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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股份 - 002749.SZ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5-03-20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颜昌绪
企业英文名
Sichuan Guoguang Agrochemical Co.,Ltd.
成立日期
1985-12-30
董事长
何颉
注册地
四川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国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2749.SZ
上市日期
2015-03-20
大股东
颜昌绪
持股比例
34.74 %
董秘
颜铭
董秘电话
028-66848862
所在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张妍;聂小兵;廖磊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512000206861148T
组织形式
大型民企
注册地
四川
成立日期
1985-12-30
法定代表人
何颉
董事长
何颉
企业电话
028-66848862
企业传真
028-66848862
邮编
610100
企业邮箱
dsh@scggic.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主的农药制剂和高端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植物生长调节剂、园林绿化养护品、农药、防腐保鲜剂、肥料、化工产品、日化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包装装璜印刷;农化产品应用技术研究,农业、园林、林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会议服务;国家允许该企业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证券代码002749),成立于1984年,专业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高效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以“助种植者和员工实现愿望”为企业使命,坚持“做质量、做诚信、做品牌、做特色、做服务、做百年”的经营理念,产品广泛应用于农业种植、园林养护、园艺生产、林业植保等领域。

公司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中国农药百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四川省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四川百强企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第三届理事单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单位、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植物生长调节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公司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和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

公司下属的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芸领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国光现代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公司分布于四川省、山西省、河南省、海南省、重庆市等省(直辖市),并在全国设有二十五个物流仓储服务中心。

公司聚焦调节剂、水溶性肥料、园林养护品等优势品类,坚持突出技术服务的核心作用,产品在配合绿色防控、提质减量、抗灾减害、减少人工、配合机械化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国光”“双丰”“浩之大”“国光园林”“鹤壁全丰”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走诚信路、做百年厂”的国光,将持续提升“国光产品好,用户都知道”的品牌形象。

以“把质量和品牌建立在用户心中”为目标,依靠严格科学的管理方法、领先的生产技术、先进的检测手段、完善的市场服务网络,不断用高新技术产品和先进技术服务于农业种植业和园林生态环境建设。

商业规划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化学农药制造和化学肥料制造。

公司主要从事以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主的农药制剂和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使用成本低、见效快、用量微、效果显著、投入产出比较高的特点,是生产优质农产品、无公害食品(可使用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绿色食品(可使用清单内的低风险农药)、有机食品(可使用生物源农药)以及农业增产、农业抗灾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是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的配套措施之一。

作为国内较早进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的企业,公司在长期的应用推广中坚持植物生长调节剂、调控技术、调控方案的“三调”定位,聚焦植物生长调节剂、水溶性肥料等优势品类,坚持突出技术服务的核心作用,已逐步形成了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强势品牌。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共计有343个农药产品登记证和147个登记或备案的肥料产品,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158个(含1个仅限出口登记)。

公司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品种最多的企业,也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销售额最大的企业。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6),业务范围包括化学农药制造和化学肥料制造。

其中,公司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等农药产品所属行业为化学农药制造业,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等水溶性肥料属于化学肥料制造业。

1.农药行业农药是农业生产、园林养护等领域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农药主要用于防治作物病虫草害、调节植物生长,保障和促进作物的生长和发育,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或达到园林养护等目的。

农药行业具有技术性强、产品多样、市场需求稳定等特点。

农药以用途来划分,可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其他等,广泛应用于农业、林业、城市园林、卫生等领域,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发挥重要作用。

在农业生产中,通过使用农药可实现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减少人工、提高效率等综合效益。

在非农业生产中,农药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城市绿化、森林保护、园林花卉领域的病虫害防治、植物养护都离不开农药。

国家对农药行业实施产品登记制度、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等行业准入制度,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国家政策致力于促使农药行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绿色化、专业化、特色化、创新驱动的方向转变,引导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小企业进入的难度增大,大型企业具有相对更好的发展空间。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的增强、农业科技的进步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农药产品正朝着高效、低毒、环保的方向发展。

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26年7月中旬,我国有效登记的农药产品证件数量约为55,384个(含仅限出口产品),其中原药登记数量约为5,141个(含仅限出口产品)、母药约为310个(含仅限出口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约为1,930个;农药产品登记证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数量约为2,419个(包括约273个原药或母药),占全部农药登记证的4.37%。

