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碳素制品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022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
作为新兴的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着力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在自主化和一体化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关键设备自主设计开发,全工序自行生产,打造了众多高性能负极材料的一体化生产基地。
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行业划分,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范畴下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之“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C3091)”,具体为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碳素制品制造。
根据《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属于“新材料产业”之“新能源材料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被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统计监测和管理。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1、锂离子电池行业情况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锂离子电池的上游,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容量、首次效率、循环性能等。
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与下游锂离子电池市场的需求密切相关。
公司产品在产业链所处位置及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情况如下:锂离子电池凭借其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充放电效率等综合性能优势稳居行业绝对主导地位,是当前全球公认的商业化规模最大的二次电池技术路线。
MarketResearchFuture于2026年7月发布最新《SecondaryBatteryMarket(2026-2035)》行业报告测算,锂离子电池2026年在全球二次电池市场中占比将高达约72%;同期CoherentMarketInsights发布的《SecondaryBatteryMarketSizeandShareAnalysis-GrowthTrendsandForecasts(2026-2033)》亦预判,2026-2033年锂电在二次电池市场份额将持续稳定在68%以上。
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如2026年上半年,锂离子电池行业继去年全面复苏后迎来爆发式增长,储能领域增长领跑与动力领域稳健扩张形成双重支撑,驱动全产业链高速运转。
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6年上半年我国锂离子电池整体出货量约1.2TWh,同比增幅超50%,行业半年度出货规模首次突破1TWh。
动力电池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规模最大的应用品类,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6年上半年国内动力电池出货量约630GWh,同比增长超30%。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核心零部件,其行业景气程度、市场需求变化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销、渗透率走势高度关联。
国内乘用车增量贡献弱化,高带电量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提升成为动力电池需求扩张的核心驱动力量。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6年1-6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99.3万辆和1,501.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00%和4.10%,传统燃油车市场需求承压的同时,新能源汽车实现独立增长,产销分别为743.8万辆和744.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6.70%和7.30%,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国内汽车新车总销量比例达49.60%,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但乘用车需求增长平缓。
2026年上半年动力电池需求增长呈现明显的结构性特征,总量增长不再简单取决于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规模。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国内新能源商用车上半年销量超50万辆,同比增长40%;据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对应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装车量达86.15GWh,同比大幅增长56.05%。
而新能源商用车中,高带电量重载车型贡献突出,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上半年新能源重卡销量约14万辆,同比增长78.6%;高工锂电(GGII)数据显示,新能源重卡配套电池装机近60GWh,同比增速高达89%。
新能源商用车及工业专用车的单车带电量显著高于乘用车,同等销量增量下,电动重卡带来的电池需求较小型纯电乘用车存在数倍差距,商用车及重载车型的快速渗透,成为拉动动力电池需求扩容的核心结构性变量。
海外市场需求放量是2026年上半年动力电池重要增量来源,国内汽车整车出口509.6万辆,同比增长65.30%;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235.5万辆,同比增长120.00%,实现翻倍增长。
同时,依托“十五五”产业发展规划导向,国内基建投资持续扩大推动工程机械电动化进程提速。
GGII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国内工程机械配套锂电池出货量同比增加49.80%。
在新能源汽车结构性升级、高带电量商用车渗透率持续上行、新能源整车出口翻倍、工程机械电动化提速等多重因素共同驱动下,2026年上半年国内动力电池出货量约630GWh,同比增长超30%。
2026年上半年,储能电池延续快速扩张,依然是锂离子电池行业增速最快细分赛道,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发电侧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等场景。
根据GGII初步统计,2026年上半年国内储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约485GWh,同比增幅超80%。
