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环保碱性锌锰电池、环保碳性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照明器具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碱性锌锰电池、环保碳性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Kendal”品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长寿命、无污染的环保电池产品。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医疗器械、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数码产品、电子烟等多个领域。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开发,公司已掌握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
公司产品性能优异,锌锰电池系列产品主要电性能超过IEC及国家标准50%以上,并于2018年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公司高度注重产品质量和规范化运营,目前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产品已通过中国GB、欧盟CE、欧盟RoHS、美国UL、韩国KC、联合国UN等多国和地区的产品安全认证,产品远销海内外。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工作,一直专注于电池行业,通过不断加强自身研发创新、引进产学研合作、产业并购等方式不断提升产品制造研发能力,不断完善产品线。
公司立足于碱性和碳性锌锰电池,拥有专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先后参与起草和制定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包含GB/T8897.1-2021《原电池第1部分:总则》、GB/T8897.2-2021《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GB/T8897.2-2019《原电池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GB24427-2021《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等。
公司坚持“锌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连续多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被评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东莞市规模和效益倍增计划企业、东莞市专利试点企业等。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出口为辅,是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前列的锌锰电池制造商和出口商。
公司在扩展国内市场的同时,不断利用掌握的核心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更加质优价廉的产品,发展并打造了自有品牌“Kendal”,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凭借规格型号齐全的产品种类、稳定卓越的产品质量以及周到细致的客户服务,公司与国内外众多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知名品牌运营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9,156.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1.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4.48%。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落实2025年度报告确定的经营方针,围绕市场拓展、研发创新、项目建设、内控治理、团队建设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整改前期经营短板。
受宏观经济波动、下游需求偏弱、行业竞争加剧、汇率及外贸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部分经营目标推进不及预期,公司整体经营保持稳健运行。
业务经营方面,事业一部锌锰电池业务稳固海内外基本盘,优化客户结构、深耕核心客户、拓展新兴海外市场,主业经营保持稳定,但外销受汇率及政策影响,盈利修复节奏偏缓。
事业二部聚合物锂电池业务延续2025年盈利改善态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生产成本,稳步推进新场景客户认证导入,板块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事业三部小动力、小储能业务仍处于培育阶段,公司积极推进客户送样与资质导入,强化应收账款风险排查与逾期账款催收,但受客户认证周期长、需求释放较慢影响,业务增量尚未充分体现。
研发方面,公司保持稳定研发投入,持续开展电池性能优化及新技术攻关,有序推进样品试制与专利布局,但研发成果产业化转化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
生产运营方面,公司稳步推进募投智能化改造项目,持续优化生产管理与供应链体系,通过锁价采购等方式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保障生产稳定运行。
内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规范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及内幕信息管理,积极配合监管检查;持续强化现金流及应收款管控,审慎开展资产减值研判,规范闲置资金管理,经营风险整体可控。
人才管理方面,公司持续补齐关键岗位人员短板,优化内部协同机制,组织运营效能稳步改善。
总体而言,公司上半年经营运行平稳、各项工作有序落地,但仍存在新业务增量不足、研发转化偏慢、外销盈利承压等问题,公司将在下半年针对性优化提升。
1、有限公司的设立。
力王有限系由自然人王宏群、何泰华、沈改兰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25万元、25万元、15万元于2001年6月6日共同设立的。
2001年2月14日,东莞市德信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东信所验字(2001)第005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出资已到位。
2001年6月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44190020073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王宏群,注册地址为:东莞市塘厦镇石马村。
2、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5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何泰华先生将所持公司38.5%的股份,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维海先生。
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
2003年6月4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3、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4月5日,王宏群与王红旗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王宏群将其持有的力王有限2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红旗;2004年4月5日,沈改兰与李维海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沈改兰将其持有的力王有限7.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维海;2004年4月5日,沈改兰与王红旗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沈改兰将其持有的力王有限7.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红旗。
2004年4月7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上述股权的转让,并同意修改力王有限章程。
2004年5月8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4、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6年9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即由65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李维海、王红旗仍各持50%的股份。
2006年10月19日东莞市德信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德信康验字(2006)第054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10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万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2006年11月8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5、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9年9月15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原来100万元增至600万元,其中李维海由原来出资50万元增至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红旗由原来出资50万元增至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09年9月16日,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莞信验字(2009)第Y307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9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09年9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人民币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
2009年9月21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6、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1年1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原来600万元增至1,200万元,其中李维海由原来出资300万元增至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红旗由原来出资300万元增至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11年1月21日,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莞信验字(2011)第Y3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1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实收资本1,200万元。
2011年1月28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7、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
2012年1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原来1,2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其中李维海由原来出资600万元增至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王红旗由原来出资600万元增至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012年2月4日,东莞市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莞信验字(2012)第Y3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2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李维海、王红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
截至2012年2月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2012年2月15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8、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6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以2014年5月31日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以不高于基准日的公司净资产折合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2014年7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天健粤审[2014]836号《审计报告》,确认力王有限截至201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41,040,996.05元。
2014年7月29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4]第142号《评估报告》,确认力王有限截至2014年5月31日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986.97万元。
2014年8月14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41,040,996.05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20,000,000股,净资产折股余额21,040,996.0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
2014年8月14日李维海、王红旗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原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于2014年8月29日出具的“天健粤验2014【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8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4年5月31日止力王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41,040,996.05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贰仟万元,资本公积21,040,996.05元”。
2014年9月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按公司净资产折合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并选举李维海、王红旗、王远辉、张映华、林培玲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陈凤、尉方圆、郭磊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9月3日,股份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190000025545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维海,住所为东莞市塘厦镇石马村,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