农药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农业,我国高度重视农业发展。

2025年,我国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约17.91亿亩,比2024年增加134.8万亩、同比增长0.1%,连续6年保持增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5中央一号文件”把“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作为“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农药等农资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刚需地位进一步增强。

当前,我国农药行业具有以下特点:(1)产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安全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进入了新一轮整合期,农药行业兼并重组持续进行,行业集中度整体呈提升趋势。

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的信息,2023-2025年农药行业前百名企业总销售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印证了农药行业集中度提升的趋势。

(2)向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成为农药企业加强综合实力的主动选择农药一般分为原药和制剂。

原药合成对生产技术、生产工艺、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较高,固定资产设备投资规模较大,更多呈现技术密集的特点,需要企业能够以低成本生产高质量的原药销售给下游制剂企业,对于品牌、渠道的要求则相对较低。

制剂直接应用到农业生产,更多体现的是剂型研发能力、营销能力以及品牌优势,需要企业能够贴近市场、做好渠道、提供售后服务和完整的解决方案。

制剂产品的质量和使用量与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稳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为了确保供应链稳定并提升制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部分制剂企业逐步向上游原药领域延伸;同时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部分实力较强的原药企业开始进入制剂领域。

随着行业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未来国内农药行业将呈现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的趋势。

(3)环境友好型农药市场潜力大,微毒/低毒农药数量持续增加,生物农药登记数量持续增加,农药剂型优化显著一方面,我国积极响应全球对于高毒、高风险农药的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农业农村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历年来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的相关公告,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为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农药的推广使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健康、无公害”食品受到推崇,促使种植业对环境友好型农药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以绿色防控为代表的绿色生产方式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农药行业正朝着高效、安全、经济、方便和环保的方向发展。

相关数据显示:从近五年(2020年至2024年)新农药登记产品的情况来看,低毒和微毒产品超98%;从新登记农药产品的剂型看,环保剂型占70%以上;从新登记农药产品来源分类来看,生物农药占新农药的67.1%。

可见,高效、低风险新农药已开始逐步替代高风险农药,这一显著变化将对促进农药品种结构优化升级、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起到积极作用。

(4)国家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农药的施用向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展,有利于农药行业优势企业的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

随着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趋势使农药施药主体将由农民个体逐步向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转变,推动农药的施用向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展。

另外,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国家城市规划政策和“园林城市”、“生态城市”等标准使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重视园林的营造。

同时,人们对于居住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刺激园林绿化水平不断上升,为园林绿化养护加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非农业用药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大。

以上情况有利于农药行业优势企业的发展。

(5)农药行业有较强壁垒①行业准入壁垒农药行业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行业,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和农药产品登记制度等准入制度。

2025年修订后的《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明确: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

此外,农药产品登记证办理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成本,如新的原药登记一般需进行三年以上的环境、药效、毒性、残留等试验,从办理至取得登记往往需付出数百万元乃至数千万元的费用。

综上,农药行业的准入门槛较高。

②技术壁垒农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化学、植物保护学、生物学、环境科学、毒理学等多个学科。

农药行业的技术壁垒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发技术。

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可以通过先发优势,逐步扩大与本行业潜在进入者的研发技术差距。

二是产品的应用技术。

应用技术是建立在深入研究、田间试验等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专有技术,部分农药特别是植物生长调节剂施用方式、数量等具体应用细节的精确性要求较高,对新进入企业形成较高的技术壁垒。

③绿色壁垒农药行业对环保的要求相对高于其他行业,在环保监管日益严格、行业环保标准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环保设施投入和建设,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适当的污染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无法达到环保标准的农药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

另外,农业农村部作为我国农药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陆续发布了多项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公告,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淘汰和禁用高毒、高风险的农药品种,一方面可以促进农药产品结构升级换代,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另一方面也可以为高效、低毒农药的推广使用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促进农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④品牌壁垒种植户对农药的选用主要依赖自身经验以及技术指导,因此对于农药制剂厂商而言,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并积累一定的客户群体,从而获得良好的口碑,建立品牌,产品品牌一经形成,就成为企业的重要竞争力。

现有企业具备先发优势,品牌影响力强,有利于形成品牌优势。

2.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1)植物生长调节剂概述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由人工合成或从微生物中提取的,具有与植物内源激素相同或相似功能的一类物质,能够通过调控植物内源激素的合成、运输或信号传导,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进程,在克服环境和遗传局限、改善品质和储藏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低成本、效益高、环境友好等优点,有助于农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是生产优质农产品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

