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是塑料机械行业的生产商,拥有核心的专利技术、高素质专业化的研发团队,立足于塑料吹膜生产线系列产品,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对下游市场进行销售。
经营范围:塑料机械、普通机械、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工业园,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知名的薄膜装备供应商,公司设计制造的塑料吹膜生产线为食品,饮料,医药,化工,建材等领域生产高品质的包装薄膜提供了强大有力的工艺装备保障,截止目前,已有2000多台设备在全球高速稳定运转。
不仅如此,公司还集中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加大力度对产品工艺流程更新,设备智能化等方面的研究。
在多层共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还与各大高院校保持着长期的技术合作。
2014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开转让(新三板),股票代码:430683,展望未来,公司继续秉持“诚信合作,互利双赢”的经验理念,不断的推陈出新,提高服务,更好的为客户创造价值。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431,855.43元,同比上23.46%,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6,230,401.61元和5,674,217.01元,同比上升24.03%和23.2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525,475.11元,净资产为28,668,850.99元。
(1)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四大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分别是:"高端电子膜生产设备"、"可降解吹塑薄膜设备"、"宽幅大卷径自动收卷机"、"薄膜高效冷却调节风环"。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获得有效专利23项,其中20项为实用新型,3项为发明专利。
(2)研发投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
(3)加大品牌效应和市场开拓力度。
从主要客户品质来看,公司为国内各种包装行业的龙头企业提供配套产品,为食品、饮料、医药、化工、建材等领域所需要的高品质包装膜提供工艺装备。
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优良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普遍赞誉,公司产品的品牌效应正逐渐显现。
销售网络成熟,覆盖面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一支专业的营销团队,形成了一个立体化的市场格局。
同时公司还与多家知名包装企业进行合作,逐步形成了多样化的服务合作网络。
目前公司产品销售区域遍及全国,并已出口到越南、缅甸、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其他发展中国家,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开拓南美、非洲、欧洲等海外市场,成熟的销售网络和广阔的销售区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公司将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将通过内部培养人才及外部引进人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人员的储备,系统的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将完善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继续完善、高效、灵活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通过培养、引进等方式,扩充公司发展所需的各种人才,尤其是技术研发人员。
与此同时,公司将实施人才培训计划,采用内部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建立对各类人才有持久吸引力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保持公司人才资源稳定,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间,公司全面完善了管理制度体系,梳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新机制,以及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重视内控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实行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初步建成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内控体系,完善建立了责权分明、各司其责、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科学运行管理模式。
(6)周期波动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处于塑料机械行业,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技术创新程度较高,加上公司十分注重产品开发的广度和深度,能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
从多年来公司发展行业济周期的对比来看,周期性波动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武汉新中德塑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武汉新中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注册号为4201140000087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新城;法定代表人为谢国祥。
原公司是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蔡甸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114000008747;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其中:谢国祥出资2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陈美德出资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股东向友生出资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股东陈卫兵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股东邹冲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股东向洪岗出资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股东周玉鹏出资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股东吴春富出资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股东严明武出资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各股东均为货币出资,经武汉莅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04年5月31日出具武莅验字【2004】20号验资报告。
2007年6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现金增资300万元,由股东谢国祥出资153万元,股东陈美德出资42万元,股东向友生出资27万元,股东陈卫兵出资22.5万元,股东邹冲出资22.5万元,股东向洪岗出资12万元,股东周玉鹏出资9万元,股东吴春富出资9万元,股东严明武出资3万元,经湖北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11日出具鄂正验字【2007】第0606号验资报告。
公司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并于2007年6月18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013年11月由原股东谢国祥、陈美德、向友生、陈卫兵、邹冲、向洪岗、周玉鹏、吴富春、严明武以其持有的武汉新中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956,024.00元按1.708:1的比例折为7,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人民币7,000,000.00元,出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1月18日出具[2013]京会兴验字12170003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