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等领域的工程建筑施工;水力、风力、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风电塔筒、光伏支架、建筑材料等制造业务;勘测设计与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土地整治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水泥生产;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建工)成立于2001年,由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是广东省属国有控股唯一一家建筑业上市公司。
2023年1月,广东建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4年2月7日,广东建工正式更名,证券简称由“粤水电”变更为“广东建工”(股票代码:002060)。
重组后的广东建工是广东省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主要业务涵盖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建筑设计、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大建筑业”产业链条,以及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业务。
拥有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四类五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工程咨询、水土保持编制甲级及专业配套齐全的资质体系;拥有五项(规划、勘察、建筑、市政、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国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8家,专精特新企业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个。
在新征程上,广东建工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始终践行“奉献智慧力量,建设美好生活”企业使命,锚定成为“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着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型城乡建设建造服务运营商和清洁能源投资开发运营商,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积极更大贡献。
公司主要业务覆盖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等,拥有集“建筑设计、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大建筑业”产业链条,以及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一是提供集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工程服务;二是用于满足企事业、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的清洁能源电力;三是用于风力发电配套的风电塔筒、光伏发电配套的支架装备以及用于工程建筑施工的建筑装备和预制件等建筑材料。
(一)行业发展情况2025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尤其是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一系列精准有力的政策举措后,社会信心持续提振,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基建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依旧在稳增长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政策环境来看,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发行使用;要扩围提质实施“两新”政策,加力实施“两重”建设;要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培育绿色建筑等。
2025年广东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提出要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要加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突出抓好县域经济,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等。
今年,广东省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约1500个、年度计划投资约1万亿元,全年水利投资规模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同时,广东将作为专项债券项目“自发自审”试点区域。
总体而言,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相互协同、精准发力,涉及面广泛且措施切实可行,充分释放了稳增长、促发展的强烈信号,对于公司承接更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加大清洁能源等主业投资等方面带来明显机遇和有力支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宝贵的信心和动力。
1.工程建筑施工行业情况工程建筑施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与宏观经济走势高度相关,周期性明显。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3%;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进,同比增长2.8%,全年建筑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7%,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6%。
在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等领域,国家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呈现出传统领域稳中有进,不断向绿色基建、智能建造方面转型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我国将进一步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并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
预计到“十四五”末期,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3000公里,基本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网。
根据《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至2025年,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将达到1700公里,“十四五”时期全省共安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约20,020亿元,其中轨道交通投资8,800亿元。
广州市在“十四五”期间将投资1,889亿元于轨道交通建设,力争至“十四五”期末,城市轨道通车里程超过900公里,地铁通车里程达到860公里以上。
《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到2025年,将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着力补齐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防洪排涝等短板。
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构建起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国家水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十四五”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达8,201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的投资规模为4,050亿元,涵盖95项重点工程,旨在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2025年1月召开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指出,2024年水利建设投资创历史新高,全年新开工国家水网重大工程41项,实施水利工程项目46967个,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3529亿元、同比增长12.8%。
会议指出,2025年要全力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构建国家水网工程体系、完善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等重点工作。
《国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至“十四五”期末,城市建成区面积将达到8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62平方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提出,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发展智慧住区、提升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水平、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11项任务。
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中提到,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
2.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情况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和战略,同时也是中国国家能源战略和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今,“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中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战略,清洁能源发电将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同比增长18.7%。
