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船海工程、防务装备、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主要业务涵盖船海工程研发设计、船海和港口机械工程技术咨询和监理、船舶和海洋工程总装制造、船舶和船用设备进出口、军辅船和军贸船设计建造、特种防务装备及军工配套产品研制、新能源应用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天然气车船加注站点建设和运营、天然气工业用户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贸易等业务
经营范围:从事防务装备、船舶产品、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港口与海洋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船舶、机电工程监理领域内的咨询服务,船舶产品的开发研制及四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机电设备的批发与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2001年,2009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国内首家船舶综合科技类上市企业,上海民营百强企业。
公司秉承“技术引领、水陆并举、军民融合、智能绿色”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信立企、科技报国、以人为本、臻于至善”的愿景,致力创新发展,以诚信与实力,构建企业的发展之道。
公司是行业内独具特色的集船舶设计与建造为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特种船艇及防务装备的研发与制造供应商、新能源综合服务运营商。
现有主营业务涉及船海工程、防务装备、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主要涵盖以下业务:(1)船海工程研发设计、技术咨询及监理、船舶建造业务,具体包括海洋施工平台、大型起重船、打桩船、深海铺缆船等海工船舶,多功能甲板运输船、多用途船、灵便型散货船、中小型集装箱船等运输船,以及养殖工船、特种船等各类船舶的设计、技术咨询及监理、建造业务;(2)特种无人船艇、水域救援及安防装备、智能船舶系统及特种装备的研制与销售;(3)新能源应用技术研发、系统集成、EPC项目管理、技术工程服务;新能源补给站点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类产品贸易等业务;(4)船舶运营、租赁及贸易等业务。
公司的营业收入为451,850.18万元,同比增长14.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838.06万元,同比增长115.37%。
(一)船海工程业务1、主营业务船海工程业务涵盖船舶与海洋工程研发设计、技术咨询及监理,以及建造业务,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体系,各板块既独立经营,开发各自的市场和客户,又相互促进,发挥协同效应。
2025年,船海工程业务运营稳健,增长势头良好,其中,船海工程业务板块主营收入主要来源于海洋工程船舶、运输船以及特种船舶的设计、建造订单。
具体包括海洋施工平台、大型起重船、打桩船、铺缆船、甲板运输船、养殖工船、灵便型散货船、多用途货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成品油轮等项目的设计及建造订单。
2025年,公司船海工程板块共计44件发明专利、342件实用新型专利、2件外观设计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另有总计54项各类专利完成申报。
此外,2025年有20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国家版权局审核通过并授予证书。
公司还与中国船级社、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天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所高校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2、主要产品按照用途可分为运输船舶、海工船舶和其他特种船舶。
按动力源划分可分为新能源船舶和传统能源船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船海工程设计业务在手订单金额为21,797.8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监理业务在手订单金额5,942.4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造业务在手订单总额约为1,490,173.19万元,其中,已生效人民币合同金额251,057.74万元,美元合同金额112,639.52万元,欧元合同金额31,412.00万元,以2025年12月31日汇率计算,已生效合同折合人民币约为1,297,105.65万元,已签订尚待生效合同折合人民币193,067.53万元。
5、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船海工程相关业务的采购主要包括:1、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程设计业务过程中所需的外购计算分析软件、绘图软件、三维建模软件、办公软件、技术服务外协;2、建造业务中所需的设备、物资材料、劳务、工程分包,以及维持正常业务所需的固定资产,如办公用计算机和服务器、科研开发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等。
公司招标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划分招标限额,采取限额以上的由总部牵头,子公司参与,限额以下的由子公司自行组织招标两种方式开展招标活动,贯彻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降本增效目的。
同时,公司建立了设备、工程承包、材料供应及服务“厂商表”,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时,列入“厂商表”中的潜在投标人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即有资格参与竞争。
未列入“厂商表”中的潜在投标人需根据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公司每年对“厂商表”进行修订。
