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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由学 - 831341.NQ

大连必由学教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4-11-10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Dalian Biyouxue Education Network Co., Ltd.
成立日期
2011-09-21
注册地
辽宁
所在行业
教育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必由学
股票代码
831341.NQ
上市日期
2014-11-10
大股东
孙桂岩
持股比例
59.72 %
董秘
孙丹
董秘电话
0411-84457899-826
所在行业
教育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杨英锦、郭艳
律师事务所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大连必由学教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210200582014073A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辽宁
成立日期
2011-09-21
法定代表人
孙桂岩
董事长
孙桂岩
企业电话
0411-84457899-826
企业传真
0411-84457899-815
邮编
116000
企业邮箱
sund@biyouxue.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41号网络产业大厦17楼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业质量提供专业化教育测评服务,其中包括增值评价服务和学习诊断服务。。

经营范围:教育网络服务;在线学习服务;教育调查、策划;教育管理咨询;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发;辽宁省内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噐械和电子公告除外);(以上项目均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国内一般贸易;机电设备租赁;图书期刊的零售。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业质量提供专业化教育测评服务,其中包括增值评价服务和学习诊断服务。

必由学主要服务为增值评价服务、学习诊断服务。

商业规划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7,989,364.98元,与上年期末相比增长0.16%;负债总额为8,835,581.17元,与上年期末相比下降8.38%;净资产为29,153,783.81元,与上年期末相比增长3.07%。

1、市场营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21,535.65元,较上年减少7,225,361.36元,下降幅度42.64%;利润总额878,794.06元,较上年减少4,177,784.11元,下降幅度82.62%;净利润869,045.85元,较上年减3,839,330.20元,下降幅度81.54%。

报告期内,公司除沿用以往靠口碑相传及会议营销的推广模式外,为扩大销售,开拓了借助渠道销售的模式,与各大教育信息化产品集成商合作,将公司的评价服务作为区域、学校教育大数据及智慧校园整体解决方案中的嵌入模块以实现销售。

因产品的专业价值及多地典型客户效应,必由学产品获得了集成商及采购客户的青睐。

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华人启星公司合作,中标“北京市门头沟教育委员会中高考改革区级综合数据平台项目”。

必由学作为评价数据分析商,助力门头沟区基于数据诊断问题,反思教学和管理,寻找学业质量的生长空间和突破点。

2、技术研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合计达2,415,108.41元。

占营业收入的24.84%。

3、公司管理方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体系化,形成了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另外加强团队建设,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员工培训及交流活动,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及创新意识,团队整体气氛得到了提升。

公司的管理进一步步入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发展进程

大连必由学教育网络有限公司是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为2011年9月21日;营业执照注册号:210231000042282;注册地址:辽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512号20层1号;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桂岩;公司经营范围:教育网络服务;在线学习服务;教育调查、策划;教育管理咨询;数字化教育资源开发;辽宁省内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除外);(以上项目均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期限20年。

201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

本次增资由孙桂岩认缴164万元,刘云成认缴14万元,游晓锋认缴10万元,刘祎认缴6万元,王东认缴6万元。

2014年4月13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以现有5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14)005080号)确认的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依据,将净资产账面价值中的500万元折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同日,5名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设立股份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及确定股份公司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