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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 - 000507.SZ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1993-03-26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际控制人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英文名
Zhuhai Port Co., Ltd.
成立日期
1986-06-20
董事长
注册地
广东
所在行业
水上运输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珠海港
股票代码
000507.SZ
上市日期
1993-03-26
大股东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9.98 %
董秘
薛楠
董秘电话
0756-3292215,0756-3292216
所在行业
水上运输业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刘明学;阳高科
律师事务所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4404001925268319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1986-06-20
法定代表人
冯鑫
董事长
企业电话
0756-3292201,0756-3292215,0756-3292216
企业传真
0756-3321889
邮编
519099
企业邮箱
zph507@zhuhaiport.com.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港口航运及其配套设施、物流供应链、能源环保、港城建设等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玻璃纤维制品项目投资、饮料项目投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项目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饮料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是深交所最早期的异地上市公司之一。

股票简称:珠海港,股票代码:000507,第一大股东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自2010年实施战略转型以来,珠海港焕发出新的活力,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走出了一条跨越发展的崛起之路。

港航物流主业:以港口航运、物流及配套产业为核心,以多元化产业和地域布局为优势,搭建以珠海高栏港为主要支点,西江—长江流域港口为两翼的港口集群,打造集港口装卸、仓储物流、船代货代、理货报关、引航拖带、水上运输为一体的港航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成为一流的港口运营商和全程物流服务商。

在母港高栏港,公司聚焦大型专业化干散货码头运营管理,投资运营年吞吐能力4000万吨的珠海港煤炭储运中心项目(国能珠海港务码头)、15万吨级铁矿石干散货码头(港弘码头)、15万吨级石化公用码头(中化珠海石化储运码头)等一批深水化、专业化泊位,奠定了高栏港作为国家级能源接卸港、华南干散货集散中心的重要地位。

依托母港作为西江出海门户的天然优势,公司深耕西江战略,先后在西江流域投资布局3个内河码头,基本覆盖西江沿线重要节点,构建了联点成线、通江达海、高效便捷的西江港口物流体系。

旗下云浮新港是广东省最大的进口石材码头。

梧州大利口码头(规划泊位全面建成后)集装箱年作业能力可达25万标箱,是连接粤桂的重要物流枢纽。

桂平新龙码头坐落于广西最大的内河港口——贵港港,是西江上游地区重要的集装箱、散货集散中心。

为实现西江和长江流域业务协同发展,公司战略布局迈向长江流域。

旗下常熟兴华港口是国家一类口岸是长江流域最大的纸浆进口港。

以航促港,公司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构筑通江达海、集约高效的物流大通道,打造西江驳船运输龙头企业和一流的沿海航运服务商。

新能源主业:珠海港持续发展的“压舱石”,业务涵盖电力能源、管道燃气以及新能源领域,致力于成为一流的新能源投资运营商。

在电力能源领域,公司通过自主经营、参股等方式参与风电、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光伏发电等电力能源项目的投资运营,并以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6052)为载体,打造以风力发电为主的新能源发展平台。

在管道燃气领域,公司是珠海市政府授权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单位,承担着珠海横琴新区和西部地区管道天然气建设的重任,并提供全链型管道燃气服务。

公司还以参股港股上市公司天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600.HK)为切入点,构建新型能源服务体系。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将平价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储能配套、氢能开发利用列为新能源发展的重点方向。

旗下A股上市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60),是国内家电玻璃规模最大、最早涉足光伏领域的玻璃深加工企业。

目前正以行业引领之势,多元化布局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智能家电、智能汽车等新赛道。

多年来,公司持续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通过与知名企业开展合作,构建了多元化的产业体系。

同时,公司面向港城建设、物业管理等领域延伸业务触角,确保配套产业稳定发展,服务全局。

海外平台:公司是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港兴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上市企业,是珠海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的重要平台。

面对国家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建设发展机遇,公司在香港、新加坡均设有海外投、融资平台,目前海外平台下设的投资业务包括:兴华港口、天伦燃气,是公司重要的对外发展平台。

未来,公司将全面推进“双轮驱动战略、西江—长江联动战略、物流中心战略、智慧绿色战略”四大战略,以“港航物流和新能源”双引擎为强劲动力,向着一流港口运营服务商和新能源投资运营商的美好愿景砥砺前行!

商业规划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是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港兴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上市企业,是珠海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的重要平台。

面对国家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珠江-西江经济带加快发展、广东省提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等重大机遇,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大交通”“大物流”“大平台”相关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效益提升、价值创造”,持续推进“双轮驱动战略、西江-长江联动战略、系统集成战略、数智绿色战略”四大战略,深耕港航物流和新能源两大核心主业,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打造一流的港航物流综合服务商和新能源投资运营商的愿景。

1、港航物流主要从事港口的投资运营、船舶运输、物流及港航配套服务等业务。

港航业务,以位于珠海高栏母港的海港码头港弘码头及位于西江流域、长江流域的四个控股内河码头为依托,发挥广珠铁路直达高栏港区及江海联运、海铁联运、水水中转等多式联运优势,开展西江驳运及国内沿海运输业务,致力于构建功能齐全、服务优质、运作高效的现代港口综合服务体系,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的双轮业务驱动,以打造华南国际枢纽大港,并致力于成为西江流域驳船运输的龙头企业和一流的沿海干散货航运服务商。

