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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 - 600032.SH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1-05-25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
2002-08-01
董事长
张坚群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浙江新能
股票代码
600032.SH
上市日期
2021-05-25
大股东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9.88 %
董秘
张利
董秘电话
0571-86664353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胡超;黄沈洁
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00074200262XL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2-08-01
法定代表人
张坚群
董事长
张坚群
企业电话
0571-86664353
企业传真
0571-87901229
邮编
310000
企业邮箱
ZJNEPE@163.com
企业官网
暂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供水服务,供电服务。

商业规划

2025年以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政策市场,围绕开发建设和管理提升两大中心任务,着力提升资源获取、价值创造、改革创新、安全保障、人才引育五大能力,顺利完成半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锚定战略目标,强化发展动能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稳步推进项目开发工作。

面对新能源行业政策调整带来的经济测算边界不确定性,公司在保持市场敏锐度的同时注重风险管控,审慎推进项目布局,开发节奏适度调整。

通过深度整合供应商及行业伙伴资源,持续优化合作模式,强化优质项目筛选机制,确保开发质量。

同时,通过强化全过程管理、严控建设成本等举措,全力保障在建项目按期实现年度投产目标。

公司将持续优化开发策略,提升项目质量,在稳健经营基础上培育新的增长点。

(二)深化精益管理,提升经营质效当前,公司面临新能源行业发展新挑战,西北区域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张导致消纳压力加大,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加剧,项目收益空间受到挤压。

面对量价齐跌的经营压力,公司坚持效益优先,通过强化电力交易管理、深化成本费用管控等举措,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紧抓电力市场营销重点工作,配强交易团队力量,拓展客户资源,争取省间交易,做好现货交易,深挖环境权益价值,全面提升电力交易水平;持续深化降本增效,严控非必要支出,成本管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抓住低利率周期,利用固贷置换、自主发债等方式,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正通过全方位的经营管理提升,积极应对行业变革,夯实发展基础。

(三)突破人才瓶颈,夯实发展根基公司坚持以“大人才观”建强“三支队伍”,持续优化引才引智、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企业发展与个人成长同行共向。

通过外部招聘、内部调配等多种渠道,有效补齐紧缺岗位专业人才,满足企业当前发展迫切需要。

发挥营运企业、新建大项目人才蓄水池和培训基地作用,加快项目开发建设、电力市场交易和自主运维队伍建设,打造关键岗位专业人才梯队。

深化落实板块年轻干部和青年骨干的上派下挂锻炼工作,畅通职业上升通道,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选人用人导向,让干事者有为有位。

(四)强化安全筑基,护航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面落实“监督、管理、主体”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不断健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抓实设备本质安全管理,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保供。

报告期内,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六大专项活动,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标准,动态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风险在控。

深入开展“百日攻坚”等专项排查整治,高效推进隐患整改闭环。

抓好防汛防台工作,落细“四预”措施、贯穿“四情”防御,面对台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安排和加强防汛防台风值班值守力量,确保安全度汛。

发展进程

2002年8月,水电集团成立(1)组建批准2001年6月14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37号)批准,以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为主体,纳入原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组建水电集团。

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为其对9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该9家公司分别为: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公司和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

具体组建过程为:浙江省水利厅以水投总公司经过清产核资后的资产与负债设立水电集团,同时,浙江省水利厅将其持有的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等9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以经审计的账面值出资至水电集团(筹)。

(2)资产审计2002年6月4日,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截至2001年12月31日合并国有净资产审计报告》(浙瑞审字〔2002〕212号),经审定,截至2001年12月31日,水电集团(筹)的国有净资产为952,718,750.77元。

(3)资产评估2002年8月2日,浙江中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浙瑞评字〔2002〕036号),截至2001年12月31日,水投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45,672,336.29元。

2002年9月20日,浙江中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浙瑞评字〔2002〕039号),截至2001年12月31日,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851,893.90元。

2002年12月31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核准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138号),对上述浙瑞评字〔2002〕036号、浙瑞评字〔2002〕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4)注册资本批复及验资2002年7月15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省水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32号),同意水电集团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

2002年7月30日,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浙瑞审(验)字〔2002〕089号),经审验,截至2001年12月31日纳入组建范围内的10家公司其国有净资产经审定为952,718,750.77元,其中600,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已到位,其余352,718,750.77元作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5)工商登记2002年8月1日,水电集团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88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出资确认水电集团组建过程中,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

上述公司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主要是因为水电集团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37号)组建,组建时涉及主体多、时间紧、筹建工作繁杂。

水电集团设立时经评估部分出资评估值合计为86,652.42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5,271.88万元,均高于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且经验资机构确认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

2020年6月3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20〕57号),确认水电集团设立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水电集团系由原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组建而成,设立后由浙江省国资委全资持有,且浙江省国资委已对其设立情况予以确认,因此,水电集团设立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2019年3月18日,水电集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水电集团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方案的议案》,由水电集团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水电集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照1:0.3368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187,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审计的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9年5月27日,浙能集团下发《关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浙能资〔2019〕267号),同意水电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9年1月31日水电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5,558,250,040.74元,由各发起人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按照1:0.3368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187,200万股,2019年5月28日,水电集团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对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项进行约定。

2019年6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并于2019年6月18日完成工商局的备案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9133000074200262XL的《营业执照》。

2019年6月26日,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30ZC0096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18日,各发起人以水电集团截至2019年1月31日净资产中的5,558,250,040.74元折为股本187,2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