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干散货航运及港航物流服务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班轮运输;船舶引航服务;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海员外派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船舶租赁;船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520。
公司是国内唯一能够实现江、海、洋、河全程物流运输的航运物流企业。
公司总部坐落于“九省通衢”的武汉,主要从事沿海、远洋、长江、运河散货运输,特种大件物流运输、船员劳务派遣服务、船货代理业务等等。
公司拥有和控制相当规模的沿海、长江、江海直达及远洋散货运输船舶,航线遍布长江干支、南北沿海、京杭运河及部分国际港口,为大型钢铁、冶金、电力、汽车、煤炭、建材、化工、造船企业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及综合物流解决方案。
公司是“港航联盟江海直达副理事长单位”、“武汉航海学会副会长单位”、“上海航运交易所运价指数单位”、“长江煤炭运价指数成员单位”,一直是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理事单位”。
公司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赢得回报,为员工谋求幸福”的企业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方针,建立了内外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和服务标准。
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家抗洪抢险、军交运输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践行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将抓住“十四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机遇期,做稳做壮主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国航运生态绿色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主要业务1、公司主营业务为江海联运及远洋干散货水上运输物流服务,深耕国内沿海、长江干线及国际远洋干散货运输领域三十余年,已构建形成沿海运输、远洋运输、长江内河运输协同联动的完整航运物流经营网络,具备成熟的全域干散货物流综合运营服务能力。
2、公司实行内外贸一体化协同经营发展模式。
内贸业务以电煤、冶金煤等核心能源干散货运输为核心主业,运输航线全面覆盖国内沿海主要港口及沿江重点装卸节点,保障国内能源及重点工业物资稳定运输供应;外贸业务聚焦煤炭及各类大宗干散货跨境运输,远洋航线辐射东南亚、中东、非洲等重点国际贸易区域,并通过设立香港子公司统筹境外客户开发与海外业务运营,持续夯实境外航运业务布局。
3、公司客户资源优质稳固,合作客户主要涵盖电力、钢铁、煤炭、建材等国民经济核心基础行业,以国内大型能源央企、头部钢铁集团及重点煤炭产销企业为主。
除核心干散货运输主业外,公司同步配套开展船员劳务派遣、船货代理等相关配套增值物流服务,形成主业突出、配套完善、协同发展的综合航运服务体系。
4、公司始终秉持稳健合规经营理念,严格恪守安全生产与优质运营管理原则,已建立符合国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的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并全面通过质量、安全、环境等多项规范化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完善的经营资质与合规运营保障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开展各类航运经营业务筑牢合规管理根基。
(二)经营模式公司结合干散货航运市场周期波动特征及客户长期稳定运输需求,按需灵活配置经营模式,核心经营业态主要包括程租业务、期租业务、船员派遣服务及资产租赁服务四大类,具体经营模式如下:1、航次程租业务:公司根据客户运输需求,安排合规船舶完成指定航次货物运输作业,客户按单航次合同约定结算支付运费,船舶日常运营管理、燃油物料消耗、船舶运维及相关全部营运成本均由公司自主承担。
针对货量稳定、合作周期长的核心大客户,公司签订长期框架运输合同,持续保障客户常态化运输需求,运费结算统一按照航次租船模式执行。
2、定期期租业务:公司向承租方提供配齐合格船员、适航状态完备的运营船舶,承租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负责船舶调度、航线安排及运输经营工作,并按照租赁协议按期支付船舶租金。
为严控经营风险、优化资产运营灵活性,2025年度公司全部期租业务均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业务,不开展长期限刚性锁定租赁合作,有效适配市场运价波动变化。
3、船员劳务派遣服务:依托成熟的船员管理体系及专业船员储备资源,公司向外部船东及船舶经营企业提供合规持证船员配置及专业化船员日常管理配套服务,按照服务协议收取相应船员管理及派遣服务费用。
4、资产租赁配套服务:公司将自有船舶基地配套靠泊码头等闲置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同步提供靠泊配套保障相关服务,获取稳定资产租赁及配套服务收益,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综合利用效益。
