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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 - 000507.SZ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1993-03-26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Zhuhai Port Co., Ltd.
成立日期
1986-06-20
董事长
蔡文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水上运输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珠海港
股票代码
000507.SZ
上市日期
1993-03-26
大股东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9.98 %
董秘
薛楠
董秘电话
0756-3292215,0756-3292216
所在行业
水上运输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明学;阳高科
律师事务所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4001925268319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1986-06-20
法定代表人
冯鑫
董事长
蔡文
企业电话
0756-3292201,0756-3292215,0756-3292216
企业传真
0756-3321889
邮编
519099
企业邮箱
zph507@zhuhaiport.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港口航运及其配套设施、物流供应链、能源环保、港城建设等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投资、饮料项目投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饮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珠海港,股票代码:000507),是深交所早期的异地上市公司之一。

自2010年实施重大重组以来,公司确立“港航物流+新能源”的双主业发展模式,是珠海市港航物流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本运作平台。

历经十多年的转型发展,公司已成长为拥有超90家控股企业(含创业板上市公司秀强股份300160、新三板挂牌企业珠海港昇836052等)、27家参股企业(含港股上市公司天伦燃气01600.HK)、以及2家合营企业的大型港航能源集团。

公司连续九年荣获深交所信息披露最优A类评级,并在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ESG管理等方面获得市场充分肯定。

港航物流主业:依托港口核心资源,构建以高栏母港为中心,以西江、长江流域港口群为两翼,以航运物流为纽带,以港航配套服务为支撑的、具有突出特色和优势的综合业务体系。

公司深耕“西江-长江”黄金水道,布局经营区域性港口企业,致力于成为一流的港口运营服务商。

同时以自有港口为基点辐射周边区域,聚焦大客户,提供水上运输、江海联运、多式联运、全程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保税仓储、跨境电商等在内的集成服务,打造现代化综合物流服务体系,致力于成为一流港口物流集成服务商。

通过提供拖轮、船代、货代、理货、报关、检验等一站式服务,为珠海港口物流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致力于成为一流的港航配套综合服务商。

新能源主业:专注于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业务的投资、开发及运营,致力于成为知名的专业化新能源投资运营商。

通过自主经营、参股等方式参与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电力能源项目的投资运营,并通过控股上市公司秀强股份(股票代码:300160),积极投身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等新赛道。

公司还是珠海市政府授权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单位,承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珠海市西部地区管道天然气建设的重任,并提供全链型管道燃气服务。

海外平台:公司是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港兴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上市企业,是珠海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的重要平台。

面对国家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发展机遇,公司在香港、新加坡均设有海外投、融资平台,目前海外平台下设的投资业务包括:兴华港口、天伦燃气,是公司重要的对外发展平台。

公司坚持全面推进“双轮驱动、两江协同、系统集成、数智绿色”四大战略,以“港航物流+新能源”双引擎为强劲动力,向着一流的港航物流综合服务商和新能源投资运营商的美好愿景砥砺前行。

商业规划

公司是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港兴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上市企业,是珠海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的重要平台。

面对国家深入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珠江-西江经济带加快发展、广东省提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等重大机遇,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大交通”“大物流”相关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效益提升、价值创造”,持续推进“双轮驱动战略、西江-长江联动战略、系统集成战略、数智绿色战略”四大战略,深耕港航物流和新能源两大核心主业,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打造一流的港航物流综合服务商和新能源投资运营商的愿景。

(1)港航物流主要从事港口的投资运营、船舶运输、物流及港航配套服务等业务。

港口及航运业务,以位于珠海高栏母港的海港码头港弘码头及位于西江流域、长江流域的四个控股内河码头为依托,发挥广珠铁路直达高栏港区及江海联运、海铁联运、水水中转等多式联运优势,西江驳运及国内沿海运输业务,致力于构建功能齐全、服务优质、运作高效的现代港口综合服务体系,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的双轮业务驱动,以打造华南国际枢纽大港,并致力于成为西江流域驳船运输的龙头企业和一流的沿海干散货航运服务商。

旗下港弘码头为粤港澳大湾区稀缺的20万吨级大型干散货码头之一,兴华港口为华东地区最大纸浆物流集散中心,参股的珠海港务则为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珠三角地区等级最高的专业煤炭码头。

