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全称: 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简称: 金东方
  • 企业英文名: Wuhan Gold Oriental Intelligent Environmental Co., Ltd.
  • 实际控制人: 殷晓骏,卢华,王晓燕,单闻
  • 上市代码: A21219.SZ
  •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 大股东: 卢华
  • 持股比例: 24.77%
  • 董秘: 吴敏华
  • 董秘电话: 027-83877896
  •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 陈勇波、王龙龙
  •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第18幢1层11号
企业介绍
  • 注册地: 湖北
  • 成立日期: 2003-05-15
  •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474833465XU
  • 法定代表人: 宗文
  • 董事长: 卢华
  • 电话: 027-83877896
  • 传真: 027-83496750
  • 企业官网: www.jdfzm.com
  • 企业邮箱: wuminhua@jdfzm.com
  • 办公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第18幢1层
  • 邮编: 430035
  • 主营业务: 城市照明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项目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研发及销售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消防器材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企业简介: 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照明电器协会会长单位、湖北省及武汉市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创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城市照明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项目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研发及销售,主要服务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领域,为智慧、绿色和人文城市贡献力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着力于为政府、开发商、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民众提供舒适光环境服务,经过十七年的磨砺和积累,现已发展为城市照明和城市更新服务的综合运营商,2019-2020年产值均在6亿元以上,每年纳税几千万元。公司先后承接了城市广场、市政公园、公共场馆、道路桥梁、商业中心、主题乐园、星级酒店、住宅会所、总部基地等室内外光环境项目,及历史街区、商业街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为客户创造了众多的优秀作品,黄鹤楼、中山大道、东湖绿道、汉口江滩、武汉东湖风景区、长春旧城改造、澳门西湾大桥、湖南矮寨大桥、世界飞行者大会、鹦鹉州长江大桥、CBD商务中心、世茂锦绣长江、国际园博园、太原火车站、安徽凤台县淮河大桥、江汉路步行街、汉正街、武汉长江航运中心、武穴武山湖、军运会多条保障线路、光谷大道等数百个项目,深得客户赞誉和信任。
  •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金东方有限成立于2003年,由卢华、王晓燕和张爽共同出资设立。2003年5月,卢华以货币和实物出资180万元,王晓燕以货币和实物出资180万元,张爽以货币和实物出资40万元,合计实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共同设立金东方有限。卢华、王晓燕和张爽用于出资的货币共计87万元,其余为实物出资。2003年5月6日,武汉精搏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卢华、王晓燕和张爽出资的实物(房产、灯具及配件)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武精搏评报字(2003)第668号),评估价值为314.3389万元,其中,灯具及配件评估价值为214.8438万元,房产评估价值为99.4951万元。卢华、王晓燕和张爽用于出资的货币87万元系由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30日支付至金东方有限的账户。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系由卢华、殷汉强、王晓燕和单闻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其中卢华和王晓燕各持股45%,殷汉强和单闻各持股5%。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7月注销。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卢华、殷汉强、王晓燕和单闻已出具《确认书》,确认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向金东方有限支付的87万元系代卢华、王晓燕和张爽缴纳的出资款,并确认卢华、王晓燕、张爽与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已了结代付前述出资款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武汉新阳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股东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武汉新阳审验字[2003]072号)。2003年5月15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3年9月30日,金东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4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卢华以货币增资45万元,王晓燕以货币增资45万元,张爽以货币增资10万元。卢华、王晓燕和张爽用于增资的货币100万元系由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6日支付至金东方有限的账户。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卢华、殷汉强、王晓燕和单闻已出具《确认书》,确认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向金东方有限支付的该100万元系代卢华、王晓燕和张爽缴纳的增资款,并确认卢华、王晓燕、张爽与武汉金东方经贸有限公司已了结代付前述增资款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湖北大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鄂华会事验字[2003]B第153号《验资报告》。2003年11月12日,金东方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04年5月15日,经金东方有限股东会决议,公司更名为武汉金东方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7月9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名称变更。