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反渗透膜、纳滤膜、超滤膜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水处理系统的工程施工;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的施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海水淡化工程施工;反渗透膜、纳滤膜及超滤膜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咨询与服务;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反渗透膜、纳滤膜、超滤膜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水处理系统的工程施工;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的施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海水淡化工程施工(以上施工凭资质经营);反渗透膜、纳滤膜及超滤膜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劳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位于曹妃甸装备制造产业园,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占地300亩,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总投资9.6亿元人民币。
从事水处理核心材料反渗透(RO)膜及衍生品(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专业性、创新型民族企业。
拥有申请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近40项。
是“河北省战略新兴优势企业,三个一百”领军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应用范围涉及电力、化工、冶金、水处理、民用饮水、医药、污水处理、食品饮料、电子等行业。
为掌握国际领先技术,海清源公司与中科院化学所、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燕山大学合作,在北京建立海清源(北京)膜技术研究院,拥有高端技术研发人员22人,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RO)膜综合技术指标达到和超过国外同类产品。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创新是企业持续的动力,海清源全体同仁在董事长的带领下,以“民族复兴,产业报国”为使命,怀揣中国梦,立志打造水处理领域的“中国芯”。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市场趋势,结合2018年度经营计划,在国际经济、贸易形势风云突变进而对国际国内的行业形势造成不利影响的大环境下,采取了稳健的经营策略。
在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市场开拓和产品技术研发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简化流程,公司全体员工砥砺奋进,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继续发挥自我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潜力,积极进行布局和创新,拓展新市场。
1、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769.0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7,145.19万元,减少了376.13万元,同比减少2.19%;负债总额为9,898.9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425.41万元增加了473.58万元,同比增加5.02%;净资产总额为6,870.0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719.78万元减少了849.72万元,同比减少11.01%。
2、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58.5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550.38万元增加了308.15万元,同比增加了6.77%;营业成本为3,641.4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656.66万元减少了15.16万元,同比减少0.41%;全年净利润为-849.72万元,比上一年度的-1,448.21万元增长了598.50万元,同比增长41.33%。
3、产品销售和推广2018年,公司结合行业趋势、市场需求情况,对全年的销售策略和市场推广进行了较为周密的计划,对客户群体进行了梳理和重新定位。
通过参加会国内外展等宣传方式,开发新客户,成为国内大品牌净水机的合格供应商、加强海外市场开拓;积极参与国内及国外的水处理工程项目,在冶金、化工、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民用给水等方面加大项目合作。
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设立。
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经河北天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冀天佳验设字[2012]第073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3月21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2,550万元。
2012年3月27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98000005235),公司住所为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胡志军,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5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安装、销售;技术和货物进出口业务;环境工程施工(以上项目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实收资本余额于2014年3月21日前缴足)”,经营期限自2012年3月27日至2032年3月26日。
2014年1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崔爱军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420万元转让给闫振胜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上述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2月27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4年4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胡志军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1014万元转让给戴鸿君150万元、张强120万元、张会欣100万元、张志新100万元、张宁100万元、张燕民200万元、贾玉玲100万元、王少山120万元、王玲24万元;闫振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697万元转让给王玲688万元、何秀英9万元;徐晓函将其所持有得公司股权288万元转让给何秀英;王银柱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121万元转让给何秀英;张歧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186万元转让给张珈瑗;张明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76万元转让给张珈瑗;王银柱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183万元转让给张珈瑗;股东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相一致;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上述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5)Ⅲ-00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缴纳出资事项予以验证。
2014年4月11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4年4月14日,有限公司与黄俊久签订《股权投资协议书》,约定黄俊久以现金5,000万元认购有限公司新增股本1,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黄俊久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4.29%。
2015年1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鉴于股东王银柱去世,由刘桂英继承其持有的股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5年2月11日,唐山市曹妃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5年3月13日,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98000005235),住所为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胡志军,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反渗透膜与超滤膜及其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反渗透膜及超滤膜应用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营业期限为自2012年3月27日至203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