物流业务,提供包括传统货运、仓储、保税VMI等业务,围绕优势货种开展综合物流服务和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积极构建区域物流网络,打造国内一流的全程物流服务商。

港口服务业务,提供包括船代、货代、理货、拖轮、报关等港航配套全程服务,通过向产业链上下游纵向发展完善集疏运体系;以珠海高栏母港为中心,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及西江、长江经济带,大力拓展异地业务,提高异地市场份额,致力于打造港航综合服务提供商。

(2)新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管道燃气、天然气发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的投资、运营及服务,在全国已投资控股八个陆上风电场,形成了华北、华东、华南三大风力发电基地,参股了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新能源重点战略方向为风力光伏电站开发与运营、氢能利用与开发等新能源行业,以期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与良好的社会效益;旗下控股上市公司秀强股份深挖智能玻璃、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潜力,提质增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管道燃气主要依托珠海市政府授予的珠海西部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从事横琴新区、珠海市西部城区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及维护,以良好设施和优质服务助力珠海城市建设,并进一步推动珠澳两地燃气互联互通后的更紧密合作。

公司风电业务运营主体珠海港昇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先后入选新三板创新层及新三板创新成指样本股,成为新三板新能源板块的头部企业;控股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秀强股份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工艺覆盖切片、磨边、钢化、印刷、镀膜、多曲面等环节,形成面向下游应用的产品开发与交付能力。

秀强股份玻璃深加工业务产品主要涵盖家电玻璃产品、新能源玻璃产品等,覆盖境内及境外市场。

(1)家电玻璃产品主要面向冰箱、洗衣机、空调及厨电等应用场景,涵盖彩晶玻璃、镀膜玻璃、层架玻璃及盖板玻璃等;(2)新能源玻璃产品主要面向建筑立面、屋面及其他新能源配套场景,现阶段以BIPV玻璃产品为主。

1、概述2025年,公司在珠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及大股东的有力支持下,围绕“大交通”“大物流”相关战略部署,聚焦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受国际贸易摩擦、电价市场化竞价以及成本刚性上涨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业绩承压,经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87亿元,同比下降1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1亿元,同比下降17.43%,每股收益0.2351元,净资产收益率4.01%。

面对市场严峻挑战,公司全年积极推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变和产业布局优化,为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更为坚实的根基。

(一)深耕主业强根基,聚力协同促发展港航物流板块持续提升港口作业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外拓市场,开拓多元化新货种,优化货种结构,延伸业务辐射范围,同时内部强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不断完善全程物流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企业经营态势稳定。

2025年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5,940.21万吨,同比增长2.69%。

兴华港口持续优化营销策略,深挖客户潜力,固化现有航线并开拓新航线,积极探索加强和船东及物流承包商的交流,加强港航协同;稳固优势货种基本盘,并成功开拓了新能源装备出口新业务,获批9类新能源车辆及储能柜港口经营许可资质,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717.06万吨,同比增长6.16%,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7.26万标箱,同比增长16.59%。

港弘码头兼顾存量挖潜和增量提效,充分发挥深水航道及大型泊位优势,科学统筹船舶到港与堆存周转,提升货物流转效率与客户满意度,单船卸船效率创开港以来历史新高;积极拓展贸易商资源、引进新客户,推动贸易煤、焦煤卸船量同比增长,全面提升码头运营效能与综合竞争力,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937.83万吨,同比下降1.57%,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云浮新港充分利用码头岸线泊位、设施设备及外贸资质等核心优势,紧抓腹地新建钢厂的发展契机,制定精准营销策略,深度捆绑海船资源,大力拓展钢材、粮食等件杂货业务,提升仓库和保税仓周转利用率;但因受内外贸业务双重冲击,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568.23万吨,同比下降20.55%,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8.36万标箱,同比下降6.86%。

梧州港务积极应对市场低迷、区域港口竞争同质化和白热化、政策限制及恶劣天气的多重冲击,坚持以业务突破、产能释放、新业务拓展为三大主线,深耕集装箱、粮食、建材散货等核心业务,丰富珠三角航线矩阵,优化装卸作业流程,实现运营效能跃升。

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419.80万吨,同比增长19.55%,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9.48万标箱,同比增长13.05%。