(三)运力来源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变化、业务结构调整及客户运输订单需求,采取“自有运力为基础、租赁运力为补充”的差异化运力配置策略,科学统筹调配各类运力资源,保障运输业务稳定有序开展,公司运力主要分为自有船舶、光租船舶及外租船舶三类:1、自有船舶运输运力:自有船舶为公司核心基础运力支撑,纳入公司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统一核算管理,主要为公司自主购置、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干散货运输船舶,是公司开展核心骨干运输业务、保障基础货源履约的核心保障。
2、光租船舶运输运力:光租船舶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船舶所有人租入未配置船员的适航船舶,租赁期内由公司全面负责船舶占有、运营调度及日常经营管理,船舶全部营运成本及相关运维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按照光船租赁合同约定按期向船舶所有人支付固定光租租赁费用。
3、外租船舶补充运力:外租船舶为公司自有及光租运力的市场化灵活补充,当现有自有及光租运力无法满足阶段性业务峰值、临时订单及航线调配需求时,公司通过长期、短期及单航次灵活租入外部船舶开展运输经营。
该模式下,公司统一对接终端客户收取运输运费或租金,并按租赁协议向船舶出租方支付对应租船费用,有效提升公司运力弹性调节能力,精准匹配市场业务需求。
远洋船舶:与2025年初比,没变化。
沿海船舶:与2025年初比,自有海船减少3艘。
长江船舶:与2025年初比,自有船减少1艘。
1、概述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450万元,较2024年同期88,772万元减少13,322万元,同比下降15.01%;本期综合毛利率6.18%,较2024年同期-0.69%提升6.87个百分点。
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主要系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调整运力布局及收缩高风险业务所致,具体原因如下:1、运力结构优化,主动处置低效资产。
为持续优化船龄结构、提升船舶运营效率,2025年公司提前拆解两艘老旧低效船舶,同步处置出售一艘海船、退出一艘江船,自有运力规模收缩,当期自有船舶业务收入较上年减少5,277万元,同比下降26.21%。
2、聚焦核心主业,收缩内河非核心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沿海及远洋运输核心赛道,实施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精简华东、长江等内河运输板块人员及业务布局,主动缩减内河运输业务规模,全年内河运输收入较上年减少11,477万元,同比大幅下降56%。
3、严控外贸租船业务规模。
因外贸租船业务毛利率较低,且占用资金较大,为规避风险,当期外贸租船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6,709万元,同比下降38.18%。
4、深耕优质客户,沿海租船业务逆势增长。
公司持续推进大客户战略,深化与国家能源集团、华能、沙钢等核心大型货主合作,稳步提升优质客户合作份额;同时为弥补自有运力不足的现状,加大沿海运输租船业务投放力度。
2025年沿海运输租船业务实现营收28,139万元,较上年增加10,125万元,同比增长56.21%,有效对冲了内河、外贸及自有船业务收入下滑的影响。
本期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背景下,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大幅改善、实现扭负为正,主要受益于市场行情回暖与内部精细化成本管控双重因素:1、行业行情结构性改善,内贸沿海运价大幅修复。
2025年国内干散货市场整体呈现前低后高、内强外弱、结构分化的运行态势,沿海内贸运输市场供需格局持续改善,运价指数下半年强势反弹,内贸赛道盈利水平显著修复。
公司沿海内贸运输毛利率由2024年-14.28%大幅提升至13.88%,增长近28.26个百分点,核心板块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2、强化精益管理,全方位压降运营成本。
公司持续深化成本管控体系建设,通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严控燃油、润料、船舶保险、运维等核心运营开支,有效降低单船运营成本,进一步增厚盈利空间,助力整体毛利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前身为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5月8日经武汉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石化武汉石油化工厂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青山区支公司、武汉石化实业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1992年6月15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1001101451。
于1993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0年公司名称由原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公司更名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公司名称由“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长航凤凰”变更为“凤凰航运”,公司证券代码“000520”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