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供水服务,供电服务。
上半年,公司新能源项目呈现“量价双降”态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外部冲击,整体保持平稳运行。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项目开发公司围绕能源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发展动能从“资源导向”向“效益导向”转变,统筹谋划省内外资源,积极推进项目开发建设。
项目开发方面,文成、泰顺光伏项目纳入温州市集中式光伏建设计划,象山4号海风项目完成核准变更,普陀2号海风项目送出工程取得核准批复,瑞安3号海风项目海域选址取得积极进展。
项目建设方面,甘孜50万千瓦光伏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马鬃山二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有序推进,计划年内全容量并网。
做好新兴投资机会研究,积极论证风光同场、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独立储能等新兴业态,主动抢占市场机遇。
(二)深化市场化改革,持续完善企业治理体系公司纵深推进各领域改革创新,以集约化、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纵深推进集约化管控,持续释放甘肃运维中心、小水电集控中心与嘉兴海风集约化管理效能,推动建管中心强化基建全过程管控,以班组建设赋能场站精细化管理。
建强新能源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深化业务数据融合应用,用好资产地图、全面风险管理等业务系统,提升经营管理决策效率。
加快推动权力规范化运行,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实现“授权、用权、制权”各环节贯通协调,形成全融合监管监督生态,确保公司权力高效规范运行。
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导向,深入推进一线锻炼工程,完善市场化、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畅通人才上升通道,薪酬分配持续向基层一线、省外艰苦地区和价值创造岗位倾斜,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三)坚持市场效益导向,全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公司围绕“稳收益、降成本、控风险”的经营主线,全力应对市场下行压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
建强电力交易团队,深化电力市场规则研究和运行分析,积极拓展用电客户资源,深挖环境权益价值,多措并举拓宽增收渠道,加快从“被动发电”向“主动经营”转型。
“一企一策”推进减亏扭亏,以全成本管控和电量提升两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坚持过紧日子,严控非必要支出,努力提升发电设备运行效率和电量消纳水平。
抓住低利率周期,上半年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共12亿元,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末下降9个基点。
同时,持续健全市场化考核机制,强化区域对标与刚性兑现,推动核心指标在同区域保持中上游水平。
持续优化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聚焦投资经营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提升经营风险防控能力。
(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持续筑牢本质安全屏障公司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安全管理体系。
紧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节点,巩固治理成效、构建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实行问题闭环销号管理。
发布《防止风电机组事故的重点要求》等指导性文件,督促各单位严格对照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场站7S建设,逐步提升“小散远”场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对标《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从严从细做好迎峰度夏、防汛防台等专项保供工作,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关键时段能发出电、发好电,坚决守住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底线。
2002年8月,水电集团成立(1)组建批准2001年6月14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37号)批准,以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为主体,纳入原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组建水电集团。
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为其对9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该9家公司分别为: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公司和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
具体组建过程为:浙江省水利厅以水投总公司经过清产核资后的资产与负债设立水电集团,同时,浙江省水利厅将其持有的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等9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以经审计的账面值出资至水电集团(筹)。
(2)资产审计2002年6月4日,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截至2001年12月31日合并国有净资产审计报告》(浙瑞审字〔2002〕212号),经审定,截至2001年12月31日,水电集团(筹)的国有净资产为952,718,750.77元。
(3)资产评估2002年8月2日,浙江中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浙瑞评字〔2002〕036号),截至2001年12月31日,水投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45,672,336.29元。
2002年9月20日,浙江中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浙瑞评字〔2002〕039号),截至2001年12月31日,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851,893.90元。
2002年12月31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核准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138号),对上述浙瑞评字〔2002〕036号、浙瑞评字〔2002〕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4)注册资本批复及验资2002年7月15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省水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32号),同意水电集团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
2002年7月30日,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浙瑞审(验)字〔2002〕089号),经审验,截至2001年12月31日纳入组建范围内的10家公司其国有净资产经审定为952,718,750.77元,其中600,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已到位,其余352,718,750.77元作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5)工商登记2002年8月1日,水电集团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88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出资确认水电集团组建过程中,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
上述公司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主要是因为水电集团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37号)组建,组建时涉及主体多、时间紧、筹建工作繁杂。
水电集团设立时经评估部分出资评估值合计为86,652.42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5,271.88万元,均高于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且经验资机构确认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
2020年6月3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20〕57号),确认水电集团设立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水电集团系由原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组建而成,设立后由浙江省国资委全资持有,且浙江省国资委已对其设立情况予以确认,因此,水电集团设立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2019年3月18日,水电集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水电集团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方案的议案》,由水电集团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水电集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照1:0.3368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187,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审计的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9年5月27日,浙能集团下发《关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浙能资〔2019〕267号),同意水电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9年1月31日水电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5,558,250,040.74元,由各发起人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按照1:0.3368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187,200万股,2019年5月28日,水电集团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对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项进行约定。
2019年6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并于2019年6月18日完成工商局的备案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9133000074200262XL的《营业执照》。
2019年6月26日,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30ZC0096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18日,各发起人以水电集团截至2019年1月31日净资产中的5,558,250,040.74元折为股本187,2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