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动漫IP创制和平台化运营,贯通内容创制、发行、运营、衍生品研发全产业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玩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箱包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版权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武汉博润通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8日,是一家以数字技术研发与内容创意双驱动的数字文化科技企业。
公司聚焦影视动漫、宣传CG以及数字应用领域,为全球影视动漫、游戏、政企客户提供视效、设计、传播全链条的整体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三渲二动画技术头部企业。
博润通拥有《木奇灵》、《巷食传说》等原创IP,与腾讯视频联合出品《天影》等作品。
公司获得了“2022年度十大著作权人”、“动画精品一等奖”、“国家动漫品牌建设与保护计划”等国内外奖项100余项,是经认定的动漫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以原创动漫“IP”为核心,紧紧围绕全产业链跨界布局理念,以原创动漫研发出品、媒体发行、动漫衍生品研发销售、动漫IP授权等为主要业务方向。
公司以年度经营目标为导向,加强市场开发、落实内控管理制度,控制经营成本,经营业绩明显提升,保持稳定的营业能力,全年整体发展趋势良好。
2019年公司经营计划如下:(一)持续打造核心IP,扩大IP储备以原创动画长片《木奇灵》系列为核心IP,通过内部创作、对外合作等方式提升内容质量,完成《木奇灵》第三系列动画片的上线、发行和运营工作,拓展授权业务,推出新的自研玩具产品,渠道建设目标打造以玩具连锁商圈店为核心的终端市场建设模式,完成《木奇灵3》玩具产品的研发与上市销售,完成《木奇灵4》的策划、发行预售,并投入动画片的制作,以品牌战略打造核心IP。
《乌龙院之活宝传奇》第二季完成制作,在腾讯视频播出更新,并开拓在其他视频平台、电视台、OTT等渠道同步播出,展开多元化变现渠道,并实现发行、授权等版权的分成收入。
努力促成第三季的合作,并承接制作。
《公交男女》持续更新,通过合作实现内容升级,产业运营落地。
《up喵》形象衍生开发,通过合作实现产品落地。
《巷食传说》完成第一季的制作和运营,策划申报第二季。
(二)完善产业链,扩大市场布局博润通形成了以“原创内容+发行运营+产品研发销售+授权合作”的“立体化运营体系”,在动画片播映期间实现衍生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国家在鼓励“文化+旅游”融合,公司也在探索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提升线下体验服务,利用新媒体资源,如“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扩充宣传渠道,2019年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战略目标的引导,在稳健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适度的进行产业链的拓展延伸,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IP效能最大化。
(三)加强团队建设,引进高端人才公司将强化创意策划、产品研发、动漫制作等高层次人才的内部发掘、培养和引进,与公司外部制作和研发团队实行深度战略合作,实现精品制作。
同时公司将加强推广运营、销售队伍建设,加大营销人员比例,为全产业链的打造奠定坚实的人才队伍。
(二)行业情况1、行业发展动漫产业是政府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随着近年来国内文化消费和内容消费市场迅速发展,动漫产业在互联网文创娱乐产业中的占比也稳步提升,动漫逐步由亚文化向主流文化转变。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制定了动漫文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
为了提振国产动漫,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动画创作竞赛、政府补贴及税收减免、鼓励衍生品经营等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动漫品牌。
随着国家“互联网+”、“文化+”战略的深度开展,“文化+旅游”、“文化+研学”等是政府扶持的方向,公司将在新型方向上,做进一步的布局。
动漫产业更加注重与服装、玩具、食品、电子游戏、影视制作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附加值。
同时,居民日益增长的动漫产品文化需求,不断发展的互联网线上传播渠道,以及外来资本的加入,都为动漫企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与契机。
2、市场竞争现状现阶段动漫产业链日益成熟,行业发展风起云涌,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呈多元化。
近几年,国内动漫内容生产实力逐步提升,在国家政策资金大力扶持的背景下,国内动漫市场规模突破千亿,动漫消费群体日益成熟,未来市场充满想象。
目前行业处于稳步发展时期,但市场结构、人才培育、动漫创新发展理念还有待完善,整体产业仍需在探索中寻求突破。
3、周期波动报告期内未出现较大行业周期波动,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1、公司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1)2010年3月,有限公司设立: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万君堂、饶琨华、沈世初、胡萌和法人武汉普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共同出资设立。
(2)2010年4月2日有限公司住所及第一次股权变更:2010年3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万君堂将持有的公司5%股权(15万元出资)转让给饶琨华,公司住所变更至“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大道20号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1号楼1302、1303、1305-1307号”,股东万君堂与饶琨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股。
2010年4月2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3)2010年11月5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及法人股东名称变更:2010年10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法人股东“武汉普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武汉普润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5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4)2012年8月8日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变更:2012年7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武汉普润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10%股权转让给万君堂、5%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王曙明、5%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周细军、5%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吴嘉寅、5%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范跃云。
上述股东并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款,转让价格均为1元/股。
2012年8月8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5)2012年9月3日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变更:2012年8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万君堂将持有的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饶琨华、1%的股权转让给沈世初、1%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罗呈祥;同意股东胡萌将持有的公司2%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罗呈祥、0.66%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祁喆,上述股东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款,转让价格均为1元/股。
2012年9月3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6)2012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变更及第一次增资:2012年10月2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股东胡萌将持有的公司3.68%的股权转让给罗呈祥,转让价格为1元/股,同意股东万君堂以现金5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同日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款。
2012年10月31日,有限公司完成了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
(7)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4年4月17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7,560,350.19元按2.1601:1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为350万股,溢价部分4,060,350.19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有限公司全部9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各发起人以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2014年4月28日,股份公司(筹)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于2014年5月6日取得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湖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84648)。
(8)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2014年5月26日,股份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全部9名股东参加会议并审议同意公司新股东天风汇盈壹号(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现金5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8.8889万元进入公司注册资本,其余461.1111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并同意待本次增资扩股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将该次进入资本公积的461.1111万元全部转增为公司股本,由公司全体股东(包括本次增资新进股东天风汇盈壹号(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公司住所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基地二号楼第301、309、310室。
2014年6月10日,汇盈壹号与博润通、万君堂、饶琨华、沈世初、罗呈祥、范跃云、王曙明、吴嘉寅、周细军、祁喆签署《增资扩股协议》,2014年6月15日,汇盈壹号与公司股东万君堂签署了《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书》。
在《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书》中,约定了公司股东万君堂需承担相应业绩承诺(2014年、2015年)、货币补偿、股份回购等义务和责任,若博润通未实现约定的业绩承诺,万君堂需在收到汇盈壹号向其提出货币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或股份转让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向汇盈壹号支付相应的货币补偿或者按约定的价款回购汇盈壹号持有的博润通股份。
2014年6月19日,股份公司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9)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根据股份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武汉博润通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出具的《瑞华鄂验字[2014]4203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向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申请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2014年6月23日,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依法核准了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为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