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为湖北省丹江口市境内包括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在内,除汉江集团以外的各行业及居民供应电力。。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生产销售电力机械、设备、备品及配件;人才培训、技术业务及法律咨询。
公司是一家隶属于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供电企业,担负着丹江口市全市21个乡镇、办事处(含武当上旅游经济特区)的电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供电营业任务。
公司主要为丹江口市境内各行业及居民供应电力。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力销售。
公司供电营业区面积3,121平方公里,包括丹江口市境内除汉江集团外的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县级行政区)、水都工业园、六里坪工业园、金家湾工业园、浪河工业园和20个乡镇、办事处。
2010年,公司获得中电联(北京)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2008-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2010-2011年度全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2011年公司获得湖北省委、省政府颁发的“2009-2010年度文明单位”;十堰市政府颁发的“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丹江口市文明办、消费者协会、工商局颁发的“首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十佳满意单位”;2012年,公司获得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公司获得中电联(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2012年电力行业实施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先进企业”;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确认的“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公司年度计划购电量8亿千瓦时,上半年实际完成购电量4.25亿千瓦时,占年度计划的53.2%,比同期的5.87亿千瓦时下降27.6%,减少购电量1.62亿千瓦时。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区域内大客户宏茂冶金停产,同比减少用电7400万千瓦时,东圣化工因安全隐患无法消除停产减少用电6500万千瓦时;铁矿石开采企业停产减产减少用电1000万千瓦时,汽配企业东风精铸减少用电700万千瓦时。
2016年上半年,为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正常运转,加之丹江口水库来水不丰,丹江口电厂累计发电9.3亿千瓦时,仅为年同期23.79亿千瓦时的39.1%。
公司上半年分配计划电量1.06亿千瓦时,占上半年预算分配计划电量的50.4%,只有同期的4.22亿千瓦时的25.18%。
比同期少分配计划电量3.16亿千瓦时,以综合采购河南及十堰电源计算增加购电成本7300万元,比预算少分配计划电量1.05亿千瓦时,增加购电成本2400万元。
上半年,公司采购均价(含税)0.4067元每千瓦时,比同期的0.3244元每千瓦时增长0.0823元,比预算的0.3497元每千瓦时增长0.057元,公司因采购结构的严重恶化,导致利润总额大幅低于预算及同期。
公司系经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供电局企业改制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丹政函[1997]29号)和湖北省体改委《关于同意设立湖北丹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体改[1997]578号文)批准,由丹江供电局、供电局工会、丹沈建材厂、电力设备厂、器材供销公司、电力宾馆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月12日,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27175593-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