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电子内窥镜设备及内窥镜诊疗手术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及相关零配件、原辅材料、以及仪器仪表、计算机、汽保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从事工业内窥镜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业务的相关配套服务;从事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内镜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围绕内镜诊疗领域进行的系统性产品布局,目前产品已包含4K超高清内镜系统、光学放大内镜、消化内镜、鼻咽喉镜及支气管镜等,可覆盖消化科、耳鼻喉科、呼吸科、急诊科、ICU等临床科室。
在长期的技术创新之下,我们已突破了内镜光学成像、图像处理、镜体设计、电气控制等领域的多项关键技术,不断推进精准诊疗与前沿科研探索。
2025年以来,公司持续深耕海外市场,多个国家的产品准入以及市场推广进展顺利,海外营销网络布局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依托技术实力与市场深耕,公司全球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海外业务取得一定增长。
在国内终端市场方面,医疗设备行业终端招标有所复苏,公司在以AQ-300等高端产品进军三级医院的同时,持续深耕广阔县域市场,助力县域地区内镜科室建设和诊疗率提升。
此外,公司持续探索技术创新及产品迭代,报告期内,公司新一代旗舰机型AQ-400主机和肠胃镜已获证。
随着我国消化道疾病诊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临床医生培养的不断完善以及居民健康管理意识的不断加强,消化道早癌检出率正在逐步提高,行业渗透率不断提升。
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应对国内外行业的动态变化,夯实核心竞争力,在管理层的带领下,秉持“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镜品牌”的企业愿景,不断开拓全球市场。
(一)报告期内业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34.33万元,同比下降26.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76.5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75.45万元,同比下降较大。
(二)报告期内重点经营工作1、聚焦研发创新,高效推动产品研发与发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7,380.91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例为28.35%。
产品管线取得多项重要进展。
(1)报告期内公司发布双钳道内镜,双钳道“双手”协同,实现效能全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发布复合电子支气管镜,创新结构助力肺结节诊疗;报告期内公司发布60系列消化内镜,涵盖胃镜、肠镜、超细内镜、140倍光学放大内镜、十二指肠镜等多个镜种,兼顾了消化科日常检查、病变筛查和复杂介入治疗等多种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高研发效率,加快研发成果转化速度,研发项目注册申报取得一系列研发成果。
新增专利授权9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
2、推进营销体系建设,加强学术服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深产品的市场覆盖深度及广度,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专业化学术服务能力。
(1)聚焦产学研融合,圆满举行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创新论坛暨上海消化内镜产学研融合系列活动,第一期、第二期分别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成功举办。
(2)公司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与政府机构、社会各界一起关注与推进县域医疗计划,协助基层医院在消化道肿瘤防治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2025年上半年,公司已于全国11个省13个地级市举办16场基层培训活动,在太和县、昆山市、木垒县、连江县、洛阳市等多个地区的基层医院协助开展诊疗技术普及,助力基层诊疗模式规范。
(3)通过手术演示直播、产品参展等多种形式,参与世界各地具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向国际参展者展现了产品出色的性能以及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品牌力。
(4)通过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活动,与国际同仁分享在消化学诊断领域的优势与经验。
活动邀请内镜专家为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学员安排消化内镜技术的理论授课;同时,安排大量手术演示及带教、内镜模拟器训练、活体动物训练等临床的实战教学。
实操环节专家和学员所使用的设备均来自于澳华内镜。
3、注重人才培养,增强团队凝聚力公司持续进行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系统的人才管理机制,识别高潜力人才,进一步提高了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
目前已形成了一支跨学科的稳定核心专业团队,为公司的发展创新提供后备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建立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增强员工凝聚力及稳定性。
4、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持续推进系统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注重生产经营的同时,不断努力加强公司治理管理,推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稳健发展,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流程制度,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管理执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发行人的前身是澳华光电(设立时名为“上海澳华工贸有限公司”,1998年9月经核准更名为“上海澳华光电内窥镜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7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顾康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张孙民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1994年10月13日,上海新闵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新审事证谈94-139号的《验资证明》,确认截至1994年10月13日止,澳华光电已收到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994年10月27日,澳华光电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1月5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0053号),确认截至2019年11月30日,澳华光电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2,782.46万元。
2020年1月17日,根据东洲出具的《上海澳华光电内窥镜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015号),确认澳华光电净资产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11月3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56,855.57万元。
2020年1月5日,澳华光电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澳华光电以201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顾康等澳华光电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9年11月30日净资产人民币527,824,562.21元为基础,按照1:0.18945689的比例折合10,0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超出面值的427,824,562.21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在澳华光电的持股比例持有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2020年1月20日,澳华内镜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代表监事。
2020年1月20日,澳华内镜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邵贤位、蔡洪德为澳华内镜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