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0亿千瓦,同比增长54.2%;风电装机容量5.7亿千瓦,同比增长22.7%。
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50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62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展望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
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
“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黄河下游新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集群。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0%、发电量占比39%,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推动煤电“三改联动”,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绿证交易全覆盖,强化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节能改造;优化配套电网建设,为大型风光基地开辟纳规“绿色通道”,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提高新能源输送比例,允许跨省交易,利用率目标不低于90%;加快工业领域绿氢应用,推动氢能在钢铁、化工等行业规模化发展,完善制氢储运加注基础设施。
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32%、发电量占比30%,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1000万千瓦、300万千瓦;重点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建设,新上高耗能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50%,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推广新能源车辆,推进港口岸电改造,支持深圳跨境货车电动化试点,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光伏系统,目标2025年交通运输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创新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通过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既妥善衔接新老政策,又稳定行业发展预期,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明确,到2030年底,广东省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通过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带动广东省风电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形成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海上施工及相关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
3.装备制造行业情况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1)清洁能源装备制造。
随着清洁能源逐步成长为应对气候变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能源,直接拉动清洁能源装备市场需求,为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巨大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供给能力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备满足12亿千瓦以上装机需求,核电装备满足7000万千瓦装机需求”等目标。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重点布局以阳江、汕头、揭阳、汕尾为引领的沿海经济带深远海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集群,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潮州为引领的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以惠州、湛江、汕尾为核心起步区的CCUS产业集群,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的高效光伏关键装备和原辅料产业基地。
加快建设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高效光伏研发中心,强化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在光伏逆变器、光伏生产设备、光伏浆料等领域的优势地位,鼓励中山、江门等地培育壮大光伏产业,促进龙头企业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布局生产基地。
(2)建筑装备制造。
建筑装备制造业是支撑国家新型城镇化和智能建造战略的核心基础产业,其智能化与绿色化转型对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
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全面铺开,自动化施工装备等新兴技术应用需求激增,推动行业技术迭代与市场扩容,为智能建造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建办标〔2024〕11号)提出:“2027年前淘汰高能耗、超期服役设备,政府投资项目智能装备应用比例不低于50%”。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粤工信装备〔2023〕13号)明确要求“突破核心部件技术瓶颈,推动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40%”。
(二)经营模式1.工程建筑施工建设经营模式主要为单一施工模式、投资人+EPC模式等。
(1)单一施工模式,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工程专业承包服务。
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收取工程款。
(2)投资人+EPC模式,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地方基础设施投资,以EPC模式承担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后期运营通过使用者付费、项目经营性收入等方式收回项目投资。
2.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模式主要为投资、建设、运营,收入来源为售电,公司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取得有关政府机构下发的清洁能源项目批复或备案证后,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期,公司将所发电力销售给电力公司,通过其电网线路实现电力上网,按照上网电量和上网电价确认公司电力销售收入。
3.装备制造业务模式主要为承接项目、材料采购、加工制造、运输发货,收入来源为装备货款;承接项目后,公司采购生产原材料,加工制造成约定的成品,运输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收取货款。
(三)市场地位1.工程建筑施工:国内建筑市场需求大,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需要通过不断提高品质、创新服务模式和加强品牌推广等方式来提高市场份额。
公司工程建筑施工主业包括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等,拥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施工、公路工程四类五项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技术先进,产业链条完备,是区域龙头的新型城乡建设建造服务运营商。
在市政工程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一批大型市政管廊、污水管网、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施工、广州琶洲西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揭东区枫江流域污水干支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电白区水东湾陈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等一批项目。
公司轨道交通施工技术先进、经验丰富,设备精良,拥有40台盾构机,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参与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北京、成都、南昌、武汉、无锡、宁波等地的地铁建设,承建了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十四号线一期工程、东莞地铁一号线、广佛环线城际轨道交通GFHFG-1标、珠三角城际新白广XBZH-1标等项目。
公司承建广东省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障整治工程建设总承包WQGZ02标段、禅意大道EPC项目、太平大道(S118)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南大干线(新化快速至莲花大道)-石化大道至东二环高速工程施工等一批省道、国道、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具备在中大型江河及恶劣地质、水文等环境下修建道路桥梁的能力。
在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贵州东数西算数据处理服务有限公司高速直联算网一体化调度系统一期项目、中国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交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场-平山二期(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工作区房建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白云机场国际4号货站(联邦快递华南操作中心)、东日物流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漳州超级城市综合体酒店项目施工总承包、赣州星辉置业有限公司章江上境项目等一批文旅、教育、医疗、科研、新能源、文体场馆、机场设施建设项目,在建筑工程施工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广东省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承担者和主力军。