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应用上逐步形成一整套成熟有效的作物化控技术,它将化学调控、栽培管理、安全防控等环节有机整合,既满足了高产高效的生产需求,又适应了现代农业的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因此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这一领域,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已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衡量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根据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其可分为五类:植物生长促进剂、植物生长延缓剂、植物生长抑制剂、保鲜剂和抗旱剂。

到目前为止,有百余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生产中得到了应用。

国外农业在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上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如欧美等国为了适应机械化栽培和节省劳力,多注意矮化、脱叶、干燥剂的选用,日本则着力于提高农作物的产品质量。

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作用示意图(2)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基本情况1)登记现状植物生长调节剂已经形成了从研究、原料供应、生产、销售到推广应用的完整产业链。

但作为新兴农药品种,与农药的其他细分行业相比,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的生产企业相对较少,国内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产品和其他传统农药相比,所占比例也较小。

截至2026年7月中旬,我国共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企业六百余家。

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登记主要集中在小麦、大豆、玉米、水稻以及种植面积较大的果树等大宗作物上,而一些栽培面积比较小,分布局限的小宗作物(如芝麻、芋头、南瓜等)登记较少。

因此,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行业发展潜力较大。

截至2026年7月中旬,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数量为2,419个,其中有10个以上(含10个)登记证的企业共计53家(企业单体口径)、合计990个登记证,行业相对分散,有利于头部企业的发展。

2)应用情况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少,在种植面积没有增加的前提下,要增加农作物产量就必须提高农作物的单产。

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看,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都只能起到保产的作用,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具有成本低、收效快、效益高、节省劳动力的优点,不仅对作物具有调节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具有较好的增产、提质功效,这是其他农药所不具备的,它的使用已成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我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应用于果蔬领域等经济作物中,其次是棉花、粮食等大田作物。

①农业相关产业政策鼓励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都把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为支持发展的农药品类。

《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2024—2030年)》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新增粮食产能千亿斤以上、全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国家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前述农业领域的国家产业政策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农业农村部在近年来开始推动实施的小麦“一喷三防”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纳入使用范围,2025年农业农村部在玉米、大豆、中稻等主要秋粮作物推动实施的“一喷多促”也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纳入使用范围。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实施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行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集成融合,植物生长调节剂提质增产的作用受到了农技部门的关注,近年来农技部门多次举办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技术培训活动,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②下游种植业对植物生长调节剂认识不断深入,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推广有望加快国内外农业在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上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如欧美等国为了适应机械化栽培和节省劳力,多注意矮化、脱叶、干燥剂的选用,日本则着力于提高农作物的产品质量,我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提升农产品品质及产量。

相比其他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渗透率还很低,仍处在推广扩张阶段。

随着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厂商、经销商对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推广工作不断深入,种植户将对植物生长调节剂认识不断深化,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推广有望加快。

3.水溶性肥料行业(1)水溶性肥料概述肥料是农作物的营养,是“粮食的粮食”。

水溶性肥料简称水溶肥,其定义为:经水溶解或稀释,用于灌溉施肥、叶面施肥、无土栽培、浸种蘸根等用途的液体或固体肥料。

作为新型环保肥料,水溶肥对农作物增产有着重大作用,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必需品。

水溶肥相比传统肥料有以下优点:水溶性好、无残渣、养分全面,能被作物的根系直接吸收利用,采用水肥同施,以水带肥,实现了水肥一体化;肥效快,可解决高产作物快速生长期的营养需求;配合喷滴灌系统需水量仅为普通化肥的30%,而且施肥作业几乎可以不用人工,大大节约了人力成本。

因此,水溶肥结合喷滴灌设施使用,在提高肥料利用率、节约农业用水、减少生态环境污染、改善作物品质以及减少劳动力等方面有明显优势。

水溶性肥料产品结构较为多元,从最初的大量元素水溶肥(N-P-K)主导,发展到中微量元素水溶肥、含腐植酸/氨基酸/海藻酸等功能性水溶肥、有机水溶肥、微生物水溶肥等多元化产品体系。

