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城市更新、城市照明领域提供项目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及配套产品研发、销售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消防器材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照明电器协会会长单位、湖北省及武汉市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创立于2003年,主营业务为城市照明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项目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研发及销售,主要服务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旅游领域,为智慧、绿色和人文城市贡献力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着力于为政府、开发商、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民众提供舒适光环境服务,经过十七年的磨砺和积累,现已发展为城市照明和城市更新服务的综合运营商,2019-2020年产值均在6亿元以上,每年纳税几千万元。
公司先后承接了城市广场、市政公园、公共场馆、道路桥梁、商业中心、主题乐园、星级酒店、住宅会所、总部基地等室内外光环境项目,及历史街区、商业街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为客户创造了众多的优秀作品,黄鹤楼、中山大道、东湖绿道、汉口江滩、武汉东湖风景区、长春旧城改造、澳门西湾大桥、湖南矮寨大桥、世界飞行者大会、鹦鹉州长江大桥、CBD商务中心、世茂锦绣长江、国际园博园、太原火车站、安徽凤台县淮河大桥、江汉路步行街、汉正街、武汉长江航运中心、武穴武山湖、军运会多条保障线路、光谷大道等数百个项目,深得客户赞誉和信任。
(一)经营计划2018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紧抓“第七届国际军人运动会”机遇,通过跨界-融合-拓宽创新业务模式、加大拓展省外市场力度、加强品牌建设、优化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几方面经营策略的贯彻执行,公司成绩斐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面超额完成了2018年度经营目标,具体情况如下:1、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47,470,545.4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49%,净资产139,758,572.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77%。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5,059,163.8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51%,净利润55,064,698.0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28%,2018年中标金额823,809,894.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以上。
2、经营情况概述: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景观照明行业,融合灯光、文化和艺术创意,运用公司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与LED控制技术软件著作权,为客户提供景观照明整体规划-方案设计-照明产品研发-照明工程施工-智能控制系统调制-后期运维的一体化服务;以及以景观照明为核心的城市更新服务。
在经营模式上,公司在报告期内尝试拓展创新并取得了成功。
一方面基于设计中心高水准的设计实力,公司积极承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EPC项目;另一方面从单纯的景观照明,公司尝试通过联照耀东方点亮未来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312合体组队强强联合,跨界参与以景观照明为核心,融智慧城市、装修、招牌、立面整治、园林绿化等为一体的城市更新建设。
跨界融合创新,拓宽了公司承接业务的范围,提升了单个合同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功中标的3.14亿元“军运会汉正街示范片区综合整治提升EPC总承包“项目,刷新了公司历史单项中标额最高纪录,为公司的未来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在稳固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立足湖北,服务华中,辐射全国。
公司在华东、西北、华南等区域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奋力跻身上海、青岛、厦门等发达城市,亮相于上海国际商品进口博览会、青岛上合组织峰会等国家重大事件的建设队伍,并得到当地业主和甲方好评,名符其实地加入国内同行业第一方阵。
公司在未来经营布局上,将继续加大拓展省内外市场的力度。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加大智能照明系统和高科技LED产品的研发投入和力度,步入智慧照明的新时代,报告期内,公司新增3项发明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有29项国家级专利,其中:4项发明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17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另有10余项专利尚在申请审批中。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18年公司被评为武汉市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并被先后授予湖北省、武汉市服务业100强,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省新民营经济企业之星100强,武汉市创新优秀企业等称号;在全市模范和谐企业的评比中,公司更是以超群的表现一路领先,光荣当选为“武汉市模范和谐企业”。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优化机制及注重人才梯队建设。
报告期内,先后对设计中心、营销中心、采购等部门进行架构及人员调整;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中心核算制度,以项目为核算单位,核算对象至各个岗位,多劳多得,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二)行业情况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LED的应用与推广,使得节能、环保等问题得到解决,光污染也得到控制,有力地推动了照明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照明工程行业持续升温;同时人们对城市夜晚环境质量、景观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加之受益于国家基建投资、文化旅游政策,包括国家大力推行“特色小镇”,与城市发展相关的照明工程需求随之增长。
报告期内,城市景观照明行业处于可持续发展阶段期,呈现情况如下:1、市场刚性需求持续上升:目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与智慧城市高速发展的时期,城镇化进程是景观照明行业不可抗拒的推动力。
过去十年间,我国的城镇化率由2007年的45.89%上升至2016年的57.35%,而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0%。
一方面,快速增长的城镇人口推动着该地区夜间商业活动,进而推动着景观灯光需求;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都伴随着文化建设,当地居民会对景观灯光提出更高观赏要求,当地政府也会通过景观灯光来表达和传递城市的文化魅力和独特风格。
目前、各地方政府将加速城市的景区建设,用旅游业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城市夜间形象已经列入政府工作计划。
