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小额贷款业务。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即利用自有资金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等客户提供小额贷款业务。
公司目前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区域限定于武汉市内,主要客户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然人等。
2011年5月14日,劲牌投资作为主发起人向武汉市青山区金融办提交《主 发起人关于设立“武汉市青山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联合 王衍、刘保华、高红艺、肖志刚、杜永江、余祖兴、张友华、余贝贝8名自然人 共同出资设立武汉市青山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其中劲牌投资拟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其他8名自然人各 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10%,申请经营范围为各项小额贷款 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2011年7月20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向武汉市金融办发出《青山区人 民政府关于支持申报青山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的函》(青政函 [2011]79号),拟同意由劲牌投资及王衍、刘保华、高红艺、肖志刚、杜永江、 余祖兴、张友华、余贝贝8名自然人共同出资在青山区设立武汉市青山区联丰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并确认拟出资人和拟任高管人员均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 记录,拟订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管理等各项制 度等材料达到申报设立条件,符合设立申请要求,特请武汉市金融办审批。
2012年9月10日,湖北明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 明会验字[2012]093号),确认截至2012年9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货币出资金额占 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2012年9月18日,发起人劲牌投资、王衍、刘保华、高红艺、肖志刚、杜 永江、余祖兴、张友华和余贝贝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同 意全体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武汉市青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 册资本为20,000万元,审议通过《武汉市青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设立董事会,选举陈加军、张友华、王衍、高红艺和余祖光为公司董事, 任期三年。
2012年9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同 意武汉市青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方案的复函》(鄂金办发 [2012]87号),同意武汉市青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东有限公司试点方案,同意公 司名称为武汉市青山区联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青山 区;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业务范围为小额贷款业务;经营区域为湖北省武汉 市青山区。
2012年9月27日,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领取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700008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