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电梯楼宇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经纪);承办展览展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弘易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7年,是山东省自有资源最多的电梯媒体集团,包含电梯海报、电梯电视两种广告形式。
公司一直深耕山东区域,资源覆盖省内16地市。
目前,公司拥有近15万块电梯海报、1万多块电梯电视,每日能够精准影响山东省3000万中高端消费者。
公司是中国一级广告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
2020年,中国传媒第一股——分众传媒入股公司,双方进行更加深度的战略合作,公司具备了全国投放的能力,扩大了品牌影响力。
公司坚持聚焦发展电梯媒体,抓住了【电梯】这个城市主流人群必经的生活空间。
电梯是城市的基础设施,电梯这个日常的生活场景代表着四个词:主流人群、必经、高频、低干扰,而这四个词正是今天引爆品牌的核心稀缺资源。
电梯媒体已经成为线下流量核心入口,在媒体碎片化的时代将越来越成为品牌引爆的核心方式,能够实现对都市主流人群的集中影响,助力广告主拉升品牌势能,助力品牌实现可复制、可累积,可叠加的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整体发展趋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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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状况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3,966,670.95元,比上年末的40,134,841.48元,增长了9.55%,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增长,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未到账期,使得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增加,同时利润分配、补充流动资金使得货币资金减少;负债总额为9,662,987.40元,比上年末的17,705,152.49元,下降了45.42%,主要是去年收到的股票发行认购款尚未验资,在其他应付款列示,本期已增加净资产;净资产总额为34,114,225.94元,比上年末的22,429,688.99元增长了52.09%,主要是报告期定向发行使得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实现净利润使得未分配利润增加,同时发放现金红利使得未分配利润减少。
2、公司经营成果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00,187.18元,比上年同期的37,511,238.41元,增长了30.89%,主要是公司不断加大业务开拓,广告发布服务收入增加,主要是电梯广告收入增加较多;发生营业成本29,511,870.92元,比上年同期的20,836,927.69元,增长了41.63%,主要系随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同时,因业内物业资源争夺进一步加剧,物业资源单位成本上涨较多,而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拓,公司需不断增加物业资源的覆盖,但客户的拓展有一定滞后,由此使得营业成本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也使得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毛利率为39.89%,比上年同期的44.45%下降4.56个百分点;净利润为5,198,169.21元,比去年同期的6,789,394.37元,下降了23.44%,主要是本期收入虽然增长,但是未能覆盖本期成本费用增加金额,另外因上年同期收到政府挂牌补助1,800,000.00元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75,326.78元,较上期的1,751,389.67元增加流出4,826,716.45元,主要(1)因业务规模增长,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8,364,370.91元,因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及往来款减少使得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减少3,912,334.61元;(2)因业务规模增长,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计较上期增加了9,278,752.75元。
二者共同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流出4,826,716.45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0,571.18元,较上期增加流出750,295.29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置办公车辆使得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581,546.74元,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较上期减少168,748.55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5,432.62元,较上期增加流出7,926,689.46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吸收投资款同比减少7,750,920.00元,同时分配现金股利及偿付利息同比增加175,769.46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弘易传媒的前身弘易数字,由法人股东弘易广告、自然人股东王英明于2012 年9月26日出资设立。
设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王英明以货币形式出资10.00 万,弘易广告以货币形式出资90.00万。
2012年9月19日,潍坊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潍精 诚会验报字[2012]2159号),对上述出资予以验证。
2012年9月26日,潍坊市工商局潍城分局向弘易数字核发了注册号为 3707022000242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5 年6月30日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2015年8月13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审字 (2015)第146100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1,958,936.88元。
2015年8月15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和谊评报字 [2015]11115号《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 产值为1,311.80万元人民币。
2015年8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有限公 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经审计的净资额11,958,936.88人民币 为基础,按1:0.9875的比例折为股本11,81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 余148,936.88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不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营 业性演出及演出经纪);承办展览展示”。
2015年8月15日,弘易有限的股东王英明、聂丽、弘众投资共同签订了 《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设立弘易传媒。
2015年8月15日,弘易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云波、王萌为职工 代表监事。
2015年8月31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验 字(2015)第21081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2015年8月31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了 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 制度。
同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英明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 王小龙、黄静、孙明贵、窦晓蒙分别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召开第一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敏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5年9月14日,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申请,并核发了 注册号为3707022000242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