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零售;货物的进出口;医疗器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I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17)成立于2005年,是专业从事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自动化智能检测设备、各类诊断试剂、关键原材料等的开发。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在最近四次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埃博拉、寨卡、新冠、猴痘)中,是唯一一家四次均获得WHO认证并列入其官方采购名录的企业。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和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秉承“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深耕公共卫生安全和临床诊断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一站式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健康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公司将围绕体外诊断与精准医疗领域,构建覆盖“底层关键原材料自主可控—诊断技术平台创新突破—治疗药物及评价体系前瞻布局—诊疗数据智能化应用”的全链条、一体化研发体系。
通过多个方向的协同攻关,实现分子诊断POCT系统的产品化与基层普及,开发基于甲基化、miRNA及MRD的新型肿瘤诊断产品,突破抗体药物、细胞治疗及核酸药物递送平台,实现高性能工具酶、纳米磁珠、膜材料、微流控芯片等核心原料的国产化自研与供应,推动公司从“诊断试剂仪器供应商”向“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者”战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8.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8.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20.73万元。
主要经营情况如下:1、国际化产品矩阵持续完善公司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保持研发投入,巩固现有产品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在更多技术环节、应用领域等方面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国际认证7项;新增发明专利1项、境外专利1项。
海外产品布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国际化认证,不断健全全球化产品体系。
其中,2款核酸提取试剂通过马来西亚认证,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及16&18分型试剂盒(荧光PCR法)通过越南认证,与已获批的核酸提取设备形成完整配套体系,进一步完善东南亚地区自动化核酸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布局。
同时,白血病JAK2基因V617F突变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取得墨西哥认证,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斩获欧盟认证,一系列国际认证的落地,为公司拓展全球市场筑牢了产品、技术与合规根基。
2、国际市场影响力稳步升级报告期,公司国际化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先后迎来盖茨基金会、上海全球健康创新研究院及相关领域国际专家学者,卢旺达多家医疗及生物医学机构技术代表团参观交流。
在与卢旺达医疗代表团交流过程中,双方围绕“基因诊断技术发展与趋势”开展专项深度技术交流,大型教学医院工程师重点关注“小青耕”全自动化流程及生物安全性能,本次交流成果丰硕,为公司产品适配非洲本地化医疗场景、推进非洲市场落地积累了宝贵经验。
此外,公司埃博拉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成功入选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荐名单,并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大幅提升了公司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检测产品的国际知名度。
公司已五次在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获得WHO认证,相关产品列入官方采购名录。
依托各类国际学术交流、全球行业展会等多元化平台,公司全球化品牌形象持续夯实,国际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实现稳步提升。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由邵俊斌、赵洪昇、麻静明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2005年3月18日,上海申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沪申洲(2005)验字第160号),验证截至2005年3月17日止,之江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00万元。
2011年5月1日,之江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之江有限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截至2011年4月30日,之江有限的净资产为6,509.38万元;2011年7月1日,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11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之江有限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255.21万元,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2011年7月2日,之江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3262号《审计报告》,确认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3227号《评估报告》,同意以之江有限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65,093,847.11元折合股份总数6,000万股,其余部分净资产5,093,847.11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日,之江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1年7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27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7月28日止,发行人(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之江有限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5,093,847.11元折合股份总数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总计股本人民币6,000万元,其余部分的净资产5,093,847.11元计入资本公积。
1、报告期内的股本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股本为14,602.83万股,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的股东变化情况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二级市场交易较为活跃,公司股东变化较为频繁。
3、发行人最新股权结构情况2020年4月21日,之江生物在股转系统发布《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22日开市起暂停转让。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倪卫琴 | 2024-02-05 | 39000 | 13.09 元 | 390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