依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联合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电化学储能电站行业统计数据》,上半年全国电力安委会24家成员单位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装机21.64GW/60.22GWh,主要应用场景为独立储能与新能源配套储能。
电网侧独立储能与发电侧配套储能构成市场需求基本盘,受新能源消纳需求、电网安全稳定调节需求驱动,市场规模持续快速扩容。
国内储能应用持续多元化,在源网侧储能保持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用户侧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机遇,上半年国内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便携式储能等用户侧锂电出货超80GWh,同比增速超240%。
海外储能市场集中放量,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储能补贴扶持政策,持续刺激海外户用、大型储能电站订单释放。
据ICC鑫椤资讯统计,2026年上半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中,国内厂商全球市场占比超96%,是全球储能市场核心供货来源。
AI算力基础设施持续扩容,为储能电池开辟增量市场。
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算力负荷瞬时波动大、用电密度高,配套储能电池市场规模将迎来持续性大幅增长。
根据ABIResearch2026年度最新调研,2026年至2035年将新增数据中心超300座,到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总用电需求或将攀升至当前的2.5倍,算力基础设施规模化扩张将持续催生数据中心配套储能的刚性新增需求,叠加海外储能订单释放、国内源网侧与用户侧储能双向发力,储能电池行业中长期增长确定性显著增强。
下游储能赛道持续高景气将沿产业链向上传导,持续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带来强劲、可持续的需求支撑。
2026年上半年,受益于下游储能电池爆发式增长、动力电池需求稳步扩容,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需求持续增长。
据高工锂电(GGII)统计,2026年上半年国内负极材料出货量191万吨,同比增长48%,增速较去年同期进一步提升。
根据鑫椤咨询数据,受益于储能市场超预期增量以及高端动力电池性能升级需求,2026年上半年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渗透率提升至95%,主导地位进一步强化。
上半年行业整体订单饱满,头部及腰部企业均维持满负荷、超负荷生产状态。
上游高端针状焦、低硫石油焦等核心原料供给偏紧,叠加优质石墨化代工资源紧缺,成本端支撑明确,负极材料行业价格整体进入上行周期。
下游电池持续向高端化迭代,具备技术、工艺、一体化产能优势的头部企业持续受益,市场份额稳步提升;而普通同质化产品竞争依旧激烈,行业延续两极分化格局。
高压实、高倍率、长循环的高性能人造石墨需求持续旺盛,高端产品供不应求,行业技术迭代节奏持续加快。
公司聚焦高端人造石墨领域,产品适配高端动力及储能电池需求,现阶段产品供不应求,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
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前沿材料领域,硅碳负极材料已实现量产,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钠离子电池配套硬碳的开发。
从中长期来看,全球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持续扩容,高端负极材料需求具备长期需求支撑,行业整体将呈现需求分层、产品高端化、技术路线多元且市场份额继续向头部集中,持续向高端化、差异化方向发展。
2026年上半年公司负极材料销售量19.90万吨,同比增长超过40%,产销规模稳居行业梯队前列。
(二)主要业务和产品1、锂离子电池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由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四大核心材料构成,电池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嵌入、脱嵌完成充放电循环。
负极材料承担锂离子储存与释放功能,直接决定电池能量密度、首次充放电效率、循环寿命、充放电倍率及低温性能,是锂离子电池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材料。
负极材料分为碳材料与非碳材料两大类,碳材料中的石墨类负极材料为当前市场主流,包含人造石墨、天然石墨两类。
人造石墨凭借高倍率、长循环、低膨胀、工艺成熟、综合性价比突出等优势,广泛适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消费类电池场景,市场主导地位持续强化。
据GGII统计,2026年上半年国内负极材料总出货量191万吨,同比增长48%。
进入2026年上半年,储能市场爆发带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至95%,行业增长主要由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带动。
公司核心业务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领域。
同时公司前瞻布局下一代高性能负极材料,自主完成硅碳负极材料研发并实现量产销售。
硅基负极材料理论比容量显著高于传统人造石墨,是提升电池能量密度的核心材料,现阶段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池,正快速向动力电池渗透,在新能源汽车、eVTOL(ElectricVerticalTakeoffandLanding)、机器人等高能量密度需求场景,具备广阔发展空间。
(1)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如图所示:(2)产品主要生产流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周期长、工序繁杂,各生产环节相对独立。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生产过程以石油焦、针状焦为原料,经原材料预处理、造粒、预碳化、石墨化、炭化、及成品加工六大核心工序及十余道细分工序加工制成,根据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不同性能需求,灵活调整工艺路线。
其中石墨化环节为全流程核心工序,能耗与生产成本占比最高。
六大主要生产工序如图所示:2、碳素制品除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外,公司同步生产以石墨化焦为核心的碳素制品。
石墨化焦为人造石墨负极石墨化工序的配套附属产品,以中硫煅后石油焦为原料,按照粒径区分,分别作为石墨化炉电阻料、保温料放置于石墨化炉内的不同区域,经炉内高温热处理后生成高碳含量的石墨化焦粒或石墨化焦粉。
依托公司规模化石墨化产能,石墨化焦已形成稳定营业收入,主要用作钢铁、铸造行业增碳剂,亦可作为炭素原料应用于电解铝产业。
依托石墨化工艺技术同源特性,公司碳素制品品类还包含金刚石碳源,该产品是人工合成金刚石单晶的关键原料,可在高温高压、触媒与添加剂协同条件下合成金刚石。
除此之外,公司石墨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石墨坩埚亦对外销售,主要作为增碳剂使用。
(三)经营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领域。