2)经营模式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客户提供技术研究、项目开发、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的服务。
公司的设计团队专业配备完整,技术手段齐备,为客户提供项目方案设计、工程造价估算、基本设计、详细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技术指导等服务,覆盖船舶与海洋工程全部设计过程,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特定的专业服务。
公司船舶建造团队具备丰富的造船经验,成功向国内外船东交付了各类海工船、运输船及特种船舶等多艘船舶。
依托于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三维数字化设计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经验,依托于全资子公司大津重工、大津泰州、大津镇江及南通相关造船基地,开展船海工程EPC建造业务。
通过设计引领,开发满足客户需要的船舶产品,提升船厂综合接单实力;通过技术优化,控制造船成本,提升造船品质,为公司和客户持续创造价值。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监理技术队伍,是中国设备监理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具有甲级工程设备监理资质,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监理服务。
3)销售模式公司船海工程业务的客户对象主要为国内外的各类船东和船厂,公司部分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部分项目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还有部分项目通过船舶中介与客户接洽协商后签约。
历经20余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丰富的客户网络、建立了广泛的业务渠道、积累了大量合作伙伴,并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公司的营销团队和技术团队定期走访客户和业务伙伴,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介绍新产品,并积极引导客户需求。
同时,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一旦发现经营信息,营销和技术团队立即与客户沟通,准确了解客户意图,为客户提供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分析、投资估算等服务和帮助,将客户意图转换成订单。
在营销过程中,强化公司设计、建造一体化业务模式的优势,以点带面,积极争取销售规模的最大化。
公司签订的研究项目和设计项目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范围、付款方式、知识产权等;合同付款一般分阶段执行,即根据约定的阶段节点,确认相应的工作完成,完成相应节点付款;合同还约定设计图纸版权的权属。
公司签订的总承包项目或建造合同中明确工程总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条件等;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节点分阶段执行。
公司签订的监理项目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范围、服务周期、付款方式、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等,合同付款一般分阶段执行,即根据约定的阶段节点,确认相应的工作完成,完成相应节点后付款。
(二)防务装备业务1、业务概述、主要产品及用途当前,公司结合多年来在船艇、水域救援及安防相关装备的设计、总装优势,完成特种无人船艇、水域救援及安防装备、智能船舶系统及特种装备等细分领域业务架构,具备产品研制、开发及销售能力,为防务装备业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基础和广阔空间。
公司防务装备业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金海运、天海智船、金海隆、金海蓝盾等。
2025年,主要防务装备业务及新签订单为特种无人船艇、水域救援及安防装备、智能船舶系统、船用配套及特种装备等领域产品,具体包括空投救助艇、船载工作艇、巡检无人艇、水面无人测量船、水域救援装备(救生平台、救援艇、抛投器、潜水装备、救捞器具等)、水域拦阻网、智能船舶系统、船用配套设备及特种试验装置等。
2025年,金海运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3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申请并获受理实用新型专利1件。
获批并颁布国家标准2项、团体标准1项。
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
获得江苏省军工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金海运还与天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海军工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江苏科技大学、中船711所、中船704所、中船750试验场、航天13所等院所高校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2、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防务装备板块子公司的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科研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协件,以及相关固定资产,如生产和检验设备、办公用计算机、科研生产所需的量具工具等。
采购材料的分类:根据产品研制生产过程中所用材料的特性、作用和要求,将采购材料分为:A类,即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客户严重投诉的物资;B类,即产品的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品质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C类,即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合格供方的选择:提供材料及部件的供应商必须已列入合格供方目录中,合格供方目录的编制由采购部、技术部、质量部评价确认,经客户会签后通过。
