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公司金融业务,零售金融业务,小微金融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杭州。
目前,全行拥有200余家分支机构,网点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发达经济圈。
此外,成立了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了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了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0926。
成立以来,杭州银行始终以“中国价值领先银行”为愿景,秉承“诚信、创新、效率、尊重、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服务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
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发展成为一家资产质量较好、经营业绩优良、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上市银行。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24年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中,按一级资本排名位列第130位。
近年来,杭州银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力度支持制造业、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民营企业、新市民金融服务等领域,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奋力写好“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发展质效。
凭借在金融服务方面的良好表现,获得了最具竞争力银行、最佳科创金融服务银行、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单位一等奖、浙江融资畅通工程突出贡献奖、浙江省模范集体及杭州市模范集体等荣誉。
目前,杭州银行正聚焦“二二五五”战略,基于两大转型实现两维目标,坚持五大业务发展策略,五大能力提升策略,实施“二五”联动,推动二次转型,持续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经营效益持续向好。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其中利息净收入20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2.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5%;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58.8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8%(未年化),较上年同期下降0.83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2.31元/股(未年化),较上年同期增长0.87%。
资产规模稳健增长。
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22,954.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67%,其中贷款总额10,255.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39%,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44.68%,较上年末提升0.30个百分点;负债总额21,324.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90%;其中存款总额13,485.7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7%。
2025年三季度末,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存续的各类理财产品余额5,574.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10%。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76%,与上年末持平;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81.64%,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69.64%;拨贷比3.89%,拨备覆盖率513.64%,风险抵补能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根据1995年9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城市合作银行是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1996年5月9日,人民银行以《关于筹建杭州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6]146号)批准筹建杭州城市合作银行(本行曾用名)。
本行是由原杭州市33家城市信用社股东、信用联社(信用联社直属五个办事处)股东及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原杭州市解放路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已更名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电力局、原杭州市电信局(已更名为“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等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根据《杭州市城市合作银行发起人协议书》,本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74.1万元,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1.00元,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1996年9月21日,人民银行以《关于杭州城市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306号)同意杭州城市合作银行开业、核准本行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并批准本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同意在本行开业的同时,原杭州市33家城市信用社按协议自动解散,成为本行的分支机构;信用联社自动终止,原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债权债务转为本行的债权债务。
本行依据银复[1996]306号文件领取了《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在杭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6年9月25日,杭州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
原杭州市33家城市信用社原股东向本行出资的实物资产均已按规定变更至本行的名下,本行已独立拥有该等资产的所有权。
本行于1996年成立时的名称为“杭州城市合作银行”。
1998年5月,本行根据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城市合作银行变更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94号),将名称由“杭州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杭州市商业银行”。
人民银行杭州市分行以《关于同意杭州城市合作银行更名的批复》(杭银[1998]300号)批准本行更名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可简化使用“杭州市商业银行”。
1998年6月2日,本行在杭州市工商局办理了名称为“杭州市商业银行”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行于2005年11月18日将名称由“杭州市商业银行”规范登记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杭州市工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行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将本行名称由“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0日,中国银监会以《中国银监会关于杭州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08]226号)批准本行更名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BANKOFHANGZHOUCO.,LTD.”。
2008年6月20日,本行在浙江银监局换领了《金融许可证》。
2008年6月26日,本行在浙江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变动人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 成交均价 | 变动后持股数 | 董监高职务 |
|---|---|---|---|---|---|
| 李炯 | 2025-05-19 | 8810 | 0 元 | 133465 | 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