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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包材 - A20552.SZ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注册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Hubei Hongyu New Packaging Materials Co., Ltd.
成立日期
1998-11-03
注册地
湖北
所在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宏裕包材
股票代码
A20552.SZ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8.75 %
董秘
蒋慧婷
董秘电话
0717-7734709
所在行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索保国、付娟
律师事务所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20500726133769J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湖北
成立日期
1998-11-03
法定代表人
朱少华
董事长
朱少华
企业电话
0717-7734709
企业传真
0717-7734031
邮编
443113
企业邮箱
ir@hybaocai.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1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彩印复合包材产品、注塑包装和透气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多层复合包装膜袋、铝纸塑复合包装膜袋、真空镀膜、注塑制品、透气膜、个人卫生材料、医用卫生材料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彩印复合包装、注塑及吹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北交所上市公司,也是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食品、饮料、酵母、调味品、医疗防护、卫生用品等领域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包装与核心材料。

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三峡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合作研发关系。

以优质的产品与专业的包装一体化服务,赢得了市场及行业的广泛认可,与安琪酵母、盼盼食品、旺旺集团、涪陵榨菜、蒙牛集团、伊利股份等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先后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包装百强企业、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近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力于打造高效率、智能化绿色工厂,不断加强项目、研发、人才等方面的投入,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于2023年8月18日成功登陆北交所,成为湖北省首家“A拆北”上市公司,宜昌市第16家上市公司。

商业规划

2025年上半年,公司紧密围绕“利润优先于销量,质量优先于产量”的总体思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利润率,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坚持“制度优先于人治,数据优先于感觉”的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力,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和方法,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按照“管理人员是关键,职能部门是瓶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团队素质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营销策略,提高盈利能力,开发部分外资食品知名企业;强化市场服务,深挖优质老客户订单增量;加快新领域和国际市场开发,寻找业务增量突破口,国外销售收入持续增长。

独立布展并参加CHINAPLAS2025国际橡塑展、上海烘焙展、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FIC等行业展会,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践行“质量第一、信誉至上”“技术质量为生命”的理念,建立了日通报、周汇总、月总结工作机制,实施生产车间质量看板管理。

公司高阻隔铝箔复合膜、袋被认定为“湖北精品”,完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申报。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精细生产,强化现场管理,建立奖罚机制,成立“印刷技能提升及帮扶工作小组”,推动机台综合技能水平的提升。

公司加快年产3万吨健康产品包装材料智能工厂二期项目的建设,主体设备干式复合机、柔版印刷机及DCTX-CSR溶剂回收系统投入试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25.15万元,同比增长5.54%,净利润为1,221.03万元,同比增长147.37%,主要原因:一是彩印复合包装产品销量增加,收入增加;二是受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上升。

公司将围绕年度任务目标分解,围绕“四个优先、三个服从”总体原则,提升团队协作能力、优化细化过程管理、加强产品技术研发,努力实现2025年度经营目标,为十五五奠定良好基础。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宏裕塑业由集体企业鸦鹊岭编织袋厂、新桥化工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鸦鹊岭编织袋厂认缴45.00万元,占比90.00%;新桥化工认缴5.00万元,占比10.00%。

1998年11月3日,宏裕塑业取得注册号为42052110006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11月16日,宜昌会计师事务所宜昌县分所对鸦鹊岭编织袋厂向拟设立的宏裕塑业出资的两台汽车及两台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宜昌县会师估字[1998]第07号”评估报告。

鸦鹊岭编织袋厂拟投资设备评估总价为450,091.42元,折合资本金45.00万元。

2015年7月10日,大信所为宏裕塑业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出具了大信审字[2015]第2-007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宏裕塑业净资产为112,513,370.55元。

2015年7月15日,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京亚评报字[2015]第067号《评估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宏裕塑业依据资产基础法进行评定估算,净资产账面价值11,251.34万元,评估值14,886.15万元,评估增值3,634.81万元,增值率32.31%。

宏裕塑业未依据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进行账务调整。

2015年10月14日,宏裕塑业改制方案经宜昌市国资委“宜市国资企[2015]9号”文《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方案>的批复》批准同意。

2015年10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2,513,370.55元为基础,将其中的15,000,000.00元按1:1的比例折为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余额97,513,370.55元转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各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按整体变更前各股东的出资比例维持不变。

2015年10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上述《关于宜昌宏裕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

201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依据经大信所审计的宏裕塑业财务报表,发起人以宏裕塑业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12,513,370.55元为基数,折合为股本1,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余额97,513,370.5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11月3日,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26133769J)。

法定代表人:李知洪,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2020年9月11日,夷陵城发投基金及其管理人太一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司股东席大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9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约定以3,999万元受让席大凤持有的宏裕包材5%的股权,合计150.00万股,其中夷陵城发投基金出资2,499.375万元受让3.125%的股权,共计93.75万股,太一股权投资基金出资1,499.625万元受让1.875%的股权,共计56.25万股。

2020年9月22日,席大凤通过股转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完成了与夷陵城发投基金、太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转让事宜。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3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30,000,000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82,563,370.55元,其中其他资本公积为82,563,370.55元。

2020年11月19日,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日,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