2、施工+设计双甲资质较少,承揽业务优势大:截止报告期末,据建设部数据显示,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双甲企业)70余家。
双甲资质是照明工程企业设计水平与技术施工实力的保证,持有双甲资质对企业业务承揽、项目中标,项目规模均有较大加成作用,而大项目的设计施工经验对景观照明企业而言既是收入来源也是无形资产,能够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大型招投标中的议价能力。
双甲资质的企业75%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一线城市以及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区域市场特征明显。
3、项目规模越来越大,以EPC模式为主,PPP及EMC模式尝试推广中:随着美丽中国、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等概念的提出,地方政府对于照明工程特别是景观照明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EPC模式逐渐成为景观照明行业最常用的运作模式,而PPP及EMC模式也逐渐兴起。
同时,近年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规模呈增长趋势,订单体量不断增加。
照耀东方点亮未来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3134、行业壁垒:资质、设计、管理、资金、品牌等因素构筑行业城墙:景观照明是集文化、艺术与设计、工程为一体的行业,存在较多壁垒,对公司资质、设计、品牌、资金、管理等因素都有着很高的要求。
(1)资质壁垒:我国对从事城市照明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的企业资质能力等有严格准入标准,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分别从事相应等级的项目。
(2)设计壁垒:照明工程设计有着较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赋予景观照明文化和艺术内涵,而这又需要设计者拥有丰富的艺术人文与设计修养,构成行业设计壁垒。
(3)管理壁垒:照明工程项目一般规模较大,需要企业在项目承接、工程设计、灯具选择、建设施工等方面保持连贯运作,因此良好的项目管理水平也十分重要,是行业的基本壁垒。
(4)资金壁垒:景观照明属于资金驱动型产业,具有前期投入资金规模大、回款周期长等特点,企业通常在投标前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施工过程中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垫付材料人工费用,施工完成后需要保留质量保证金,项目越大越多所需要的垫付资金越多,因而资金是绕不开的壁垒。
(5)品牌壁垒:大型景观照明项目招标中,企业规模业绩、过去项目积累的经验与行业口碑,是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尤其是目前亮化项目多以政府招标为主,公司的品牌与项目经验都是政府极为看重的。
因此,多年来树立起来的品牌是在行业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的重要因素,逐渐形成品牌壁垒。
5、如有资本注入,企业体量可获得飞速增长:企业在仅凭借自身信贷和资金实力的竞争状态下,业务规模都较小,而获得资本市场支持后,企业对大型项目的承接能力大幅增强,收入体量飞速增长,实现规模效应,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公司前身金东方有限成立于2003年5月15日,由卢华、王筱艳和张爽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卢华以货币和实物出资18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7.00万元,实物出资143.00万元),王筱艳以货币和实物出资18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36.70万元,实物出资143.30万元),张爽以货币和实物出资40.0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3.30万元,实物出资26.70万元),合计认缴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共同设立金东方有限。
卢华、王筱艳和张爽用于出资的货币共计87.00万元,系由金东方经贸代卢华、王筱艳和张爽支付,金东方经贸为卢华、殷汉强、王筱艳和单闻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其中卢华和王筱艳各持股45%,殷汉强和单闻各持股5%。
金东方经贸已于2005年7月注销。
金东方经贸的股东卢华、殷汉强、王筱艳和单闻已出具《确认书》,确认金东方经贸向金东方有限支付的87.00万元系代卢华、王筱艳和张爽缴纳的出资款,并确认卢华、王筱艳、张爽与金东方经贸已了结代付前述出资款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
除现金出资外,公司设立时313.00万元为实物出资。
2003年5月6日,武汉精搏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卢华、王筱艳和张爽出资的实物(房产、灯具及配件)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武精搏评报字(2003)第66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以2003年5月5日为基准日,上述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314.34万元,其中,灯具及配件评估价值为214.84万元,房产评估价值为99.50万元。
2003年5月5日,武汉新阳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武汉新阳审验字[2003]07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2003年5月15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金东方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年1月21日,金东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东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约定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2-00060号),以经审计确认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5,088.56万元为基础折股5,02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未折股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金。
公司原股东共同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并按照其原有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比例股份。
2016年1月21日,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信众合评报字[2016]第1006号《资产评估报告》,载明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金东方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331.91万元。
2016年2月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2月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2-0001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6年2月5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5,028.00万元整。
各股东以金东方有限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088.56万元,按其所持金东方有限股权比例投入,溢价部分60.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2月25日,金东方有限在武汉市硚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