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产品经营销售、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洗精煤、焦炭以及甲醇、纯苯等化工产品。
公司着眼于构建“以煤为基、以焦为辅、以化为主”的产业格局,形成了煤炭、煤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三大产业链条。
公司洗精煤主要用于炼焦,除销售给宝钢、鞍钢等客户外,部分供给煤化工子公司。
焦炭用于钢铁冶炼,主要销售给首钢、河钢等钢铁企业。
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粗焦油、粗苯用于深加工。
2025年,面对煤焦市场波动下行的不利影响,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紧扣“黑色煤炭绿色开采、高碳能源低碳利用”发展主线,高标准打造绿色矿山,大力发展绿色化工,狠抓安全生产整治,强化成本管控,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9,147.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87%;利润总额-3,858.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5.0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7.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3.97%。
在煤炭业务方面,公司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煤矿“七项重点任务”,积极发挥先进装备优势,全力推进锚网支护提效,实现煤炭产业安全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891.0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0%;商品煤产量512.0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54%,商品煤销量375.6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48%。
在煤化工业务方面,公司高效完成煤化工“两治理四提升”专项任务,全面推开无隐患部位与无泄漏车间创建;焦化子公司科学调整装置负荷,加强配合煤成本管控,强化产品质量控制,较好地实现扭亏减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焦炭598.3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92%,销售焦炭599.4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34%;生产甲醇19.3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94%,销售甲醇11.8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07%;生产纯苯15.9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11%,销售纯苯5.6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60.97%;生产己二酸及其中间体18.15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61%,销售己二酸及其中间体17.9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45%;生产聚甲醛及其中间体6.1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77%,销售聚甲醛及其中间体5.8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0%。
公司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股办[2001]68号文件批准,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原“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南交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KAILUANENERGYCHEMICALCO.,LTD.”,英文名称缩写变更为“K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