导技术路线,是新能源电动汽车最核心的零部件,也是风光新能源的重要储能设施。

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一种主要原材料,与正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合称为锂离子电池四大原材料。

公司目前主要专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因其高倍率、长循环、低膨胀等优势,成为当今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市场的主流产品,终端主要应用于数码产品、新能源电动汽车、风光新能源储能等领域。

公司成立于2008年,一直专注于石墨粉体材料的研究与生产;2017年,公司由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服务转型为集负极材料自主研发、一体化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2年,公司先后在山西昔阳完成3万吨、5万吨、12万吨产线建设;2022年,公司在石家庄无极完成北苏总部建设,成功在深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023年将进行30万吨产线建设。

近几年,公司产能和资产规模逐年翻番,突飞猛进,市场份额和营收规模连年高速增长,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列,是行业内发展最快的企业之一。

目前公司已成为业内少有的、规模领先的以自建石墨化产能为核心的能够涵盖粉碎、造粒、石墨化、炭化、成品加工等全工序全部自主完成、实现一体化生产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

公司严苛把控品质关,提升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凭借稳定、优异、经济实用的产品提升客户粘性,屡获行业龙头客户青睐。

公司目前已与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瑞浦兰钧、宁德新能源、欣旺达、雄韬股份、万向一二三、远景动力、中兴派能等锂离子电池厂商建立起稳定共赢的关系。

2019年,公司荣获宁德时代“年度优秀供应商”称号。

2021年,公司荣获宁德时代颁发的“供应优秀奖”,国轩高科“年度钻石供应商”称号。

随着能源结构调整,国家“双碳”政策的实施,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和风光新能源储能市场持续高速增长,负极材料市场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全体尚太人将以“创新高效、团结拼搏、追求卓越、励精图治”为企业精神,以“技术推动社会进步”为企业使命,以“世界一流锂电负极材料企业”为企业愿景,戒骄戒躁,奋发图强,全力以赴将“尚太科技”打造成为世界知名负极材料品牌。

为达成公司愿景,实现公司使命,凝聚企业文化,公司将公司治理与企业管控深度融合,始终将社会责任、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方针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辅相成互相提升,共同推动锂离子电池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商业规划

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行业划分,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范畴下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之“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具体为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碳素制品制造。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1、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在电池充放电过程中,主要负责储存和释放锂离子,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电化学性能、循环寿命等。

负极材料主要可分为碳材料和非碳材料,目前,市场主流产品为碳材料中的石墨类负极材料,具体包括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近年来,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占据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市场的主要地位,因其综合性能好,在比容量、倍率性能、循环性能等方面均有不俗表现,兼具制备工艺成熟、低膨胀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以及消费电池。

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

(1)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如图所示:(2)产品主要生产流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周期较长,工序较多,不同工序的生产相对独立。

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由石油焦、针状焦等原料通过原材料预处理、造粒、预碳化、石墨化、炭化和成品加工等六大工序十余小工序制成,且不同应用领域或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所需要的工序不同,其中,石墨化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最核心工序,其所耗费的生产成本也最高。

六大主要生产工序如图所示:2、碳素制品除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外,公司其他产品主要是以石墨化焦为主的碳素制品。

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生产石墨化工序附属产品,其原材料为中硫煅后石油焦,依据其粒径的大小放置于石墨化炉内的不同区域,作为电阻料和保温料使用,经过石墨化炉高温热处理后,形成高碳含量的石墨化焦粒或石墨化焦粉。

由于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也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石墨化焦主要作为增碳剂,应用于钢铁行业和铸造行业,也可作为铝用炭素材料应用于电解铝行业。

公司碳素制品还包括金刚石碳源,其与石墨化生产过程工艺近似。

金刚石碳源为合成人造金刚石的重要原料,在高温高压环境下,有触媒、添加剂参与条件下合成金刚石单晶。

除上述产品外,公司石墨化生产中破损的石墨坩埚亦可以对外出售,主要作为增碳剂使用。

(二)经营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下游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产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

公司以客户提供的订单或销售预测为依据,并结合自身生产能力、生产周期、库存情况以及市场需求的判断制定生产计划,继而按照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并销售。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流程较长,各工序单独均可形成一个生产单元,相对独立,且生产周期、库存周期较长,促使外协加工成为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外协加工在整体生产环节的占比,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行业存在“以外协加工为主经营模式”和“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两类。