目前,液体肥、悬浮肥等新形态也在发展。

水溶性肥料主要应用于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如设施蔬菜(温室、大棚)、果树(柑橘、苹果、葡萄等)、花卉、中药材、部分大田作物(如马铃薯、甘蔗)以及城市绿化等。

滴灌、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是主要施用方式。

(2)我国水溶性肥料行业发展状况在我国,因水溶性肥料的价格高于普通复混肥料的价格,销售渠道需要大量的推广服务支持,所以目前仍是普通复合肥市场的重要补充。

作为普通化肥的更优替代品,水溶肥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是实现化肥减量提效及实现水肥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目前农业发达国家中,以色列等比较缺水的国家水溶肥使用量占化肥总量高达95%,欧洲国家水溶肥使用量占化肥总量达58%,美国水溶肥使用量占化肥总量为38%。

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化肥施用量约5,000万吨,若要达到美国水溶肥使用占比的水平,我国水溶肥使用量应达到约2,000万吨。

目前,我国水溶肥用量占化肥总用量的比例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应用发展空间较大。

同时,在“化肥零增长”和“农业绿色发展”的国策下,水溶肥作为高效、节水、可精准施用的新型肥料,符合“减量增效”的核心目标,是传统化肥减量的重要替代和补充。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网站的信息,2024年我国水溶肥市场规模已达732.9亿元人民币,并有望在2030年达到1,500至2,000亿元的区间。

为推进国内水肥一体化技术发展,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因此在国家倡导节水农业、配方施肥的大背景之下,水溶性肥料必将得以快速发展。

近年来相关产业鼓励政策包括:①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促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要求“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②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③2024年3月,国务院颁布《节约用水条例》,要求“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支持水肥一体化的研究和推广;④2025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要求“推动缓/控释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等高效化、专用化、环保化、功能化肥料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肥料统配统施等服务”。

当前,基于下述因素,水溶性肥料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①相比传统复合肥,水溶肥在总化肥消费中的占比仍然较低,但渗透率正在快速提高。

②国家产业政策驱动明显,国家持续推动“化肥零增长行动”、节水行动、“精准肥水增粮增效”行动等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举措,水肥一体化作为关键技术和水溶肥作为重要载体,得到政策大力支持。

农业农村部提出到“十五五”末,力争实现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提高到2.4亿亩(次)(2023年约1.2亿亩),前述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将直接拉动水溶肥需求。

③农业现代化加速。

设施农业面积持续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对精准、高效施肥的需求刚性增长。

④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环保与品质要求提高。

水肥一体化能显著节省人工成本,在劳动力日益紧缺和昂贵的背景下,其经济性优势更加凸显;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和品质要求提升,种植者需要更清洁、更高效的肥料来减少面源污染、提升作物品质和产量。

水溶肥精准施肥的特点契合这一需求。

(三)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共计有343个农药产品登记证,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158个(含1个仅限出口登记),147个肥料登记证。

登记证的具体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四)公司市场地位1.公司在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的地位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拥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158个(其中含34个原药登记证),较2025年末增加了3个,增长1.94%。

公司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品种最多的企业,也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销售额最大的公司。

2.公司在水溶性肥料行业的地位公司水溶性肥料产品主要应用于经济作物、花卉苗木种植和园林养护等中高端市场。

公司从事水溶肥生产销售的时间较早,在水溶肥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应用经验,水溶性肥料产品丰富,尤其是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在细分行业内竞争优势较强;此外,公司水溶肥产品与公司优势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打造“水肥调一体化”解决方案,提升了水溶肥竞争力。

总体上看,公司在水溶性肥料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五)公司经营模式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究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仓储和产品销售与服务的经营体系,拥有四川简阳、重庆永川、山西绛县、河南鹤壁、河南安阳五大产品生产基地,营销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国光农资、国光园林、依尔双丰、浩之大、依尔全丰五大团队。

1.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产定购”的方式,每年第四季度,公司销售部门对主要产品进行需求预测,根据预测情况结合公司产品推广计划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临时生产计划确定原材料需求量提交给采购部门负责对外采购。

采购部在合格供方中确定原材料供应商。

原材料到货后,由质管部对产品进行入厂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

2.生产模式(1)农药制剂对于需求量较大且相对稳定的品种,根据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对于需求量较小或不确定的品种按照订单进行生产,维持较低库存。