行业根据石墨化工序自给程度,主要形成两类经营模式:以委托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和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
以委托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是指将石墨化工序或其他工序委托外部厂商加工,从而降低固定资产投资、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快速扩张产能规模;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指自建包含石墨化在内的全工序产线,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较大,对工艺控制、生产管理、多工序协同能力要求更高,但该模式便于同步迭代工艺、稳定产品品质、提升整体生产效率、长期摊薄单位生产成本,是行业头部企业保障成本与品质的主流选择。
公司核心经营模式为全工序一体化生产经营,自建以石墨化为核心,覆盖原材料预处理、造粒、预碳化、石墨化、炭化及成品加工的完整产线,实现原料至成品全流程自主管控,石墨化自给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够对冲外部石墨化加工费波动,持续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优化生产周期、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然而受一体化基地建设周期长、资本开支体量高的客观因素限制,即便公司持续投放一体化产能,下游需求仍会出现阶段性产能缺口。
为弥补短期产能不足、保障订单及时交付、稳固市场占有率,公司在新产能爬坡建设期,阶段性采购外协加工服务,外协加工仅作为产能平衡的临时补充手段,后续随新建一体化产能逐步投产,外协采购规模将动态调整。
整体来看,一体化生产基地仍是行业新建产能的主流选择。
公司整体构建“订单驱动、库存管控、灵活布局”的经营体系,采购、生产、销售环节均以客户订单及销售预测为基础,结合自有产能、生产周期、库存水平、市场需求综合执行。
1、采购模式公司围绕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开展采购,核心采购品类包含焦类原材料、电力、石墨坩埚,同时按需采购外协加工服务,兼顾供应链稳定、采购成本与交付效率。
公司核心焦类原料包含石油焦、针状焦、煅后石油焦,该类原料具备大宗商品交易特征。
公司实行以生产计划为核心的采购机制:运营中心根据整体生产计划出具物料需求,经公司生产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采购部落地执行。
随着采购规模持续提升,公司设立尚太香港拓宽全球采购渠道,丰富焦类原料采购品类,分散单一区域采购风险,优化采购成本,强化原料供应稳定性。
电力是石墨化工序核心能源,整体消耗量巨大,稳定供电是保障生产的关键。
公司在生产基地选址阶段,提前实地核查区域电网配套、供电负荷、应急保障能力,与当地电力公司就供电规格、应急供电方案、电力输送保障等条款签订正式供电合同,统一集中采购电力资源。
石墨坩埚为石墨化高温热处理核心容器,用于装填负极半成品,使用频次高、整体采购量大,直接影响生产效率与成品品质。
公司依据石墨化生产计划,面向合格供应商开展询比价、招标工作,针对产品质量标准、交付周期、结算条款充分磋商,敲定供应商与采购数量后完成采购流程。
面对下游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叠加一体化基地建设周期较长的客观约束,公司按需制定外协加工采购计划补充自有产能缺口。
公司以客户订单、销售预测编制整体生产计划,针对自有产能无法覆盖的工序,提出外协加工采购需求;采购部联合生产、品质部门对外协厂商开展实地走访、工艺技术核验,确认外协厂商满足公司生产、质量标准后,签订加工采购合同,明确加工性能指标、交付时限、结算规则并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采用订单驱动式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销售预测为核心依据,结合自有产能、生产周期、库存水平、市场需求综合制定生产计划。
负极材料生产采用一体化模式,全流程工序自主完成,各生产工序集中排布于同一或相邻生产基地,实现全生产流程自主管控,有效稳定产品品质、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同时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波动灵活调整外协加工采购规模,作为自有一体化产能的补充,保障订单交付时效,抢占市场份额。
石墨化焦是负极石墨化工序的附属产品,其生产随石墨化加工同步开展,无需单独制定专项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公司全部产品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对接下游终端客户。
销售人员通过实地拜访、专项技术交流,与目标客户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
销售人员与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公司精准梳理客户各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联动研发、生产部门开展定制化研发及样品试制,依次完成送样小试、中试等全流程性能验证,待顺利通过客户合格供应商准入审核后,实现批量稳定供货,与下游客户构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针对负极核心大客户,公司在其生产基地周边设立异地仓库,便于客户完成产品入厂检测、按需领用,缩短供货周期,提升客户响应效率。
公司搭建多部门协同的全流程销售服务体系,除销售部门负责商务对接、订单跟进、客户维护外,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品质部深度协同参与客户服务:研发中心匹配客户需求迭代产品技术,运营中心统筹排产保障交付时效,品质部全程落实质量管控与售后反馈,全方位匹配客户生产经营需求。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2026年1-6月,公司业绩主要受负极材料销售收入及盈利情况驱动。
2026年上半年,储能电池延续火热态势,动力电池稳定增长,下游客户需求快速增加,公司负极材料产品供不应求,大规模提升外协加工采购比重,实现了负极材料销售数量和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
但是,行业需求旺盛也对公司经营产生了不利因素,受地缘政治冲突,大宗产品价格波动等影响,上游焦类原材料价格抬升,且石墨化外协加工受到需求火热刺激,价格显著提升,形成了产品成本压力,而受行业客观因素以及负极材料自身生产周期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传导滞后于上游刚性价格变动,价格调整机制缓慢,公司负极材料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随着行业需求火热态势的持续,预计相关不利因素将有所纠正。
此外,在大宗产品价格波动、石墨化外协加工提升的情况下,公司碳素制品原材料价格抬升明显,该行业下游相对稳定,快速提升的价格导致相关石墨化焦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积极加快一体化产能建设,扩大经营规模,银行借款大幅增加,以及可转债的成功发行均促使利息支出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压力。
尽管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公司经营业绩保持了相对稳定。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955.70万元,较2025年同期增长33.11%,实现净利润39,971.56万元,较2025年同期小幅下降16.60%。