广西广源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加强与大船公司、物流车队的深度合作,积极服务腹地产业,深挖本地货源,出口板材、生物柴油、矿石、陶瓷产品等货物货量均得到提升,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97.30万吨,同比增长0.64%,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0.29万标箱,同比增长1.86%。

珠海港航运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全力推进降本增效,严控各项运营成本;积极主动拓展市场,参与大客户招投标,开辟新航线,整合区域资源以提升效益,有效应对市场运价低迷挑战;通过多措并举推动了经营的改善,全年完成散杂货运输1,001.72万吨,同比增长7.84%,集装箱运输22.18万标箱,同比增长2.21%。

珠海港物流坚持以实体物流为根基,围绕煤炭、粮食、钢材等主力货种,发挥资源整合优势,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物流一体化服务;稳定运作翅冀钢铁项目、梧州粮食中转中心项目以及兴华港口大件运输等重点项目,并通过优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等措施,有效拓展了业务利润空间;围绕两广、华东地区打通内陆服务通道,不断延伸物流服务链,积极构建多式联运网络。

港航配套业务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坚定不移地推进“走出去”发展战略,其中珠海港拖轮加强重点客户关系维护,持续提升拖轮运营效率,顺利完成上海、福州港区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港外业务表现突出,拖带作业量稳步增长;珠海外理成功拓展台山电厂业务,稳步推进阳江理货、揭阳检验及江门检验业务,进一步拓宽了异地理货业务区域。

(二)强化投资运营管理,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持续加强风电、光伏发电、BIPV等新能源项目拓展,强化投资管理水平,全面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电力板块自主经营的8个风电场实现上网电量7.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85%,实现运营利润6,837.94万元,同比上升0.24%;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全面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积极拓展分布式光伏及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完成南通地区3个、德州地区4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收购,总装机容量达135.5MW,较2024年增长83.9%,全年实现发电量9,844.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9.47%;秀强股份持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行产品销售差异化战略,提升新产品、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占比,围绕家电玻璃及新能源玻璃领域进行产品优化,通过与光伏及幕墙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将BIPV应用场景从幕墙拓宽至屋顶,业务范围已覆盖全球多地;港兴燃气聚焦安全生产、能源保障,扎实履行天然气保供主体责任,有序推进燃气工程建设,成功投运斗门门站,构建起“双门站”供气保障体系,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完成约485公里市政燃气管道建设,实现销气量约1.19亿标方。

(三)加强资本运作能力,提升价值经营水平为顺应公司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效能,公司全力推进资本运作,持续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为实体产业发展赋能。

一是制定并发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5-2030年),系统谋划新时期公司发展蓝图,进一步明确企业发展目标和方向;二是积极推进主业项目投资并购及产业资源整合,清理处置非主业低效资产优化业务布局,以解决发展障碍、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并拓宽发展空间;三是灵活运用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工具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全年累计滚动发行债券合计60亿元,获得银行综合授信约134亿元,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四)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显著提升各治理层级履职效能。

一是面对强监管态势,持续扎实做好规范运作工作,系统更新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严防内幕交易;二是建立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的内部监督管控体系,强化监督实效;三是积极组织董事高管参加监管培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四是独立董事立足公司治理与业务发展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风险管理等专题沟通,深入拖轮板块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同时通过“独董大讲堂”进行专业知识分享,全方位助力公司完善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专业动能;五是强化法务风控一体化建设,促进合规管理与风险预判深度融合,深化内控体系闭环管理,动态优化风控矩阵与业务流程,同时强化技术手段赋能风险分级管控,推动内控审计创新。

凭借一系列有力举措,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优秀实践案例”、《董事会杂志》“优秀董事会”等荣誉。

(五)深耕价值管理,践行可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将市值管理视为关键工作,多维度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同,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为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筑牢根基。

一是持续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按季度自愿性披露港口经营业务数据,提升公司透明度,信息披露连续九年获深交所最优A类评级;二是结合公司价值管理需求,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完善投关工作机制,加强资本市场沟通,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年内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奖;三是保障公司ESG战略规划的有效推进与落地实施,确保关键项目、关键行动及里程碑事件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年内高质量完成气候专项及双重重要性专项工作,推动公司ESG管理逐步从定性分析向定量评估转变,从关注影响向考量财务价值过渡,年内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Wind“2025年度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中小市值)”等荣誉,WindESG评级提升至“AA”级,可持续发展成效显著;四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助力企业管理向数字化转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链条实践机制,保障生产运营稳定;五是积极构建人才储备体系,培育一专多能的跨界骨干,建立上下通达、流转顺畅的动态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9年3月9日经珠海市证券委员会珠证(1989)1号文批准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4001004011。