以外协加工为主经营模式,是指将石墨化工序或其他工序进行外协加工;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是指自建石墨化为主的从原料处理到成品的全工序生产线。

以外协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是指将石墨化工序或其他工序进行外协加工,以降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高资产周转率,快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从而实现以市场为导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的目的,从而获得市场。

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是指自建石墨化为主的全工序生产线,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同时对公司各工序设备的设计开发能力、工艺的控制能力以及生产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需要统筹全工序的生产,进行优化整合,便于有效控制产品品质的稳定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成本,以提高产品的长久竞争力,从而获取市场。

早期,行业内主要企业采取以外协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特别是石墨化工序,近年来,出于成本管控、品质管控的考虑,主要企业纷纷提高石墨化自供比例,通过一体化生产基地布局以提升公司竞争力。

近年来,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需求爆发式增长的影响,国内负极材料市场处于火热态势,一体化产能快速增加,以石墨化等为主的外协加工产能高速增长。

随着市场需求增速相对放缓,负极材料市场出现了白热化竞争局面,行业内企业产能利用率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趋势,部分新建企业以及石墨化外协加工厂商产能利用率不足,而头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厂商持续进行大规模产能建设,一方面应对仍旧保持增长的市场需求,一方面持续建设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一体化生产基地,实现降本增效,对传统生产基地进行改造。

由于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建设周期较长,资本开支规模较大,在新建产能建设期间,外协加工采购成为以公司为代表的头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厂商弥补短期产能不足,维持市场占有率的重要选择,随着相关新建产能建设的逐步推进,外协加工采购规模将呈现较大波动。

总体来看,一体化生产基地模式仍是行业内新建产能的主流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主营产品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采购物料主要包括焦类原料、电力、石墨坩埚等。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石油焦、针状焦、煅后石油焦等焦类原料。

针对上述原材料,公司执行以生产计划为核心的采购模式,根据生产计划,由运营中心生成物料需求,在公司生产会议通过后交由采购部执行。

焦类原料市场类比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特征,公司主要通过与厂商合作的贸易商进行采购,随着原材料采购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逐步扩大与厂商直接采购的规模。

电力为石墨化相关工序生产的主要能源,需求量长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稳定的电力供应对公司生产至关重要。

公司在设立生产基地时即考察所在地的电网、电力供应情况,与当地电力公司就电源性质、应急措施等达成协议,签署供电合同,执行统一采购。

石墨坩埚作为容器,装填负极材料半成品放置于石墨化炉内进行高温热处理,使用量也较大。

就石墨坩埚的采购,公司会依据生产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并就交货期、结算等情况进行磋商,最终确定供应商和采购数量,完成采购。

在市场需求快速增加的情况下,基于新一体化产能或部分工序产能建设周期较长的客观现实,公司制定外协加工的采购计划。

具体执行层面,公司依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并就产能不足的部分工序提出外协加工的采购需求,公司采购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品质部门对外协加工商进行技术工艺交流和实地考察,确认后就产品加工性能要求、交货期、结算条款等签订采购合同,并执行采购。

2、生产模式针对负极材料,公司以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作为主要依据,结合自身生产能力、生产周期、库存情况、市场需求的判断制定生产计划。

公司采用一体化生产模式,各个工序分工合作,全部工序自主完成,且各个工序紧凑分布于同一或相邻生产基地,能够控制全部生产流程。

基于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公司会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适时加大或减少外协加工的采购规模。

石墨化焦为公司负极材料石墨化的附属产品,其生产随石墨化工序生产而进行,公司不会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通过销售人员拜访、技术交流等方式与目标客户建立沟通机制。

其中,针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在达成沟通意向后,需要了解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开展研发、样品生产工作,经过送样小试、中试等阶段,最终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审查,实现批量供货,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除销售部门外,公司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同样与客户进行持续交流和沟通,多部门的协调合作构建了公司的全流程销售体系。

针对负极材料主要客户,公司在其生产基地附近设立异地仓库,便于客户开展产品检测,进行生产领用。

(三)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属于锂离子电池的上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与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领域市场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当前,锂离子电池是世界公认的二次电池主导技术路线,应用场景极为广泛。