每季度、月度根据销售情况,结合临时订单对生产计划及物料需求计划适时进行调整。

(2)农药原药公司生产的农药原药除保证自身制剂的生产外,还用于市场化销售(含出口)。

因此,公司根据制剂的生产计划和原药市场订单情况制定原药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对于部分原药,公司会根据原药原材料、原药产品的市场价格走势,对比分析公司自产和外购的成本,灵活安排生产或直接外购原药产品。

(3)水溶性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生产模式,根据取得的订单数量安排生产;含氨基酸水溶肥料按照公司年度销售计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月份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

此外,公司通过综合考评确定合格委托加工企业,将部分农药制剂产品及肥料产品委托给其进行成品加工,并由公司质管部负责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的检验与验证,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农资经销商、园林绿化企业、政府农资采购部门、大型集团用户、规模化种植经营单位等,最终用户主要为种植户、园林绿化养护单位等。

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有两类:经销商销售和直销,其中主要为经销商销售,经销商销售主要是采取“公司—经销商—零售商—用户”四主体三环节的销售模式,经销商网络下沉到县乡一级。

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直销主要面向原药客户、政府采购和大型用户等直接采购。

公司采取技术营销模式,通过提供技术服务重点打造经销商销售渠道,帮助种植者提高种植水平,指导种植者科学合理使用公司产品。

近年来,公司营销理念的变化主要是从单品销售转向方案营销。

公司利用丰富的产品,针对不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林植物开发了以植物生长调节剂为核心、以农药肥料为组合的作物调控技术方案、作物全程解决方案等。

解决方案在帮助用户实现增产增收的同时,亦增加了用户黏性。

(六)2026年上半年主要驱动因素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高度重视农业发展。

农资是农业的重要基础,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与农业紧密相关的农资产品,如农药、化肥等,作为农业生产的必需品,刚性需求稳定。

2026年上半年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整体需求偏弱。

公司坚持“利他思维”,按照既定战略,完善作物矩阵、渠道矩阵、产品矩阵,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1.国家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对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大田作物的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国家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作为落实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的核心抓手,配套实施“一喷多促”等标准化增产技术,有效拓宽了植物生长调节剂规模化应用场景,为公司在大田作物上推广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营销工作坚持“抓拓新、抓适配、抓肥料”,为业务持续拓展创造有利条件营销工作在坚持方案营销、坚持技术服务的前提下,牢牢把握“抓拓新、抓适配、抓肥料”主线:①持续抓好拓新攻坚,积极开发新市场、新客户、新应用场景,不断拓宽业务增量来源,上半年共计新增渠道客户436个,为渠道销售贡献了增量;②坚持抓好人员适配、服务适配,结合不同区域种植结构、作物需求与种植户痛点,优化产品组合、技术方案,加强方案营销,提升市场竞争力,方案推广面积增加,方案客户销量增长;③加强公司植物生长调节剂推广与水溶肥销售的联动,推动肥料销售。

3.研发工作紧紧围绕产品矩阵、作物矩阵,产品和方案进一步丰富2026年上半年公司共计取得了5个农药登记证,20个登记证获得了扩作登记、共增加登记作物25种(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12个登记证,增加登记作物14种),取得了13个肥料登记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为作物种植管理解决方案提供了新产品。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南亚热带作物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研发晚熟芒果、澳洲坚果等作物的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国光方案”应用技术。

与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不但能增加公司的产品线,还能提升公司的应用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公司高层次人才培养。

4.加强人才招聘与培养,增强公司发展的基础保障人才招聘与培养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2026届大学毕业生校园招聘入职人数272人(重点招聘技术服务、技术营销人才)。

为公司发展储备了人才、提供了人才。

公司还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人才培养,提升员工的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5.主要产品毛利率稳定,盈利水平保持较强韧性2026年上半年,部分原材料涨价叠加下游需求减弱,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但公司经营基本面扎实,核心主营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竞争优势稳固,毛利率稳定。

依托核心主营产品稳健的毛利贡献,在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整体需求偏弱、外部经营环境承压的背景下,公司盈利水平保持较强的韧性。

发展进程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农药定点生产企业,成立于1984年。

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占地300余亩,现有职工820余人(大专以上学历员工超过500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60人。

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的员工440余人。

股东交易

变动人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成交均价 变动后持股数 董监高职务
陈曦 2024-06-18 73700 12.31 元 1897900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