合格供方的评价:金海运定期对列入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方及新开发的供方进行评价,以优化供方目录。
由采购部、技术部、质量部等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评价组,对A、B类产品的供方进行评价;C类产品供方可由采购部依据产品合格证明和使用或供货质量进行评价选择。
采购部将评价确定后选择的合格供方编入合格供方目录,作为采购的依据。
合格供方目录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并经客户会签后生效。
个别合同中顾客会要求特定的采购产品,对于此类采购,金海运会邀请客户代表参加对此类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2)生产模式生产项目流程分为生产策划阶段、生产制造阶段、使用服务阶段等。
生产策划阶段:由生产部组织销售、技术、采购、质量等部门进行生产策划安排;生产制造阶段:原料采购、外协,加工生产,装配,检验,客户验收;使用服务阶段:产品交付并进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技术服务。
3)销售模式防务装备板块各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方案、装备研制、售后服务等全方位服务。
产品分为民品和军品两大类,民品和部分军品的获取订单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防务装备板块各公司采用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的直销模式。
通过与潜在用户进行密切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客户的需求立项和采购立项,由公司防务特装事业部及各公司销售部负责项目或产品合同的签订及订货,并负责项目或产品的售后服务。
(三)新能源业务1、业务概述、主要产品公司新能源业务围绕“货船港航云和新型水上文旅”生态,依托成熟的总体设计及技术研发能力,重点关注绿色智能船艇在内河、湖泊及近海的发展和推广应用,致力于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技术应用研发及推广。
新能源业务为客户提供关键部件及核心系统集成、EPC项目管理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产品;同时开展新能源补给站点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类产品贸易及船舶运营、租赁及贸易等业务。
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沃金天然气、沃金新能源、佳豪新能等。
沃金天然气具有上海市天然气经营许可资质,业务主要包括:车船用天然气及其他新能源加注业务、天然气等新能源贸易和能源类大宗物资贸易业务。
公司开展与能源产业链相关的大宗物资贸易业务,从焦炭等产品切入市场,了解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及供应商,提升能源板块经营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
佳豪新能专注于整船架构搭建与船用配电、能量管理、智能能效监测及甲醇供给等新能源船舶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销售。
同时,融合“设计引领建造”理念与“全周期项目管理”能力,全方位参与船舶“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的建造进程与质量保障,为客户提供产品全周期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
2、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的天然气销售、大宗物资贸易及船舶加注服务,原材料为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及能源类大宗物资。
大宗物资贸易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主要向各供应商结合供货周期、仓储条件等因素,按照比价比质的方式进行采购。
子公司根据所属加气站每年的用气需求及发展预期,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定全年用气指标和月度用气计划。
佳豪新能主要采购包含新能源船舶设计、关键系统研发、产品集成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设备、部件、材料、软件及技术服务外协等。
公司结合项目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综合考虑技术适配性、产品质量、交付周期及成本控制等因素,采用比价采购、合格供应商管理及协同采购等方式开展采购工作,保障设计研发和项目实施所需关键设备、核心部件及配套服务的质量和供货能力。
2)运营模式加气站的运营模式:子公司调度部门根据每天统计汇总各加气站CNG、LNG天然气的销售情况制定次日采购计划,提前24小时报送上游供应商,然后将日计划通知专业运输公司安排运输车队将压缩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从接气站或母站将天然气运送至各个加气站。
交接和结算以流量计或码单结算,每月进行汇总、确认及付款。
大宗物资贸易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供应商签订定量采购合同或年度合作协议,预付货款采购货物,运往不同港口仓库储存并管理,开拓下游客户渠道进行销售;二是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年度合作协议,收取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后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取得货权,客户在约定时间内付款提货。
通过资源整合、产业研判、期现结合、物流服务、金融衍生工具管理等多样化手段,构建整合大宗商品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的经营业务模式。
船舶加注的运营模式:子公司通过与客户(船厂或船东方)达成的船舶燃气(LNG、甲醇等)加注协议,按约定的时间将加注设备和加注的燃料运至加注点,组织专业加注人员进行加注。
加注作业完成后,按约定进行结算、确认和付款。
佳豪新能的运营模式:以新能源船舶设计和整船架构搭建为核心,围绕船用配电、能量管理、智能驾控及甲醇供给等新能源船舶关键技术开展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和项目实施工作,依托“设计引领建造”理念和“全周期项目管理”能力,全方位参与新能源船舶方案设计、供应链及核心产品配套、建造实施及质量保障等环节,推动新能源船舶相关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在船舶“模块化、标准化、智能化”建造中的应用。