1、概述2026年上半年,下游行业延续火热发展势头,新需求、新产品推动公司负极材料业务规模高速增长。
储能电池成为锂离子电池发展的主要引擎,源网侧储能、工商业储能以及AI算力建设持续为行业注入新的活力,动力电池方面,快充产品已成为行业标准配置,新车带电量提升以及电动商用车的需求增加,带动了产品需求量的稳步上升。
公司负极材料产品供不应求,自身现有一体化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客户需求,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提升供给能力,推动整体销售规模高速增长。
针对自身产能不足,公司首先内部挖潜,在工艺上精益求精,在设备上更新换代,通过改善工艺参数,提升生产运行效率,启用定制化的新型设备,坚决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实现了部分工序的效率提升和产能扩张;其次,公司大幅增加了对石墨化为代表的外协加工的采购,通过对外部产能的有效利用,弥补自有产能不足。
公司自有产能建设继续提速,山西四期进展迅速,山西五期初步启动,经营规模快速扩大。
在业务规模扩大过程中,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小幅下降,主要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外协加工价格波动以及占比提升相关。
在地缘政治冲突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背景下,叠加负极材料市场需求火热,焦类原材料价格在波动中有所提升,而石墨化外协加工在行业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价格提升,公司负极材料产品成本上升。
但是,由于市场结构以及负极材料生产及库存周期影响,价格传导慢于成本上升节奏,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石墨化焦受影响更为显著。
在经营规模快速扩张,大规模进行产能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所需营运资金、建设资金规模快速提升,2026年上半年,公司成功实施了可转债发行,同时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利息支出显著增加,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也提升后续发展潜力,为促进公司中长期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8年9月4日,欧阳永跃、上海尚太签订《石家庄尚太碳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章程》,出资设立尚太有限。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上海尚太认缴350万元,占尚太有限注册资本的70%;欧阳永跃认缴150万元,占尚太有限注册资本的30%。
2008年9月23日,无极中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2008]中昌设验字第8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9月23日止,尚太有限注册资本500万元已由全体股东缴足,均以货币出资。
2008年9月27日,尚太有限在无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30000006940)。
尚太科技系由尚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的基准日为2020年4月30日,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8,891.67万元。
2020年7月5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审[2020]5319号《审计报告》。
尚太有限截至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24,530,935.18元。
2020年7月6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7000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尚太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258,427,400.00元。
2020年8月7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原股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8,891.67万元。
同日,欧阳永跃等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尚太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24,530,935.18元为基础,折合为18,891.67万股,剩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9月9日,尚太科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新增571.42万股,其中中金佳泰认购500.00万股,王源认购71.42万股。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891.67万元增至19,463.09万元。
2020年9月,中金佳泰、王源与尚太科技所有在册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中金佳泰投资7,000.00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2.5690%的公司股份,王源投资999.88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0.3670%的公司股份;增资款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6月2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21]583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9月17日止,尚太科技已收到中金佳泰、王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71.42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20年9月22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尚太科技上述变更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679932938G)。
2020年9月27日,尚太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对李波以增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共计新增20.00万股,本次增资价格为5.00元/股。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9,463.09万元增至19,483.09万元。
2020年9月,李波与尚太科技所有在册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李波投资100.00万元获得增资完成后0.1027%的公司股份,其中20.00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6月2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21]583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9月27日止,尚太科技已收到李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万元,以货币出资。
