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产品经营销售、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洗精煤、焦炭以及甲醇、纯苯等化工产品。
公司着眼于构建“以煤为基、以焦为辅、以化为主”的产业格局,形成了煤炭、煤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三大产业链条。
公司洗精煤主要用于炼焦,除销售给宝钢、鞍钢等客户外,部分供给煤化工子公司。
焦炭用于钢铁冶炼,主要销售给首钢、河钢等钢铁企业。
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粗焦油、粗苯用于深加工。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主动应对煤炭矿井生产条件复杂,煤、焦、化产品市场波动等挑战,统筹抓好安全整治、生产组织、降本增效、改革创新和产业升级各项工作,保障公司经济稳定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6,189.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25%;利润总额-17,872.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41.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15.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8.30%。
煤炭业务方面,公司坚持安全发展,加快智能化改造提升开采效率,强化生产组织,努力克服部分矿井煤层赋存变化、地质构造复杂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444.3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41%;商品煤产量208.7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0.32%,商品煤销量150.9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8.01%。
煤化工业务方面,公司紧跟市场节奏,科学调整装置负荷,加强配合煤成本管控,强化产品质量控制和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焦炭311.3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36%,销售焦炭310.1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72%;生产甲醇10.71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8.60%,销售甲醇6.8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0.21%;生产纯苯9.7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0.20%,销售纯苯4.1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5.97%;生产己二酸及其中间体9.4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26%,销售己二酸及其中间体7.1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3.00%;生产聚甲醛及其中间体3.1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94%,销售聚甲醛及其中间体3.07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8.48%。
公司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股办[2001]68号文件批准,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原“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南交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KAILUANENERGYCHEMICALCO.,LTD.”,英文名称缩写变更为“K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