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重芳烃产品和基质沥青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重芳烃系列产品塑料助剂、橡胶助剂、煤化工助剂、沥青料和高分子树脂材料;百货仓储服务;重油、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以下的燃料油)、化工产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票面)批零兼营
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重芳烃产品(橡胶助剂、塑料助剂)和基质沥青等业务。
采用沉降、提取、萃取及聚合等工艺技术对石油加工的固体废物资源-催化油浆进行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炼出重芳烃产品和基质沥青,资源利用率100%。
公司正在开发重芳烃特种树脂、碳素材料(包括针状焦、炭黑、碳纤维)等新型高分子材料。
主要产品有重芳烃产品、基质沥青。
1.本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总量较去年同期有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滑25.99%。
主要原因是2017年第四季度到2018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迅速,市场活跃度下降,采购和销售均有减少。
2.营业成本降低是因为采购原材料数量减少。
3.报告期内毛利率比去年增长3.5个百分点,但是净利润比全年同期下降22.57%,原因是公司在销售额下滑的情况下有效控制了成本,保证了产品的利润额;但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导致净利润下降。
1、有限公司的设立保华有限是由法人股东武汉博达石化有限公司、九江保华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中亘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及武汉中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2006年2月9日,有限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420100213962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限公司第一次出资转让2008年10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武汉博达石化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0万元出资转让给武汉中弘投资有限公司,并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3、有限公司第二次出资转让2010年10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九江保华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0万元出资转让给武汉中弘投资有限公司,并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4、有限公司第三次出资转让2011年2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富锦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原股东武汉市中亘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25%股权,收购保华有限原股东武汉中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5%股权,公司变更为港澳台独资企业。
5、有限公司第四次出资转让2011年11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富锦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50万元出资退转给武汉中弘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50万元出资退转给武汉市中亘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将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意签定新的公司章程,终止原公司章程。
6、有限公司第五次出资转让2011年12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武汉市中亘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0万元出资转让给自然人傅正美;并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7、股份公司设立2013年1月18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现有2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3年1月18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众环验字(2013)010006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月1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武汉保华石化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人民币1,000万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3年2月5日,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山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4201070000048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