目前,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

近年来,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领域终端市场需求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新能源汽车方面,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在整车出口方面,新能源汽车出口达106万辆,同比增长75.2%。

新能源汽车销量再创新高,同比增速再次突破40%,对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形成了直接的刺激。

根据GGII统计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达477GWh,同比增长49%。

储能系统方面,新能源发电侧装机量激增,海外新兴市场能源电力化加速,推动储能市场持续高速增长,根据GGII统计数据,2025年上半我国储能电池出货量达265GWh,同比增长达128%,国内储能电池出货量已经连续两个季度同比增速超过120%。

2025年1-6月,下游主要终端市场增速较快,同比增速远超2024年同期,受相关需求拉动影响,负极材料市场整体出货量实现高速增长。

根据GGII统计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129万吨,同比增长37%,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为117万吨,同比增长47%,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占总出货量比重达91%,天然石墨出货量10.6万吨。

动力电池适配的高比容量、高压实密度,高倍率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市场渗透率进一步上升,推动相关领域具有结构化供给优势的企业产销两旺,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上升。

近年来,受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拉动,负极材料行业在快速发展中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行业内以高比容量、高压实密度、高倍率、长循环寿命要求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并受益于相关终端产品更新迭代需求,渗透率快速提升,对原有产品进行了替代,给予具有较强技术开发实力,能够稳定供应高性能产品的厂商充分的业务机会,相关企业如公司紧跟行业技术需求,把握机会,市场份额快速提升,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水平,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另一方面,行业自身以及下游终端市场仍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主要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价格水平较低,行业整体利润率持续收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市场持续表现出“两极分化”的竞争格局。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2025年1-6月,公司业绩表现主要与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及盈利情况有关。

2025年上半年,公司高质量地完成了北苏二期项目的建设,主要工序逐步投产,自有产能大幅提升,新基地实现了工艺和装备的再次迭代,降本增效,并对存量设备进行更新,加强生产管理,提升了装备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企业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升。

在北苏二期基地投产的情况下,叠加公司新一代动力电池负极材料和储能电池负极材料产品市场渗透率的快速提升,终端市场需求刺激,推动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的高速增加。

2025年上半年,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达14.12万吨,与2024年同期相比增长超65%,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长速度。

在销售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虽然存在负极材料市场仍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价格水平较低,且原材料价格存在短期大幅波动等客观不利因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盈利指标依然实现了高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783.99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61.83%,实现净利润47,926.06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34.37%。

(五)主营业务分析2025年上半年,锂离子电池相关产业更新换代需求已经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更新迭代驱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普及提速,以高比容量、高倍率、高压实密度、长循环寿命为代表的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市场渗透率快速上升,产品差异化战略推动公司销售数量激增。

公司产品主要终端应用市场需求强劲,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在以旧换新政策影响下,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优势凸显;新能源发电装机量持续提升,大电芯储能系统快速提升。

新产品业务机会的增加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促使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激增。

产能建设方面,公司2025年上半年高质量完成了北苏二期项目建设,在产品和市场利好因素驱动下,新生产基地实现了“投产即达产”、“达产即满产”,产能利用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并且新基地部分采用新工艺及新设备,生产及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在销售数量高速增加的情况下,有力减缓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冲击,市场份额继续扩大,核心盈利指标突出,股东回报显著增强。

2025年上半年,锂离子电池相关产业更新换代需求已经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更新迭代驱动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普及提速,以高比容量、高倍率、高压实密度、长循环寿命为代表的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市场渗透率快速上升,产品差异化战略推动公司销售数量激增。

公司产品主要终端应用市场需求强劲,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在以旧换新政策影响下,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优势凸显;新能源发电装机量持续提升,大电芯储能系统快速提升。

新产品业务机会的增加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促使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激增。

产能建设方面,公司2025年上半年高质量完成了北苏二期项目建设,在产品和市场利好因素驱动下,新生产基地实现了“投产即达产”、“达产即满产”,产能利用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并且新基地部分采用新工艺及新设备,生产及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在销售数量高速增加的情况下,有力减缓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冲击,市场份额继续扩大,核心盈利指标突出,股东回报显著增强。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1、技术和工艺优势2017年起,公司从石墨化受托加工向一体化、全工序负极材料生产转型,将积累多年的生产工艺经验带入,实现了快速发展。

