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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 - 601139.SH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09-12-25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Shenzhen Gas Corporation Ltd.
成立日期
1996-04-30
董事长
王文杰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深圳燃气
股票代码
601139.SH
上市日期
2009-12-25
大股东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40.1 %
董秘
杨玺
董秘电话
0755-83601139
所在行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李渭华;郑涵予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300192408392D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1996-04-30
法定代表人
王文杰
董事长
王文杰
企业电话
0755-83601139
企业传真
0755-88660880
邮编
518049
企业邮箱
xgq@szgas.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城市燃气、燃气资源(上游资源)、综合能源、智慧服务。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业务的经营,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液化石油气(LPG)、液化天然气(LNG)、天然气、掺混气、人工煤气及其它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服务;燃气输配管网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深圳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燃气,燃气用具,钢瓶检测;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船加气;燃气分布式能源及气电一体化、清洁能源综合配套产业;燃气设计咨询;燃气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承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智慧能源、智慧燃气技术研发、建设、运营、推广及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工业互联网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电脑软硬件开发、销售、实施和相关售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设备的销售和代理;自有物业租赁;燃气综合“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家庭财产保险)”;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电池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检验检测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防设备销售、室内环境检测;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燃气+清洁能源”为双主业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创立于1982年,2009年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1139。

商业规划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681,073万元,同比减少9.35%,主要是燃气资源业务收入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96万元,同比增加14.56%,主要是燃气资源业务和综合能源业务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973万元,同比增加13.45%。

天然气销售量16.4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6.35亿立方米增长0.31%。

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量13.13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2.53亿立方米增长4.79%;天然气批发量3.2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3.82亿立方米下降14.40%。

管道天然气按用户类型分,大湾区销售量6.96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6.62亿立方米增长5.14%,其中电厂销售量3.1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72亿立方米增长16.54%;其他地区销售量6.1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5.91亿立方米增长4.40%。

天然气代输气量2.3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90亿立方米增长21.05%。

发展进程

公司的前身为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7月31日,经燃气集团董事会深燃董[2006]16号决议同意,并经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国资委[2006]477号)、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建复[2006]28号)、《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转为股份公司并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商资批[2006]2533号)和深圳市贸工局《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转为股份公司并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7]0004号)批准,由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燃气集团原六家股东深圳市国资委、中华煤气投资、港华投资、中华煤气(深圳)、联华信托和四川希望投资作为公司的发起人,以2006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1,256,673,288.15元中的1,100,000,000元按照1:1的折股比例折合为1,100,000,000股,另118,455,549.92元未分配利润分配给股东,剩余净资产38,217,738.23元转为资本公积。

根据深圳市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巨验字[2007]00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7月31日止,公司已将净资产1,256,673,288.15元中的1,100,000,000元转增股本。

增资后,公司股本1,100,000,000元,资本公积38,217,738.23元,未分配利润118,455,549.92元。

2007年1月30日,公司在深圳市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股粤深总字第110611号),注册资本11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