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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星新材 - A20189.SH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企业英文名
HUBEI BENXING NEW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
2004-01-16
注册地
湖北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犇星新材
股票代码
A20189.SH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曹海兵
持股比例
32 %
董秘
吴勇
董秘电话
0722-3587977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顾春华,倪新浩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213007570231241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湖北
成立日期
2004-01-16
法定代表人
戴百雄
董事长
戴百雄
企业电话
0722-3587977
企业传真
0722-3582977
邮编
企业邮箱
sw977@hbbenxing.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PVC热稳定剂、农药原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环保型PVC热稳定剂、农药原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

公司PVC热稳定剂产品主要为硫醇甲基锡;农药原药产品主要包括杀虫剂和杀菌剂两类,其中杀虫剂类产品主要为毒死蜱原药,杀菌剂类产品主要为戊唑醇原药。

同时,公司为提高终端产品的利润率、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深耕PVC热稳定剂和农药原药产业链,将产品不断向上游延伸,自主生产巯基酯、甲基锡氯化物、三氯吡啶醇钠、戊唑醇环氧化合物等一系列产业链相关的精细化工中间体,不断提升对关键中间体的掌控力。

发展进程

2003年11月,犇星科技、天泽科技以及苏志明拟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犇星有限,三方签署了犇星有限公司章程。

犇星科技、天泽科技、苏志明在公司成立前通过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天泽科技负责犇星有限的产品技术,苏志明负责犇星有限的产品销售,天泽科技与苏志明无需实际出资,犇星有限设立时100.00%的出资由犇星科技缴纳。

2003年11月6日,犇星科技、天泽科技、苏志明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犇星科技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公司;犇星科技将公司16.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天泽科技,以获取技术支持;犇星科技将5.0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苏志明,以促进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

武汉天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武天立验字(2003)SD021号)确认,截至2003年12月31日犇星有限已收到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2020年3月10日天衡会计师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0294号),对上述验资进行了复核。

2004年1月13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鄂)名称预核(准)字[2004]第(0014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为“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0月5日,犇星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因天泽科技未能按照《项目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完成新产品研发任务,股东会同意天泽科技将其持有的犇星有限的16.00%股权无偿退还给犇星科技。

同日,天泽科技与犇星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泽科技将其持有犇星有限16.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0.00万元)无偿转让给犇星科技。

2018年3月23日,犇星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厚鼎投资将其持有公司4.00%的股权(40万元出资额)作价9,600万元转让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同意厚鼎投资将其持有公司3.20%的股权(32万元出资额)作价7,680万元转让给舟映企管。

2018年11月25日,犇星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犇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将犇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天衡会计师对犇星有限2018年7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8)02171号)。

犇星有限股东会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48,328.86万元作为出资,按1:0.3104的比例折成15,000.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余净资产33,328.8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9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资本公积金为33,328.86万元,以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股,合计转增21,000万股。

本次股本转增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增至36,000万股。

2019年12月13日,厚鼎投资与上海厚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厚犇受让厚鼎投资持有发行人32.00%(11,520万股)的股份。

2019年12月14日,雅仕投资分别与海通创新、海通金圆、华创毅达、海通鹭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海通创新、海通金圆、华创毅达和海通鹭岛分别受让雅仕投资持有的发行人0.79%(283.02万股)、1.46%(524.49万股)、1.00%(360万股)和1.46%(524.49万股)的股权,对应作价分别为3,982.74万元、7,380.85万元、5,066.06万元和7,380.85万元。

武汉天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武天立验字(2003)SD021号)确认,截至2003年12月31日犇星有限(筹)已收到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9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资本公积金为33,328.86万元,以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股,合计转增21,000万股。

分配完成后,发行人公司股本总额增至36,000万股。

2020年3月10日,天衡会计师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0294号),经复核,天衡会计师认为武汉天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武天立验字(2003)SD021号)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