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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环能 - 831295.NQ

汉川银龙水务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4-11-06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Hubei Chuandong Environmental Energy Development Co.,Ltd.
成立日期
2007-03-22
注册地
湖北
所在行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川东环能
股票代码
831295.NQ
上市日期
2014-11-06
大股东
湖北川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0.47 %
董秘
汪善波
董秘电话
0712-8410095
所在行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李顺利、刘会林
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汉川银龙水务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209007987616254
组织形式
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地
湖北
成立日期
2007-03-22
法定代表人
修宝顺
董事长
方心宽
企业电话
0712-8410095
企业传真
0712-8410095
邮编
431614
企业邮箱
hbcdhbny@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工业园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项目运营。

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环保能源开发利用;污水处理;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工程的技术咨询与服务;供水工程设计、安装、维修。(上述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运营。

公司主要为所在园区内外印染、食品企业提供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对该类企业的印染废水(少部分的食品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帮助企业降低废水处理成本,达到国家关于废水排放的相关要求,缓解园区内因印染企业较多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商业规划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为4.5万吨/日,自来水供水能力为2.5万吨/日。

报告期内,公司处理污水294.08万吨,实现收入608.95万元;销售自来水317万吨,实现收入411.68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收入总额1,015.11万元,同比下降42.09%;营业总成本950.09万元,同比下降22.88%;净利润89.94万元,同比下降79.1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4万元,同比下降79.16%。

公司收入、成本、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出售了“红安川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汉川市汉正蒸汽运营有限公司”100%,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由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律的实施推进,强化环境监管及执法力度,加大了污水处理企业达标排放的责任,环保部门要求自2018年起,排放的污水要求达到一级A标的标准,因此公司加大了药品和电费的使用量,使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毛利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达到验收条件,经专家组成员查看现场,查阅验收报告,一致认为该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项目竣工验环保验收条件。

3、报告期内,公司出售“红安川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汉川市汉正蒸汽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出售亏损和微利的蒸汽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利于公司部门的压缩,起到降本去费的作用。

4、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平稳,经处理的污水都能达到国家标准,自来水水质安全达标,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发展进程

(1)有限公司设立2007年3月22日,川东有限经湖北省汉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川东置业、刘芳华、陈贵华、张济财共同出资设立。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9841101107,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心宽,住所:汉川市新河镇。

2007年3月17日,湖北精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精诚验字[2007]039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07年3月16日止,湖北川东环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筹)已收到湖北川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刘芳华、陈贵华、(2)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08年5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1、同意将公司地址变更为汉川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2、同意川东置业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的70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李志祥440万元,李文甫120万元,方心宽90万元,李洪祥50万元;3、同意刘芳华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10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李志祥40万元,殷新霞60万元;4、股东会选举李志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济财先生、李文甫先生为公司董事;方心宽先生、殷新霞女士为公司监事。

2008年5月4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8年5月12日,公司依法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200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1、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000.00万元,新增3,0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湖北川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缴;2、同意张济财将持有的有限公司100万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李志祥40万元、李文甫20万元、方心宽15万元,李洪祥15万元、殷新霞10万元;3、同意陈贵华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的100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李志祥40万元、李文甫20万元、方心宽15万元,李洪祥15万元、殷新霞10万元。

2010年3月10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0年3月15日,湖北精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鄂精诚验字[2010]088号《验资报告》。

经其审验,截至2010年3月11日,公司已收到川东置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00.00万元。

川东置业实际缴纳新增的出资人民币3,000.00万元,为债权转股权。

川东置业借给有限公司的借款共计人民币3,130.00万元,将其中3,000.00万元的债权转为注册资本。

2010年3月25日,公司依法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11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1、同意李志祥将持有的5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川东置业,同意李文甫将持有的1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川东置业,同意李洪祥将持有的1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川东置业,同意方心宽将持有的1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川东置业,同意殷新霞将持有的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川东置业。

(5)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201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川东置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40.00万元的出资以2,040.00万元转让给川东集团;同意川东置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795.60万元的出资以795.60万元转让给李志祥;同意川东置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2.80万元的出资以202.80万元转让给李文甫;同意川东置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6万元的出资以156万元转让给方心宽;同意川东置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6万元的出资以156万元转让给李洪祥;同意川东置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49.60万元的出资以249.60万元转让给殷新霞;同意川东置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400万元的出资以400万元转让给汉川正润。

2014年4月21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4年4月25日,公司依法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6)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4年4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字信会师报字[2014]第7501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3月31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40,334,661.55元。

2014年4月26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060号《评估报告》,截止2014年3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4,206.15万元。

2014年4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0,334,661.55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4,00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其余334,661.55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981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2014年5月1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4年5月19日,公司取得注册号为42090000003109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