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产品经营销售、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炼焦及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洗精煤、焦炭以及甲醇、纯苯等化工产品。
公司着眼于构建“以煤为基、以焦为辅、以化为主”的产业格局,形成了煤炭、煤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三大产业链条。
公司洗精煤主要用于炼焦,除销售给宝钢、鞍钢等客户外,部分供给煤化工子公司。
焦炭用于钢铁冶炼,主要销售给首钢、河钢等钢铁企业。
炼焦副产品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粗焦油、粗苯用于深加工。
2024年,面对煤焦市场波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合理组织生产,积极开拓市场,全力推进降本增效,保障了公司安全生产和稳健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7,484.8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30%;利润总额75,949.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8.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572.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5.19%。
在煤炭业务方面,公司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推进矿井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智能化、自动化工作面装备优势,优化生产衔接和布局,强化生产与洗选联动,保障了煤炭生产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914.8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75%;商品煤产量592.1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41%,商品煤销量444.4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43%。
在煤化工业务方面,公司充分发挥产业上下游协同效应,科学调整生产负荷,强化入炉煤成本管控,优化工艺降耗,不断改善煤化工产业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焦炭564.9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36%,销售焦炭563.66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32%;生产甲醇19.18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1.47%,销售甲醇14.0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8.91%;生产纯苯15.32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88%,销售纯苯3.51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58%;生产己二酸18.0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17%,销售己二酸17.39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2%;生产聚甲醛6.23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95%,销售聚甲醛6.20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9%。
公司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股办[2001]68号文件批准,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原“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西南交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KAILUANENERGYCHEMICALCO.,LTD.”,英文名称缩写变更为“K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