在水利水电施工业务上,公司承建了广东飞来峡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四川省通济堰渠、沙湾水电站、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1标、引韩济饶水利建设工程、汕头国际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基础配套工程(水利部分)等项目。
同时,公司具备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土建、水库库岸防护等工程施工资质、先进技术及丰富经验,先后参与了广东电白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工程、广东惠州抽水蓄能电站、深圳抽水蓄能电站、清远抽水蓄能电站、阳江抽水蓄能电站、肇庆抽水蓄能电站、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在全国尤其是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区具备较高的品牌影响力,是区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龙头企业。
2.清洁能源发电: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国有企业在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占据首要地位,具有技术先进、资金充足等优势,企业实力对其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起决定性作用。
公司拥有优良的市场开拓能力,丰富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以及风电塔筒、光伏支架制造等方面经验,项目建设高质高效,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项目收益良好。
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主要分布在新疆、广东、甘肃、湖南、山东等地区,首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云浮储能电站于2024年11月建成并网,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456.60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38.05万千瓦,风力发电80.04万千瓦,光伏发电328.51万千瓦,储能10万千瓦。
3.装备制造业板块:主要围绕建筑业及建筑关联产业、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等。
包括盾构机、顶管机、塔吊起重设备等建筑机械制造,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生产,水工金属结构、启闭设备等金属结构制品制造,陆地风电塔筒、海上风电塔筒及管桩、光伏支架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务。
在盾构装备技术方面,所属华隧建设,在盾构技术领域上处于国内、国际领先水平;在顶管装备技术方面,所属广东基础自主研发了国内最大(W8800×H5500)矩形断面顶管机,可以实现“土压/泥水”双平衡模式的自由切换施工,填补了国内双模式矩形顶管机的空白。
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方面,公司拥有陆上、海上风电塔架制造相关20项知识产权,在广东增城、阳江、云浮,新疆奇台、巴楚、喀什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成都共设有8个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共46万平方米、16条塔筒生产线、11条光伏支架生产线,年设计产能约30万吨,拥有较强的生产能力,跻身国内风电塔筒制造第一梯队;在建筑材料制造方面,所属广东建远建筑装配工业有限公司以制造销售预制建筑部品部件为主营业务,成为全国首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华隧建设所属广州华隧威预制件有限公司超高性能混凝土相关技术被评为国际领先技术。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12亿元,其中工程建筑施工实现营业收入266.78亿元,同比增长13.54%;清洁能源发电实现营业收入11.27亿元,同比减少14.48%;智能装备制造实现营业收入10.74亿元,同比减少6.67%。
(一)发行人设立公司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粤办函[2001]716号)、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经贸函[2001]665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企[2001]450号文件批准,由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现更名为“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同时联合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泰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潮阳市新明峰贸易有限公司、原增城市山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山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六家发起人共同发起,在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基础之上,通过改组改制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00万元,并于2001年12月27日领取440000100996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历次股本变更及上市1、200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0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7月31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09元,募集资金总额41,73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9,648.76万元,发行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2,000万元。
2006年8月4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6]071号)。
2006年8月10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2060,股票简称“粤水电”。
2、2008年8月公开增发股票根据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08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8月18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52民币普通股(A股)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15元,募集资金总额40,7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6,286.65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27,700万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08]150号)。
3、2008年末送红股根据公司2009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34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
至此,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540万元,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3,240万元。
4、2011年7月非公开增发股票根据发行人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1年7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29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987,278股,募集资金总额82,461.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9,223.64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5,987,278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387,278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267号)。
5、2011年末送红股根据公司2012年3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4月20日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41,838.727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551,618.34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351,232,797.94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0,206.4733万股。
公司已于2012年6月18日完成权益分派。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本53变化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2]0170号)。
2024年2月6月.公司名称由“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由“GuangdongNo.2HydropowerEngineeringCompany,Ltd.”变更为“GuangdongConstructionEngineeringGroup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