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储能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软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集装箱销售;集装箱制造;货物进出口。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无极灯镇流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无极灯整灯的组装、销售。
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是无极灯的镇流器(电源)部分,之前主要是作为公司生产用的配件,组装成整灯后销售。
随着公司知名度的提高,公司生产的镇流器逐渐以自有品牌对外销售,作为其他无极灯组装厂家的重要配件。
经营无极灯生产、销售;太阳能产品、光电产品、太阳能照明设备及系列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保养、维修;广告设计制作;灯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销售。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773,104.5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4.44%。
净利润为1,189,52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00.41%。
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份额减少,传统销售市场业绩下滑,但净利润有所增加,主要是凭借无极灯约60%的节能效果获得了长期稳定的收益,毛利率较去年有所增长。
同时,营业成本较去年降低36.51%,一方面是因为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大幅降低。
另一方面,公司在2016-2017年已计提北京澄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100万的基础上,于2018年收回长期应收款337.05万元及未确认融资收益172.95万元,共计510万,并于期末冲回已计提坏账。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其他城区调研,为企业稳定发展而积极努力开拓进取。
公告编号:2019-01612(二)行业情况无极灯属于第四代照明产品,无灯丝,无电极,是无电极气体放电荧光灯的简称。
与节能灯、金卤灯、高压钠灯等传统光源相比,具有显著的优越性,高节能、长寿命、无频闪、无污染,是代表照明技术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光源。
2013年国家发改委公告第45号文,颁布了《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六批)》文件,将无极灯列入重点节能推广项目。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之一;2015年年底,国家主席习近平主席在参加气候变化巴黎大会时代表中国承诺,在2030年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0%-65%,公司无极灯产品是我国第四代节能照明产品,其节能效果在60%以上。
近年来,公司利用无极灯寿命长、高效节能的特点免费为城区提供路灯节能改造服务。
该模式大大节约了政府采购成本,为政府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担负了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可靠的节能效果也为企业带来了更好的收益。
目前,国内生产无极灯的企业还很少,生产工艺复杂,技术门槛高,他人不可轻易复制。
在国内光源照明市场每年2000亿元的总量中占比不足1%,无极灯只有近20亿元的市场占有率。
无极灯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将会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将根据行业和市场的需求与发展,不断优化节能数据,确保产品和服务品质,在照明领域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规定生产,在节能领域和智能化领域加大研发力度、开拓进取。
报告期内,行业法律法规没有重大变动,对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保定奥普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进行股份改制变更而成。
本公司前身保定奥普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由四位自然人王占宅、刘彦平、李志良、郝纳新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13日取得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60500000154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人代表为王占宅,公司住所为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09号恒通财富中心1611号。
公司成立时各股东首期出资及持股情况为股东王占宅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00%;股东刘彦平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00%;股东李志良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00%;股东郝纳新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00%。
2010年7月8日,公司第一届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王占宅、刘彦平、李志良、郝纳新向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朱建军、赵丽君转让出资,公司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为股东朱建军持有公司50.00%股权,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股东王占宅持有公司15.00%股权,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股东刘彦平持有公司15.00%股权,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股东郝纳新持有公司10.00%股权,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赵丽君军持有公司10.00%股权,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解散原股东会,并重新选举了新一届股东会。
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2年1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600.00万元。
追加投资后各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为股东朱建军货币出资30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50.00%;股东王占宅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15.00%;股东刘彦平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15.00%;股东郝纳新货币出资6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10.00%;股东赵丽君货币出资6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10.00%。
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人民币6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00.00万元,同意接收股东以外的自然人王征和孟书明向本公司投资,成为本公司股东。
追加投资后各股东出资及持股情况为股东朱建军货币出资40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25.00%;股东刘彦平货币出资12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7.50%;股东郝纳新货币出资8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5.00%;股东赵丽君货币出资8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5.00%;股东王占宅货币出资12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7.50%;股东王征货币出资56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35.00%;股东孟书明货币出资240.00万元,持有公司股权15.00%。
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9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名称由保定奥普节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由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重新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住所:保定市锦绣街677号火炬园内3号楼通用厂房1-103;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股本:人民币1,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