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市企业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聚合顺 - 605166.SH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0-06-18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Hangzhou Juheshun New Material Co., Ltd.
成立日期
2013-11-01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聚合顺
股票代码
605166.SH
上市日期
2020-06-18
大股东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9.13 %
董秘
陈晓雯
董秘电话
0571-82955559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徐晓峰;蔡季
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100079343187F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13-11-01
法定代表人
傅昌宝
董事长
傅昌宝
企业电话
0571-82955557,0571-82955559
企业传真
0571-82955559
邮编
311228
企业邮箱
jhsdm@jhspa6.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杭州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尼龙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日,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是集聚酰胺6切片(又称“尼龙6切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产品是石油煤炭的衍生品,通常为白色颗粒状,产品覆盖下游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三大领域,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电子机械、食品包装、民用纤维、航天航空、核电、军警等制造领域,在国内聚酰胺新材料市场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5166)。

商业规划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波动的说明:2025年前三季度,尼龙切片行业受产业链产能相对集中释放,行业一定程度出现了价格竞争激烈的情况;受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影响,部分下游客户,尤其是面向高端市场的企业,其出口及生产节奏有明显放缓,对高品质原材料PA6的需求出现阶段性下降。

公司对应的高附加值原材料PA6(尼龙切片)销售受到直接冲击,主营业务利润同环比均出现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产能集中释放,整体供给增速高于下游需求的自然增长,导致细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在供需结构阶段性失衡的背景下,行业整体加工费水平持续承压,公司虽积极维护客户关系并优化内部运营管理效率,但仍难抵大环境下利润空间同比下滑态势。

面对当前行业发展与挑战,公司已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包括加快加大新兴市场业务拓展、优化产品结构以适配中端及下沉市场需求,积极推动差异化产品开发与销售,同时持续推进成本管控与生产效率提升。

当前行业发展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与调整,公司长期基本面向好,核心竞争力未受根本影响。

发展进程

聚合顺有限是由中方永昌控股(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市永昌尼龙有限公司,2019年3月更名为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控股”)、中方永昌贸易(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市永昌尼龙销售有限公司,2018年9月更名为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贸易”)和外方永和亚太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4,000.00万美元。

其中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和永和亚太分别认缴出资1,520.00万美元、1,480.00万美元、1,00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8.00%、37.00%和25.00%。

2013年10月2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杭)名称预核[2013]第01922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3日,聚合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

2013年10月28日,杭州市萧山区招商局作出了“萧招审[2013]151号”《杭州市萧山区招商局准予设立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聚合顺有限设立。

2013年10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了“商外资浙府资杭字[2013]09116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设立中外合资企业聚合顺有限。

2013年11月1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30181400008757的《营业执照》。

2013年12月,杭州聚合顺尼龙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永昌控股首次缴纳出资额人民币500.00万元,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81.88万美元;永和亚太首次缴纳出资额人民币2,000.00万元,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327.52万美元;第一期合计出资409.40万美元。

2014年1月21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萧会外验(2014)第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2014年1月24日,永昌控股第2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915.00万元,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149.91万美元;永昌贸易第2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380.00万元,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226.10万美元;第二期合计出资376.01万美元。

2014年1月24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萧会外验(2014)第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2014年2月14日,永昌控股第3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163.75万美元;永昌贸易第3期缴纳出资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注册资本163.75万美元;第三期合计出资327.50万美元。

2014年2月14日,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杭萧会外验(2014)第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出资已足额缴纳。

2014年2月14日验资后,聚合顺有限又陆续收到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和永和亚太缴纳的实收注册资本,由于我国第三次修正的《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实施后,取消了实缴资本的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所以公司未按《公司章程》约定进行验资及工商备案。

2018年11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验[2018]4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2014年2月15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聚合顺有限收到全体出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2,214.96万美元。

2015年12月20日,聚合顺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2015年12月31日作为股份制改制的审计基准日及评估基准日,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改制审计机构,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改制评估机构。

2016年2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审[2016]2017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聚合顺有限净资产21,144.3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20,847.84万元,资本公积为9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633.52万元;2016年2月20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6〕130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聚合顺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23,946.87万元。

2016年3月7日,聚合顺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确认审计及评估结果,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11,443,150.10元按1.01422:1的比例折股。

公司折股后的股本规模为208,478,388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2,964,762.10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聚合顺有限改制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本形成”之“3、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事项的核查情况”。

2016年3月28日,公司的39名自然人股东、2名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同日,聚合顺有限召开了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会议。

2016年4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8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确认,聚合顺有限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聚合顺有限经审计净资产211,443,150.10元,其中折合实收资本208,478,388.00元,计入资本公积2,964,762.10元。

2016年4月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聚合顺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079343187F号的《营业执照》。

2025年3月26日,公司名称由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