为客户提供系统性的综合解决方案。
3)销售模式加气站的销售模式:CNG加气站主要服务于出租车。
区域内多家出租车公司均与子公司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约定由子公司为出租车公司所属车辆提供天然气加注服务,并根据实际加注量获取相应加气费用;LNG加气站主要服务于物流企业的大型集卡车,一部分物流企业与公司签订了长协,其余都是社会车辆,加气站根据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大宗贸易的销售模式:充分评估客户征信,选择生产型需求企业及长期合作的中大型贸易公司为重点客户。
通过对商品价格行情的持续关注和判断,形成销售获取价差收益,或锁定上下游合同获取稳定收益。
船舶加注的销售模式:船舶加注主要服务于船厂,通过与客户(船厂或船东方)达成的船舶燃气(LNG、甲醇等)销售和加注服务协议,通过对客户船舶的燃气销售和加注服务获取燃气销售款和加注技术服务费。
佳豪新能的销售模式:业务客户对象主要为船东、船厂及相关总包单位,通过与船东前期的技术交流、方案设计和项目对接,围绕船型需求和应用场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客户需求转化为项目订单;针对船厂及总包单位的业务,公司主要提供核心关键设备及系统集成,并配套提供技术支持及调试等服务。
相关合同一般明确约定服务或供货范围、技术要求、交付节点、验收方式及付款安排,付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分阶段执行。
(四)船舶运营业务公司通过开展船舶租赁及运营业务,深入主要市场和应用场景终端,进一步构建和加强公司船舶与海洋工程全产业链领先核心优势,实现向船舶租赁及运营领域布局和发展的长期战略。
长海船务运营两艘自有8000匹马力的海洋工程作业船。
船舶设备配置先进,配有二级动力定位系统,具备供应、守护、拖带、救助、消防、起抛锚等作业能力,可承担多区域海洋勘探工程主流作业任务。
同时,船舶功能拓展性强,未来可以承担海上风电和光伏建设、运维等服务。
1、概述2025年,中国船舶工业延续增长态势。
结合船海工程“设计建造总包”特色模式,紧跟市场机遇,手持订单稳步提升,订单结构持续优化。
围绕总体战略,公司充分发挥系列船批量建造优势,优化管理流程,深化EPC系统应用,提升管理效能。
在多措并举的协同推动下,公司营收规模实现同比增长,经营业绩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为451,850.18万元,同比增长14.5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838.06万元,同比增长115.37%。
(1)船海工程设计建造总承包业务:报告期内,船海工程设计建造总承包业务实现收入与毛利率同步增长,推动经营业绩同比提升。
公司深耕系列船与海工船两大市场,绿色散货船、多用途船等系列船订单持续增长,海洋工程施工平台、新型打桩船等海工船也实现连续接单。
公司坚持轻资产扩张路径,构建“四基地一配套两中心”生产运营模式,有效提升产能。
全年紧盯生产任务目标,充分整合各基地资源,通过推行标准化、模块化生产流程,突破传统串行工程模式,实现并行同步建造,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船舶交付能力。
坚持技术引领生产,统筹设计资源,完善各基地工艺所对生产建设的支持作用,增强核心竞争力。
推动EPC系统的深化应用,逐步覆盖全周期流程,完成成本系统建设与标准化数据库搭建,为精益生产提供数字化支撑,提升整体运营质量和效率。
(2)船海工程设计技术服务业务:2025年度,公司船海工程设计技术服务订单稳步增长,手持订单涵盖多种船型,包括各种吨位的灵便型散货船、多用途干货船、化学品船、新能源集装箱船、大型浮式发电船、大型打桩船、新型渔业养殖工船等。
本报告期,设计技术服务业务工作稳步开展,业务收入同比上升。
同时,公司研发设计业务继续推进主流干散货船产品优化升级,以及甲醇电池混合动力江海直达船型、替代燃料加注船舶、浮式风电安装船舶、大型海底电缆敷设船、深海采矿船等新船型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做了技术和市场储备。
(3)防务装备及产品业务:2025年度,公司不断深化军民两用产品的技术升级和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加大对特种无人船艇和水下安防装备的产品研发。
本报告期,公司防务装备及产品业务营收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推动产品集成项目向自主研发生产项目转变。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成功交付多艘特种及民用智能无人船艇项目,业务毛利率稳中有升。
(4)能源业务:2025年度,公司能源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综合毛利率保持平稳。
营收增长主要因为新能源船舶试航加注、海上风电及油气相关的综合海事服务等业务量有所提升。
公司已签订15000t醇电混动多用途船型详细设计订单、以及核心系统集成、EPC项目管理及相关技术工程服务合同。
同时加大了对“船用配电、能量管理、智能能效监测及甲醇供给”等关键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的投入,为后续深耕新能源船舶领域做好技术储备。
本公司前身为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9日,经佳豪有限2008年1月31日股东会决议决定,由佳豪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金海运注册于江苏省泰州市,是一家从事多领域防务装备科研、生产的军工企业,公司收购金海运是为了响应国家军民融合政策,实现战略转型,将传统服务业务和海洋装备技术相结合,实现向多领域防务装备的转型发展。
修改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能够更好地反映公司现在及未来从事业务的领域和经营特征。
截至2016年4月1日,金海运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并取得营业执照,其所有资产已经转入公司名下。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6年5月25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上海佳豪”变更为“天海防务”;英文简称由“SHANGHAIBESTWAY”变更为“BEST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