公司引入负极材料专业团队,整合原有的研发人员,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研发团队,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取得了丰硕成果。

特别是在石墨化环节,公司将积累多年的生产工艺经验带入,在工艺上有较明显的优势,能够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且公司仍在不断改进工艺,探索更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

在石墨化工序前,公司针对性地增加了焙烧工序,该项工艺能够提高石墨化炉的填装密度,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成本。

公司针对负极材料乃至锂离子电池行业进行了充分调研,在针对市场和客户需求深刻理解的基础上,选择主要的技术方向和技术路线,持续进行技术储备。

公司持续同下游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进行深入技术合作,交流研发经验,持续探索在比容量、压实密度、倍率等方面更为平衡的新一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公司同时在进行设备和工艺改进,将石墨化、炭化等工序积累的新工艺新装备应用于各种产品的生产,进一步提升原有产品的品质,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形成了较为突出的技术和工艺优势。

近年来,公司技术和工艺优势在负极材料产品更新迭代的大背景下,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

新一代负极材料产品性能综合性、一致性要求突出,加工性能要求极高,容错空间持续收窄。

公司持续进行核心装备和工艺研发,在前期优势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一体化生产的优势,大胆进行技术和工艺革新,淘汰改造相对落后的设备,对产品进行多层次、综合性地深入研究,保证了公司能够把握住业务机会,紧跟甚至开创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产销规模快速提升。

2、成本优势受益于长期生产实践和工艺积累下的石墨化以及其他生产工序的成本管控能力,以及一体化生产模式,公司成本优势较为突出。

公司曾长期经营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积累了丰厚的生产工艺、装备设计和生产管理经验,在多项核心工艺上均有独特设计,通过优化送电曲线,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近年来,公司持续探索更具规模效应、生产效率的石墨化和预碳化生产工艺,取得了突出成果,保障了自身的相对领先。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企业,公司负极材料生产全部工序均自主进行,特别是石墨化工序,自供率位居行业前列,极少采购委托加工服务,从而减少因委托加工导致的毛利流出。

公司能够控制全部生产流程,进而控制各工序成本,各个工序紧凑分布在同一生产基地,提升了整体生产效率,并减少了运输支出,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盈利水平。

基于对负极材料、石墨化焦等上下游产业链的深刻理解,并考虑传统碳素生产基地相对集中于北方,公司选择河北省、山西省作为生产基地所在地,距离主要原材料产地、下游客户位置较为适中,减少了相应运输支出。

2018年起,公司选择在电力资源相对丰富的山西省晋中市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充分发挥了相对较低的工业用电价格优势,有效降低了相应成本。

3、客户优势截至目前,公司已进入下游知名行业如宁德时代、远景能源、国轩高科、蜂巢能源、瑞浦兰钧等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链,并参与新产品开发,不断深化合作。

公司亦在持续开发国内市场新客户以及海外客户,市场份额近年来持续保持上升态势。

锂离子电池厂商与负极材料供应商粘性较高,对供应商的甄选和管理较为严格。

负极材料供应商认证周期长,在进入锂离子电池厂商供应链后,通常不会轻易更换。

下游客户选择供应商之前,通常需要经过送样小试、中试、大试、批次稳定性等严格复杂的产品测试程序,最终实现批量供应,周期较长。

出于对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要求,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的体系匹配确定后则通常不会随意更换。

4、团队优势公司曾长期经营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以及碳素制品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人员均在相关领域从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

公司部分核心管理层曾为碳素行业资深技术人员,同时持续引进锂离子电池电化学领域的专业人才,在装备设计、工艺控制等方面均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声誉。

公司将原有碳素专业与负极材料专业人才相结合,组建了公司的核心团队,并构建了若干国内领先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公司更持续进行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和相关人才政策,建立人才梯队和新技术团队,为公司可持续的高速发展提供源动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概述。

发展进程

2008年9月4日,欧阳永跃、上海尚太签订《石家庄尚太碳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出资设立尚太有限。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上海尚太认缴350万元,占尚太有限注册资本的70%;欧阳永跃认缴150万元,占尚太有限注册资本的30%。