2020年1月20日,澳华内镜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邵贤位为澳华内镜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20年1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097号),确认截至2020年1月20日止,发行人已收到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合计10,000万元。
2020年3月12日,本次整体变更设立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607671054B)。
2020年11月24日,立信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82号《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1月30日股改净资产追溯调整专项说明报告》,确认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经追溯重述调整后的净资产由52,782.456221万元调整为46,468.225630万元。
2020年11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及折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澳华光电整体变更设立时所依据的以2019年11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调整为464,682,256.30元人民币,整体变更折股比例调整为1:0.215200814。
2018年5月30日,经澳华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东顾康将其持有澳华光电的3.26%股权合计76.6123万元出资额以等值人民币4,080.1205万元的美元(约定640.7325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AppalachianMountains;将其持有澳华光电的0.25%股权合计5.8883万元出资额以等值人民币313.5928万元的美元(约定49.2459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QM35;同意AppalachianMountains以等值13,75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约定2,159.2676万美元)外汇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39.0588万元,QM35Limited以等值1,056.8072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约定165.9585万美元)外汇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8.3737万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澳华光电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604.5548万元。
同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各方签署了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增资的各方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澳华光电全体董事共同签署了《上海澳华光电内窥镜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澳华光电已取得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编号为沪闵外资备201801250和沪闵外资备201801353的《外资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8年9月10日,澳华光电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12月24日,经澳华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上海千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澳华光电0.9227%股权合计24.5772万元出资额以1,308.900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创合;同意杭州创合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澳华光电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1442万元,其中人民币2,949.85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变更后澳华光电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3.8272万元;并通过《上海澳华光电内窥镜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12月24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各方签署了本次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12月24日,本次增资的各方签署了本次增资扩股协议。
2019年11月21日,经澳华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股东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澳华光电4.5455%股权合计123.3558万元出资额以7,50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招商招银,将其持有的公司3.8053%股权合计103.2706万元出资额以6,278.828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君联欣康,将其持有的澳华光电1.2121%股权合计32.8949万元出资额以2,000.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艾德维克;审议通过《上海澳华光电内窥镜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9年11月21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各方签署了本次股权转让协议。
针对本次股权转让,澳华光电已取得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编号为沪闵外资备201902513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年11月28日,澳华光电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杨春 | 2025-05-26 | -8000 | 48.5 元 | 10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包寒晶 | 2025-03-21 | 1150 | 42.64 元 | 65398 | 高级管理人员 |
包寒晶 | 2025-03-18 | 600 | 41.36 元 | 64248 | 高级管理人员 |
包寒晶 | 2025-03-17 | 700 | 41.55 元 | 63648 | 高级管理人员 |
王希光 | 2025-03-12 | 2560 | 42.23 元 | 32560 | 高级管理人员 |
包寒晶 | 2025-03-04 | 15000 | 22.01 元 | 62948 | 高级管理人员 |
施晓江 | 2025-01-08 | 1130 | 39.5 元 | 61826 | 高级管理人员 |
施晓江 | 2025-01-07 | 16796 | 39.24 元 | 60696 | 高级管理人员 |
李宗州 | 2024-10-23 | -19518 | 52 元 | 30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陈鹏 | 2024-10-08 | 2700 | 56.96 元 | 31300 | 高级管理人员 |
陈鹏 | 2024-09-27 | 16000 | 39.47 元 | 28600 | 高级管理人员 |
陈鹏 | 2024-09-26 | 12600 | 34.93 元 | 12600 | 高级管理人员 |
施晓江 | 2024-09-25 | 13900 | 35.71 元 | 43900 | 高级管理人员 |
包寒晶 | 2024-09-23 | 32948 | 33.34 元 | 47948 | 高级管理人员 |
龚晓锋 | 2024-05-14 | 30000 | 22.31 元 | 6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王希光 | 2024-05-14 | 15000 | 22.31 元 | 3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杨春 | 2024-05-14 | 9000 | 22.31 元 | 18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李强 | 2024-05-14 | 6000 | 22.31 元 | 12000 | 核心技术人员 |
李宗州 | 2024-05-14 | 30000 | 22.31 元 | 49518 | 核心技术人员 |
施晓江 | 2024-05-14 | 15000 | 22.31 元 | 30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包寒晶 | 2024-01-12 | 15000 | 0 元 | 15000 | 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