2020年9月27日,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核准尚太科技上述变更登记,并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30679932938G)。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孙跃杰 | 2025-10-31 | -20000 | 99.59 元 | 6400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5-10-30 | -10000 | 91.8 元 | 6600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5-10-29 | -10000 | 89 元 | 6700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5-09-30 | -100000 | 80.83 元 | 780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5-09-30 | -10000 | 83.5 元 | 6800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5-09-29 | -80000 | 76.33 元 | 880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5-09-29 | -110000 | 74.18 元 | 690000 | 监事 |
| 王惠广 | 2025-09-26 | -43700 | 72.74 元 | 131200 | 高管 |
| 左宝增 | 2025-08-28 | -198000 | 53.99 元 | 5940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10-29 | -40200 | 60.94 元 | 8000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10-28 | -19800 | 65.8 元 | 8402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10-18 | -89000 | 53.29 元 | 960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4-10-18 | -38900 | 54.03 元 | 8600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10-17 | -1000 | 51.75 元 | 1049000 | 董事 |
| 齐仲辉 | 2024-09-27 | -55000 | 46.84 元 | 1050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4-09-27 | -40000 | 47.34 元 | 8989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09-26 | -30000 | 43.53 元 | 1105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4-09-25 | -10000 | 44 元 | 9389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09-24 | -2000 | 42.15 元 | 1135000 | 董事 |
| 王惠广 | 2024-09-24 | -15000 | 40.77 元 | 175000 | 高管 |
| 左宝增 | 2024-09-24 | -138200 | 40.88 元 | 7920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9-24 | -10000 | 42 元 | 9489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9-12 | -6100 | 42.46 元 | 958900 | 监事 |
| 王惠广 | 2024-09-11 | -5000 | 40.97 元 | 190000 | 高管 |
| 王惠广 | 2024-09-10 | -3000 | 39.9 元 | 195000 | 高管 |
| 王惠广 | 2024-09-09 | -2000 | 40.39 元 | 198000 | 高管 |
| 齐仲辉 | 2024-09-04 | -1000 | 42.35 元 | 1137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4-09-04 | -18300 | 42.8 元 | 9650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09-03 | -20000 | 40.15 元 | 1138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4-09-03 | -47000 | 40.43 元 | 9833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9-02 | -1000 | 38.9 元 | 10303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08-30 | -8000 | 39.06 元 | 1158000 | 董事 |
| 孙跃杰 | 2024-08-30 | -5000 | 39.3 元 | 10313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08-29 | -10000 | 38.62 元 | 1166000 | 董事 |
| 左宝增 | 2024-08-29 | -43300 | 38.88 元 | 9302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8-29 | -3500 | 38.73 元 | 10363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08-28 | -12000 | 38.19 元 | 1176000 | 董事 |
| 左宝增 | 2024-08-28 | -50000 | 38.36 元 | 9735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8-28 | -5000 | 38.25 元 | 10398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8-26 | -2000 | 38.25 元 | 1044800 | 监事 |
| 左宝增 | 2024-08-22 | -20000 | 37.36 元 | 10235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8-22 | -9000 | 37.33 元 | 10468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8-19 | -100 | 37.8 元 | 1055800 | 监事 |
| 齐仲辉 | 2024-08-16 | -2000 | 39 元 | 1188000 | 董事 |
| 齐仲辉 | 2024-08-15 | -10000 | 37.39 元 | 1190000 | 董事 |
| 左宝增 | 2024-08-15 | -12500 | 38.59 元 | 1043500 | 监事 |
| 孙跃杰 | 2024-08-15 | -100 | 38.25 元 | 1055900 | 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