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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碧环保 - 831393.NQ

湖北中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4-12-0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Hubei Zhongb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2007-11-14
注册地
湖北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中碧环保
股票代码
831393.NQ
上市日期
2014-12-04
大股东
史艾华
持股比例
30 %
董秘
邱功圣
董秘电话
0712-2885276
所在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王传平、甘声锦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湖北中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20900670358941A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湖北
成立日期
2007-11-14
法定代表人
史艾华
董事长
史艾华
企业电话
0712-2885687,0712-2885276
企业传真
0712-2885276
邮编
432000
企业邮箱
1274371536@qq.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开发区车站工业园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高难工业污水处理技术与一体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污水 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安装。。

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从事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环保集成设备生产与销售;工业废弃物与城市垃圾再生利用的研究与开发,水资源净化工艺的研发;环保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三废治理与施工,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再生利用,水资源净化工艺研究与开发、液压软管、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含表面处理)与销售、环保技术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于2008年5月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年获得了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010年通过复审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011年获省环保协会环境污染治理乙级资质;2012年3月获环保部“工业污水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运营甲级资质”;2012年10月获湖北省校企研发中心认定;2013年7月成立院士工作站。

商业规划

经营情况回顾(一)经营计划:2017年公司承接工程业务,主要集中在三四季度,并且工期较长,部分工程未结算收入,所以造成了本期公司业务大幅缩水的现象。

虽然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环保企业的发展,但是新加入的公司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行业竞争进一步白热化,在营销方面难度更大,市场状况日益严峻。

在营业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82.67万元,相比2016年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在利润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39.20万元,公司在2017年度加大了财务管理管控,财务运作更加规范,报告期内对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了坏账计提。

在公司运作管理方面,规范公司管理运作,加强财务风险控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在营销方面,公司积极参与政府工程招投标工作,大力发挥公司在污水处理方面的优势,为公司今后业绩的提升夯实基础。

(二)行业情况:总体情况: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其中包括12项约束性指标,并确定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七项主要任务。

2017年,十九大更是将建设生态文明提升至“千年大计”高度,年底的中央经济会议更将污染防治提至三大攻坚战之一。

工业水处理方面2015年我国工业废水治理设施治理能力有902.65亿吨/年,是工业废水实际处理量444.58亿吨的2倍以上,处置产能较为充足。

随着监管趋严、排放标准提升,工业废水平均处理成本由2010年的0.93元/吨提高到2015年的1.54元/吨,在处理量基本保持不变,处理成本有所提高的假设下,“十三五”期间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空间约700亿/年。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行力度加大,专业的工业废水治理企业将分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城镇污水处理方面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2,856万立方米/日,县城1,071万立方米/日,建制镇1,095万立方米/日,相关政策的出台表明了政府对乡镇污水处理的决心。

农村环境整治方面2017年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建立健全农村环保长效机制,整治过的7.8万个建制村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已建农村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整治的主要任务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

自2015年1月新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国家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环保执法空前严格,尤其对污染企业进行高标准、严要求污染治理,迫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

在中央的英明决策下,全国范围内,正在实施美丽乡村计划,各村镇正在进行生活污水收集达标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

这些利国利民的好政策,给环保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企业均是黄金发展期。

我公司将趁此政策东风,杨帆起航,在大力拓展高难工业污水处理业务的同时,积极参与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业务。

发展进程

1、公司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 2007年11月14日,中碧有限经孝感市孝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史艾华、张斌共同出资成立。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900010001014,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史艾华,住所:孝感市开发区车站工业园。

2007年11月6日,湖北精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精诚验字[2007]262号《验资报告》。

根据协议、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2008年6月之前缴足。

本次出资为首次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75万元,应由史艾华、张斌于2007年11月5日之前缴纳。

经其审验,截至2007年11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史艾华、张斌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5万元。

(2)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 2008年7月1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1、公司实收资本由75万元增加至200万元,增加的125万元由张斌出资;2、公司经营期限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2008年7月16日,湖北精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精诚验字[2008]175号《验资报告》。

根据协议、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2008年7月30日之前缴足。

本次出资为第2期,出资额为人民币125万元,由张斌于2008年7月30日之前缴纳。

经其审验,截至2008年7月16日止,公司陆续收到张斌缴纳的第2期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125万元。

(3)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1年2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新增100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史艾华认缴90万元,张斌认缴10万元。

2011年2月16日,湖北精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精诚验字[2011]29号《验资报告》。

经其审验,截至2011年2月16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张斌、史艾华二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

(4)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2年3月1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700.00万元,增加股东张竹君。

新增注册资本由张斌、史艾华和张竹君认缴。

其中:张斌以货币出资450万元,史艾华以货币出资450万元,张竹君以货币出资800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2012年4月11日,湖北孝感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鄂孝诚会验字[2012]051号《验资报告》。

经其审验,截至2012年4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700.00万元。

其中,张斌缴纳450万元,史艾华缴纳450万元,张竹君缴纳800万元。

2012年4月12日,有限公司依法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5)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9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1、同意张斌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0%出资(600万元)中的20万元转让给李想、20万元转让给周莉、20万元转让给陈相、20万元转让给马杰、15万元转让给付俊、5万元转让给梅祖朋。

转让后张斌持有有限公司25%的出资(500万元)。

2、同意张竹君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40%出资(800万元)中的20万元转让给秦颂、30万元转让给冯丽、20万元转让给刘梅、10万元转让给刘明英、5万元转让给刘文、15万元转让给蔡雪军、5万元转让给贺程、5万元转让给吴道森、5万元转让给徐仁成、5万元转让给蔡迪、10万元转让给陈维立、10万元转让给史娇蓉、20万元转让给张安美、10万元转让给陈红涛、10万元转让给辛莉、10万元转让给庄月菊、10万元转让给严静、10万元转让给姜波、5万元转让给张明德、5万元转让给张清德、15万元转让给史翔忆、10万元转让给李可琼、10万元转让给沈沛恩、30万元转让给刘勇、5万元转让给张玲、10万元转让给孔铭。

转让完成后张竹君持有有限公司25%的出资(500万元)。

(6)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4年4月8日,北京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出具了[2014]京会兴鄂分专字第50570004号《审计报告》,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2月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3,049,095.56元。

2014年4月10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4]057号《评估报告》,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2月28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3,096.69万元。

2014年4月11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2月28日的净资产值23,049,095.56元按1.152454778: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2,000.00万股,折股后的余额3,049,095.56元转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按其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确定。

2014年4月1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出具了[2014]京会兴鄂分验字第50570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4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股本2,000.00万元。

余额3,049,095.5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4年6月5日,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为股份公司换发了新的注册号为42090200000639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