根据金东方有限2007年11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卢华、王晓燕、张爽在公司设立时用于出资的房屋不再过户到公司名下,改为以等额现金99.4951万元补足出资。2008年1月9日,金东方有限收到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武工商责改字(2008)第001号),因公司设立后股东未按规定将用作出资的房屋产权办理到公司名下,责令公司自接到通知书后60日内改正上述行为。武汉振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针对上述现金补足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武振验字[2007]第248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仍为500万元。经审验,截至2008年1月31日,公司已收到卢华、王晓燕、张爽缴纳的货币111.4951万元,其中,99.4951万元用于补足注册资本,其余12万元转为资本公积。2008年2月27日,金东方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2007年11月18日,金东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张爽将其持有公司2.4%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卢华、王晓燕。张爽将其持有公司1.2%的股权转让给卢华,同时将持有公司1.2%的股权转让给王晓燕。2008年5月22日,卢华、王晓燕分别与张爽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出资转让协议》。根据卢华和王晓燕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中,每一元出资的转让价格为1元,卢华和王晓燕向张爽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2008年6月20日,金东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卢华将其持有公司46.2%的股权转让给殷晓骏。2008年5月23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申请。2008年6月23日,卢华与殷晓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殷晓骏与卢华及其配偶殷汉强之间系母子、父子关系。根据卢华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系家庭财产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分配,本次股权转让未支付对价。2008年7月2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申请。2015年12月25日,金东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100万增至4,61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王晓燕认缴245万元,卢华认缴245万元,金一方认缴1,02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2015年12月,王晓燕、卢华和金一方实缴了上述全部增资款。2015年12月30日,金东方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武汉市硚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金东方有限于2016年2月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改制和重组情况”。2016年2月25日,金东方有限在武汉市硚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74833465XU)。经2017年10月3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11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50,2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0,112,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0,392,000股。2017年12月27日,公司在武汉市硚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2020年11月24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出具《关于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849号),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26日起终止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2018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紧抓“第七届国际军人运动会”机遇,通过跨界-融合-拓宽创新业务模式、加大拓展省外市场力度、加强品牌建设、优化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几方面经营策略的贯彻执行,公司成绩斐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面超额完成了2018年度经营目标,具体情况如下:1、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7,470,545.4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49%,净资产139,758,572.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77%。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5,059,163.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51%,净利润55,064,698.0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28%,2018年中标金额823,809,894.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以上。2、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景观照明行业,融合灯光、文化和艺术创意,运用公司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LED控制技术软件著作权,为客户提供景观照明整体规划-方案设计-照明产品研发-照明工程施工-智能控制系统调制-后期运维的一体化服务;以及以景观照明为核心的城市更新服务。在经营模式上,公司在报告期内尝试拓展创新并取得了成功。一方面基于设计中心高水准的设计实力,公司积极承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EPC项目;另一方面从单纯的景观照明,公司尝试通过联照耀东方点亮未来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312合体组队强强联合,跨界参与以景观照明为核心,融智慧城市、装修、招牌、立面整治、园林绿化等为一体的城市更新建设。跨界融合创新,拓宽了公司承接业务的范围,提升了单个合同金额。