2008年9月23日,无极中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08]中昌设验字第8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9月23日止,尚太有限注册资本500万元已由全体股东缴足,均以货币出资。

2008年9月27日,尚太有限在无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30000006940)。

尚太科技系由尚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的基准日为2020年4月30日,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8,891.67万元。

2020年7月5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审[2020]5319号《审计报告》。

尚太有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24,530,935.18元。

2020年7月6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7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尚太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258,427,400.00元。

2020年8月7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原股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8,891.67万元。

同日,欧阳永跃等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尚太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24,530,935.18元为基础,折合为18,891.67万股,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9月9日,尚太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新增571.42万股,其中中金佳泰认购500.00万股,王源认购71.42万股。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891.67万元增至19,463.09万元。

2020年9月,中金佳泰、王源与尚太科技所有在册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中金佳泰投资7,000.00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2.5690%的公司股份,王源投资999.88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0.3670%的公司股份;增资款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6月2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21]583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9月17日止,尚太科技已收到中金佳泰、王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71.42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20年9月22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尚太科技上述变更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679932938G)。

2020年9月27日,尚太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对李波以增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共计新增20.00万股,本次增资价格为5.00元/股。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9,463.09万元增至19,483.09万元。

2020年9月,李波与尚太科技所有在册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李波投资100.00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0.1027%的公司股份,其中20.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6月2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21]583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9月27日止,尚太科技已收到李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万元,以货币出资。

2020年9月27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尚太科技上述变更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679932938G)。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左宝增 2025-08-28 -198000 53.99 元 594000 监事
孙跃杰 2024-10-29 -40200 60.94 元 800000 监事
孙跃杰 2024-10-28 -19800 65.8 元 840200 监事
齐仲辉 2024-10-18 -89000 53.29 元 960000 董事
孙跃杰 2024-10-18 -38900 54.03 元 860000 监事
齐仲辉 2024-10-17 -1000 51.75 元 1049000 董事
齐仲辉 2024-09-27 -55000 46.84 元 1050000 董事
孙跃杰 2024-09-27 -40000 47.34 元 898900 监事
齐仲辉 2024-09-26 -30000 43.53 元 1105000 董事
孙跃杰 2024-09-25 -10000 44 元 938900 监事
齐仲辉 2024-09-24 -2000 42.15 元 1135000 董事
王惠广 2024-09-24 -15000 40.77 元 175000 高管
左宝增 2024-09-24 -138200 40.88 元 7920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9-24 -10000 42 元 9489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9-12 -6100 42.46 元 958900 监事
王惠广 2024-09-11 -5000 40.97 元 190000 高管
王惠广 2024-09-10 -3000 39.9 元 195000 高管
王惠广 2024-09-09 -2000 40.39 元 198000 高管
齐仲辉 2024-09-04 -1000 42.35 元 1137000 董事
孙跃杰 2024-09-04 -18300 42.8 元 965000 监事
齐仲辉 2024-09-03 -20000 40.15 元 1138000 董事
孙跃杰 2024-09-03 -47000 40.43 元 9833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9-02 -1000 38.9 元 1030300 监事
齐仲辉 2024-08-30 -8000 39.06 元 1158000 董事
孙跃杰 2024-08-30 -5000 39.3 元 1031300 监事
齐仲辉 2024-08-29 -10000 38.62 元 1166000 董事
左宝增 2024-08-29 -43300 38.88 元 9302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8-29 -3500 38.73 元 1036300 监事
齐仲辉 2024-08-28 -12000 38.19 元 1176000 董事
左宝增 2024-08-28 -50000 38.36 元 9735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8-28 -5000 38.25 元 10398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8-26 -2000 38.25 元 1044800 监事
左宝增 2024-08-22 -20000 37.36 元 10235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8-22 -9000 37.33 元 10468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8-19 -100 37.8 元 1055800 监事
齐仲辉 2024-08-16 -2000 39 元 1188000 董事
齐仲辉 2024-08-15 -10000 37.39 元 1190000 董事
左宝增 2024-08-15 -12500 38.59 元 1043500 监事
孙跃杰 2024-08-15 -100 38.25 元 1055900 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