2010年9月13日,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ZHUHAIPORTCO.,LTD。

(一)发行人前身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

1984年11月30日,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成立。

(二)1986年6月11日,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转为全民所有制,名称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丝厂。

(三)1989年3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89)珠人银金管字第022号《关于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众和法人单位公开发行1,200万元,计120万股,每股面值10元,实收股金1,200万元。

原公司发起人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以经珠海市评估事务所[珠评资字(1989)01号]评估的资产6,668.7万元入股,折666.87万股,首期发行结束时,实收股本786.87万股,人民币7,868.7万元。

1989年3月9日,公司经珠海市证券委员会[珠证(1989)1号]批准在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丝厂基础上改制成立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四)1989年8月20日经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珠投[1989]10号文批复同意,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的股份20万股(每股面值10元)分别转给珠海市教育基金会8万股和儿童基金会12万股。

(五)1991年4月10日经珠海市投管理公司珠投字[1991]06号文批复同意,由于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筹建两家新厂资金的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07万股(每股面值10元)转让给珠海特区冠华轻纺总公司。

余下的602.8万股仍由发起人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持有。

(十)1993年3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市字(1993)4号文核准,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司上市交易时总股本为15,978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为60,280,000股,由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占总股本的37.73%;社会法人股43,610,000股分别由珠海市教育基金会、珠海市儿童基金会、珠海中瑞表厂、北京新纶公司、珠海特区发展公司等16家法人持有,占总股本的27.3%;个人股55,890,000股,占总股本的34.97%。

(十一)1993年7月4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函(1993)13号《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度分红派息、配股增资等问题的函》以及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珠体改委(1993)34号《关于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199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每10股送2股红股并配售5股新股,每股价格8元,同时向内部职工配售391.23万新股。

除权、送配之后,共新增股本11,575.83万股,总股本27,553.83万股。

(十二)1994年7月14日,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1994)063号《关于同意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1993年度分红及配股方案如下:公司实施法人股每10股送1股红股,派3元现金红利;个人股每10股送4股红股,不派现金。

根据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95)珠会验字433号股本验证报告验证,发行人1994年度派出红股6,945.912万股,均以应付股利人民币69,459,120元转增股本。

此次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344,997,420股。

(十三)1999年8月27日,根据珠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珠国资委(1999)04号文批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9,700,000股和珠海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股份32,054,000股无偿划转给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持有,使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十四)199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部分资产置换方案,将全资所属的富华化纤公司、富华大厦土地使用权和在富华化纤公司中拥有的全部债权与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进行置换。

置换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十五)公司于2006年11月27日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1999年置换入的上述公司股权及其他部分股权、债权、存货等资产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拥有的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置换。

公司股本为344,997,420.00元,2006年度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股股份以及结合上面所述重大资产置换,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股本不变。

(十六)2006年12月2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我公司71,754,000、8,8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我公司80,55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3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十七)2010年5月3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公司56,568,19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珠海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568,1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十八)2010年9月13日公司名称由“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由“粤富华”变更为“珠海港”。

(十九)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344,997,4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20,995,356股。

(二十)2012年6月,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和珠海市冠华轻纺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66%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5.06%。

(二十一)2012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配股相关方案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6号文件核准,公司以股本620,995,356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86,298,607股,配股价格为3.01元/股。

配股缴款截止日有效认购数量为168,545,563股。

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89,540,919股。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参与公司配股,持股数变更为202,277,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

(二十二)2014年4月,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偿还的股改垫付对价1,646,777股,持股数量变更为203,923,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

(二十三)2019年4月,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140,883,976股,发行完成后,珠海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购71,823,203股,合计持股数量变为275,747,15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930,424,895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64%。

(二十四)2020年11月24日和2020年12月10日,发行人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及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1年5月27日,发行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0,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十五)2021年6月15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所回购的社会公众股10,690,000股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30,424,895股减少至919,734,895股,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十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9,734,8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