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亚太制药厂,创办于1989年,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南滨西路36号。
2001年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于2010年3月16日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2370)。
目前公司旗下产品涉及化学药品制剂、化学原料药、药品研发等几大板块。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是一家集商贸、房地产、能源、体育等行业于一体的大型民营集团,历年被列为500强企业。
2022年4月15日,富邦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入主亚太药业,亚太药业成为富邦集团旗下大健康产业链中的一员。
亚太药业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规模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透皮贴剂(激素类)、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原料药(阿奇霉素、罗红霉素)等8个符合国家GMP标准的现代化制药生产车间,拥有药品批准文号106个、原料药批准文号2个、原料药取得登记号且状态为“A”的3个。
目前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亚太药业在新产品开发上始终坚持走科技创新之路,已有二十多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拥有国内专业的质量检测中心、药物研发中心。
公司药物研发中心是“浙江省省级研究院”、“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团队被评为“浙江省创新创业团队”。
同时以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大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为技术依托,组建了专业、高效的新药开发团队,专业从事透皮控释系统、抗感染、心血管、降糖类、肝炎类等药物研究开发。
在生产中公司始终严把质量关,目前公司已全部通过国家GMP体系认证。
在经营中公司始终严守“诚信双赢”的诺言,每年均被评为绍兴市诚信企业,并被浙江省工商总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目前,亚太药业的产品已经覆盖国内各个省、市、自治区,在全国各省设有50多个办事处,并力争远销多个国家和地区。
今后,公司将不断提升产品结构、强化市场,发挥科研优势,走高科技创新发展之路,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把自身发展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制药企业,创亚太药业知名品牌。
以专业的经营理念,优异的的生产管理,造就专业的产品,铸造大众信赖的药企品牌,为成就人类健康事业而努力奋斗。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1、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行业关乎人类的生命健康,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技术创新以及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医药市场刚性需求将继续扩大,医药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医药行业在过去几年经历了深刻的变革,尤其是医改政策的持续推进,使得行业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医药行业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集采、仿制药以价换量、行业监管趋严、研发风险高、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成本不断升高、医保支付改革、医疗整顿等多方面受到深远影响。
2018年以来,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谈判等政策实施使得药品价格降幅明显,仿制药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转型压力。
2024年完成的第十批集采降价幅度超过前九批,集采涉及的企业和药品数量均创历史新高,2025年7月,为保证患者用药质量,国家针对第十一批集采规模进行了优化,提出“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的原则,从集采制度上规避了唯低价论的竞争,将药品生产质量、企业供应实力等因素纳入考量,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企业进入集采的硬指标,国家医保局和药监局联合建立了质量监管的协同机制,对国采中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惩戒,对质量问题“零容忍”。
截至2024年底,国家医保局已经连续第7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医保目录已经建立了以一年为周期的灵活动态调整机制,临床价值显著的创新药品将更快调整进入目录,对于疗效不确切和已被临床淘汰等类型的药品将被逐步调出,加快医保目录的腾笼换鸟,对于药品的创新成色和临床价值也给出了鲜明的价值导向。
预计“控费”仍将为医药行业政策的主线,医保目录持续调整,将给予创新药及具备临床价值的药品更多发展空间,集采降价或将更加温和,也将更加关注药品质量。
长期来看,随着医保谈判和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推进,未来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严格质量控制、创新能力强、产品管线丰富的仿制药企以及具备差异化的创新药企,有望在医药行业复杂的竞争格局中处于优势地位。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的产业,其与国人身心健康密切相关,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
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2、行业地位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相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对生产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
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在我国医药行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下,公司将坚持“仿创结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继续积极推进重点仿制药产品的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产品研发管线布局,不断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增加产品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公司的化学制剂业务主要分为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两大类,截至目前,共拥有114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
其中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罗红霉素胶囊、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等59个药品批准文号;非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消化系统药(如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兰索拉唑肠溶胶囊等)、抗病毒药(如注射用利巴韦林、注射用阿昔洛韦、注射用更昔洛韦等)、心血管药、解热镇痛药等55个药品批准文号。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需求制定各生产车间的生产计划,并根据前期生产水平,制定原辅材料、内外包装材料计划定额,报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后交物资管理部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严格按照GMP要求管理运营,以保证药品质量及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药品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公司生产车间,按照年度销售计划及实际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制定和调整月生产作业计划。
生产技术部根据生产计划调度工作,合理调度动力保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
公司设立质量保证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制度,负责全过程质量监控;公司设立质量控制部负责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以及环境监测。
3、销售模式公司设置销售部和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经营销售计划和回款计划,调度销售力量,保证按时完成销售目标及回款任务。
公司销售部在全国各省设立销售网点,并在重点销售区域拥有核心VIP战略合作伙伴,各地销售人员与总部的销售人员一起,广泛参与各地的招投标工作,公司通过组建市场部团队及与专业推广公司合作的方式,推广临床品种与各地代理商合作,建立了覆盖各级医疗机构、药店和其他商业渠道的营销网络。
公司结合销售人员或专业推广人员在当地的产品推广,将销售渠道直接延伸到终端,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锁药店、单体药店等,同时公司销售模式也逐步从传统营销向专业学术营销、精细化招商转变以提高销售效率和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销售部和市场部本着“合作开放、共创共赢”的理念,积极拥抱客户,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大力开展OEM贴牌项目引进和CMO/CDMO项目落地,积极拓展电商板块和外贸市场的开发,为销售添砖加瓦。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074,731.4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176,469.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0.97%,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应增加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约1.49亿元所致,剔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等的影响,公司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24.31%,主要系报告期内,受集采、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4月2日到期,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以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5%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公司到期未转股的剩余“亚药转债”张数为2,472,253张,公司本期可转债到期按上述规定支付补偿利息相应增加财务费用所致。
2001年12月3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浙上市[2001]128号文批准,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鼎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绍兴县利盛物资有限公司等5家法人共同发起设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