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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 - 600032.SH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21-05-25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Zhejiang Provincial New Energy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
2002-08-01
董事长
张坚群
注册地
浙江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浙江新能
股票代码
600032.SH
上市日期
2021-05-25
大股东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9.88 %
董秘
张利
董秘电话
0571-86664353
所在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胡超,黄沈洁
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3000074200262XL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浙江
成立日期
2002-08-01
法定代表人
张坚群
董事长
张坚群
企业电话
0571-86664353
企业传真
0571-87901229
邮编
310020
企业邮箱
ZJNEPE@163.com
企业官网
暂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供水服务,供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开发、运营,工程项目管理,天然水收集和分配,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维修,检测技术服务,供水服务,供电服务。

商业规划

2024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项目开拓、安全保障、经营效益、改革创新、党建引领”一体提升,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2024年,公司获评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企业”优秀评级等荣誉。

(一)强化市场开拓意识,项目开发积极有为公司始终聚焦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积极跟进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购建并举抢抓项目资源。

在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来自政策市场环境、内部经营管理的压力亦日益增加,面对量增利减的经营困局,公司更加注重项目质量,注重发展与效益的平衡,致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行稳致远。

全年项目立项19个,成功竞得三个海风及酒泉风电二期等一批大项目开发权,成功并购连云港64万千瓦光伏项目,奉化15万千瓦光伏、衢江10万千瓦光伏顺利开工建设,全年投产并网新能源装机规模120.29万千瓦,截至目前公司控股管理装机规模突破800万千瓦(含在建项目)。

(二)注重高质量发展,经营管理质效稳健公司风光水三大产业丰欠互济,经营效益相对稳健,但面对新能源产业供需失衡、限电降价等严峻形势,公司整体效益受到影响,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

随着新能源全量参与市场化交易,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的加快,产业价值链将加快重整重塑。

公司坚持价值创造,有效做好拓市增收,压降成本费用,提升经营管理质效。

深入开展电力市场交易政策新规研究,不断拓宽交易渠道和交易品种,积极开展绿电绿证交易、省间交易、跨区交易,绿证、绿电交易增收约6,000万元。

有序推进集约化采购,合理压缩非刚性支出,主动争取税收优惠,多措并举降低财务成本,综合加权平均融资(或贷款)利率较年初下降0.52个百分点。

公司荣登“中国上市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先锋榜单”50强,并获得AAA级ESG评级。

(三)深化改革创新,企业治理持续推进公司将改革创新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强化改革创新服务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功能,助力现代化新能源企业建设。

公司“5+1”管控优化改革深入推进,完成海风项目整合,成立小水电管理中心,持续补强建管团队力量。

项目开发、招投标、基建等环节一体协同,配套激励制度不断完善、项目发展内生动力充分释放。

陆上风光电经营责任制和市场化考核先行先试,市场效益导向更加鲜明。

选优育强“三支队伍”,开展上挂下派和一线锻炼工程,有序完成全员竞争上岗,选人用人和薪酬分配持续向基层一线和价值创造岗位倾斜,坚持弘扬“以奋斗者为本”的企业价值观。

推进科技创新,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全年开展科技项目11项,获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17项,多个无人检测系统实现投运,AI赋能加快推动数智化现实场景应用,进一步加大数字化改造,数字档案室完成试点建设。

(四)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安全基础更加稳固公司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理念,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确保生产安全平稳可控。

有效提升“双峰”和重要时段保供能力,全年发电量站上100亿千瓦时台阶。

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三大专项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高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对标管理,3座风电场、4座光伏电站获中电联全国运行指标对标优胜场站。

防汛防台常抓不懈,成功打赢“暴力梅”、台风“贝碧嘉”等防御攻坚战,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政治引领不断强化公司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把管保”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抓紧抓实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强弱项补短板”专项行动,党建基础更加牢固。

思政宣传引领文化高地,持续推出“奋斗者”系列报道,“塞上堡垒”“海上堡垒”“千峡红”等党建名片擦亮底色,《循迹溯源,打造浙江绿谷“千峡红”》成功入选浙江省年度企业文化优秀案例。

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四责协同”“五张责任清单”“四交底一报告”机制全面覆盖,查案办案动真碰硬,“勤廉新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发展进程

2002年8月,水电集团成立(1)组建批准2001年6月14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37号)批准,以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为主体,纳入原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组建水电集团。

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为其对9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该9家公司分别为: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公司和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

具体组建过程为:浙江省水利厅以水投总公司经过清产核资后的资产与负债设立水电集团,同时,浙江省水利厅将其持有的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等9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以经审计的账面值出资至水电集团(筹)。

(2)资产审计2002年6月4日,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截至2001年12月31日合并国有净资产审计报告》(浙瑞审字〔2002〕212号),经审定,截至2001年12月31日,水电集团(筹)的国有净资产为952,718,750.77元。

(3)资产评估2002年8月2日,浙江中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浙瑞评字〔2002〕036号),截至2001年12月31日,水投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845,672,336.29元。

2002年9月20日,浙江中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浙瑞评字〔2002〕039号),截至2001年12月31日,浙江省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0,851,893.90元。

2002年12月31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核准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138号),对上述浙瑞评字〔2002〕036号、浙瑞评字〔2002〕039号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4)注册资本批复及验资2002年7月15日,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省水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复函》(浙财企二字〔2002〕32号),同意水电集团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

2002年7月30日,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浙瑞审(验)字〔2002〕089号),经审验,截至2001年12月31日纳入组建范围内的10家公司其国有净资产经审定为952,718,750.77元,其中600,000,00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已到位,其余352,718,750.77元作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5)工商登记2002年8月1日,水电集团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88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出资确认水电集团组建过程中,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水电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

上述公司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主要是因为水电集团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浙政发〔2001〕37号)组建,组建时涉及主体多、时间紧、筹建工作繁杂。

水电集团设立时经评估部分出资评估值合计为86,652.42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5,271.88万元,均高于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且经验资机构确认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

2020年6月3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具《关于确认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的复函》(浙国资发函〔2020〕57号),确认水电集团设立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水电集团系由原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公司的国有出资权益组建而成,设立后由浙江省国资委全资持有,且浙江省国资委已对其设立情况予以确认,因此,水电集团设立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2019年3月18日,水电集团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水电集团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方案的议案》,由水电集团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水电集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照1:0.3368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187,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审计的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9年5月27日,浙能集团下发《关于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浙能资〔2019〕267号),同意水电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9年1月31日水电集团经审计的净资产5,558,250,040.74元,由各发起人根据各自出资比例,按照1:0.3368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187,200万股,2019年5月28日,水电集团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对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项进行约定。

2019年6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并于2019年6月18日完成工商局的备案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9133000074200262XL的《营业执照》。

2019年6月26日,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30ZC0096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18日,各发起人以水电集团截至2019年1月31日净资产中的5,558,250,040.74元折为股本187,2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