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功中标的3.14亿元“军运会汉正街示范片区综合整治提升EPC总承包“项目,刷新了公司历史单项中标额最高纪录,为公司的未来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稳固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立足湖北,服务华中,辐射全国。公司在华东、西北、华南等区域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奋力跻身上海、青岛、厦门等发达城市,亮相于上海国际商品进口博览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等国家重大事件的建设队伍,并得到当地业主和甲方好评,名符其实地加入国内同行业第一方阵。公司在未来经营布局上,将继续加大拓展省内外市场的力度。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加大智能照明系统和高科技LED产品的研发投入和力度,步入智慧照明的新时代,报告期内,公司新增3项发明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有29项国家级专利,其中:4项发明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17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另有10余项专利尚在申请审批中。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18年公司被评为武汉市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并被先后授予湖北省、武汉市服务业100强,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省新民营经济企业之星100强,武汉市创新优秀企业等称号;在全市模范和谐企业的评比中,公司更是以超群的表现一路领先,光荣当选为“武汉市模范和谐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优化机制及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报告期内,先后对设计中心、营销中心、采购等部门进行架构及人员调整;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中心核算制度,以项目为核算单位,核算对象至各个岗位,多劳多得,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二)行业情况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LED的应用与推广,使得节能、环保等问题得到解决,光污染也得到控制,有力地推动了照明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照明工程行业持续升温;同时人们对城市夜晚环境质量、景观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加之受益于国家基建投资、文化旅游政策,包括国家大力推行“特色小镇”,与城市发展相关的照明工程需求随之增长。报告期内,城市景观照明行业处于可持续发展阶段期,呈现情况如下:1、市场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与智慧城市高速发展的时期,城镇化进程是景观照明行业不可抗拒的推动力。过去十年间,我国的城镇化率由2007年的45.89%上升至2016年的57.35%,而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0%。一方面,快速增长的城镇人口推动着该地区夜间商业活动,进而推动着景观灯光需求;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都伴随着文化建设,当地居民会对景观灯光提出更高观赏要求,当地政府也会通过景观灯光来表达和传递城市的文化魅力和独特风格。目前、各地方政府将加速城市的景区建设,用旅游业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城市夜间形象已经列入政府工作计划。2、施工+设计双甲资质较少,承揽业务优势大:截止报告期末,据建设部数据显示,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双甲企业)70余家。双甲资质是照明工程企业设计水平与技术施工实力的保证,持有双甲资质对企业业务承揽、项目中标,项目规模均有较大加成作用,而大项目的设计施工经验对景观照明企业而言既是收入来源也是无形资产,能够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大型招投标中的议价能力。双甲资质的企业75%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一线城市以及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区域市场特征明显。3、项目规模越来越大,以EPC模式为主,PPP及EMC模式尝试推广中:随着美丽中国、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等概念的提出,地方政府对于照明工程特别是景观照明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EPC模式逐渐成为景观照明行业最常用的运作模式,而PPP及EMC模式也逐渐兴起。同时,近年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规模呈增长趋势,订单体量不断增加。照耀东方点亮未来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3134、行业壁垒:资质、设计、管理、资金、品牌等因素构筑行业城墙:景观照明是集文化、艺术与设计、工程为一体的行业,存在较多壁垒,对公司资质、设计、品牌、资金、管理等因素都有着很高的要求。(1)资质壁垒:我国对从事城市照明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的企业资质能力等有严格准入标准,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分别从事相应等级的项目。(2)设计壁垒:照明工程设计有着较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赋予景观照明文化和艺术内涵,而这又需要设计者拥有丰富的艺术人文与设计修养,构成行业设计壁垒。(3)管理壁垒:照明工程项目一般规模较大,需要企业在项目承接、工程设计、灯具选择、建设施工等方面保持连贯运作,因此良好的项目管理水平也十分重要,是行业的基本壁垒。(4)资金壁垒:景观照明属于资金驱动型产业,具有前期投入资金规模大、回款周期长等特点,企业通常在投标前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施工过程中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垫付材料人工费用,施工完成后需要保留质量保证金,项目越大越多所需要的垫付资金越多,因而资金是绕不开的壁垒。(5)品牌壁垒:大型景观照明项目招标中,企业规模业绩、过去项目积累的经验与行业口碑,是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尤其是目前亮化项目多以政府招标为主,公司的品牌与项目经验都是政府极为看重的。因此,多年来树立起来的品牌是在行业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的重要因素,逐渐形成品牌壁垒。5、如有资本注入,企业体量可获得飞速增长:企业在仅凭借自身信贷和资金实力的竞争状态下,业务规模都较小,而获得资本市场支持后,企业对大型项目的承接能力大幅增强,收入体量飞速增长,实现规模效应,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