物流业务,提供包括传统货运、仓储、保税VMI、商贸物流等业务,围绕优势货种开展综合物流服务和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积极构建区域物流网络,同时抢抓新兴物流业态快速发展趋势,加强与澳门物流企业对接,以洪湾港为核心,发挥其毗邻合作区、衔接粤港澳、集疏运体系成熟等优势,积极挖掘供港澳总包物流、中转配送等业务,打造国内一流的全程物流服务商。

港口服务业务,提供包括船代、货代、理货、拖轮、报关等港航配套全程服务,通过向产业链上下游纵向发展完善集疏运体系;以珠海高栏母港为中心,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及西江、长江经济带,大力拓展异地业务,提高异地市场份额,致力于打造港航综合服务提供商。

2、新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管道燃气、天然气发电等新能源、清洁能源的投资、运营及服务,在全国已投资控股八个陆上风电场,形成了华北、华东、华南三大风力发电基地,参股了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目前风电权益总装机容量约47万千瓦;新能源重点战略方向为陆上集中式风电和光伏电站开发与运营、氢能利用与开发等新能源行业,以期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与良好的社会效益;旗下控股上市公司秀强股份深挖智能玻璃、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潜力,以提升经营效益为目标,对主营产品销售结构进行持续的战略调整和优化,实现了主营业务的稳健增长;管道燃气主要依托珠海市政府授予的珠海西部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从事珠海横琴新区、珠海市西部城区管道燃气的建设、运营及维护,以良好设施和优质服务助力珠海城市建设,并进一步推动珠澳两地燃气互联互通后的更紧密合作。

(二)行业发展情况2025年上半年,国际政治形势风云变幻,大国博弈更趋复杂,全球贸易链加速重构,经济增速持续放缓,资本市场剧烈震荡;国内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发力显效,国民经济顶住压力实现平稳运行,新动能成长壮大,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达66.05万亿元,同比增长5.3%。

港航物流方面,受关税政策持续扰动及全球贸易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主要航运指数震荡下行,出口数据受“抢运潮”等因素影响有所增长,外贸集装箱增长较快,国际运输展现出较强韧性,上半年全国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89亿吨,同比增长4%;珠江水运经济运行平稳,但受枯水期影响,2025年上半年长洲枢纽船闸货运量为9,700万吨,同比下降5.2%;物流领域供需运行总体平稳,结构升级推动质效趋升,政策“组合拳”有效激活物流活力,智慧化升级重塑成本优势,多式联运与绿色物流协同发展。

新能源方面,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重要政策举措密集出台,“全面入市”重塑行业生态,新能源装机量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其中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在政策引导下供需结构不断优化,“反内卷”举措有效激活市场信心,国内分布式市场迎来短期抢装潮,BIPV渗透率及装机量不断提升,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规模212.21GW,同比增长107%,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产业链协同发展态势显著,技术突破推动成本稳步下降,海风陆风齐头并进,国内外市场需求同步释放,上半年风电新增装机规模超过51.39GW,同比增长98.88%。

(三)主要经营情况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带来的巨大压力,在珠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及大股东的有力支持下,公司紧扣“大交通”“大物流”“大平台”相关战略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推动发展模式转变和产业布局优化,积极应对市场挑战。

通过深耕内部市场潜力,深挖创新创效潜能,公司将外部冲击的不确定性和不利影响降至最低,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8,086,419.67元,同比下降15.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3,459,129.81元,同比下降9.81%。

1、港航物流2025年上半年,港航物流板块深挖内部潜力提效能,积极外拓市场谋发展,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提升港口作业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培育壮大高效协同的长江-西江港口物流集群,实现货物吞吐量“稳中有进、进中提质”,上半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2,696.97万吨,同比增长5.33%。

兴华港口积极拓展新能源设备出口新业务,全力稳固纸浆基本盘,不断优化航线经营,拓展出口沙特基建设备业务,强化市场营销策略,纸浆、吨袋等货种保持增长态势,上半年完成货物吞吐量863.00万吨,同比增长5.2%,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50万标箱,同比下降8.5%。

港弘码头深挖内部潜力,持续降本增效,通过加强与联检、主管单位等的多层次沟通,推动港口营商环境改善,创新服务提升效率,缩短船舶待泊时长,全方位提升全链条、全要素服务水平,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上半年完成货物吞吐量925.25万吨,同比增长12.99%。

云浮新港充分利用码头岸线设备、外贸资质等有利条件,制定精准营销策略,丰富外贸驳船航线资源,在筑牢石材业务基本盘的同时,大力拓展粮食、钢材等件杂货业务,上半年完成货物吞吐量342.87万吨,同比下降0.89%,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09万标箱,同比增长2.78%。

梧州港务积极应对市场低迷、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深耕集装箱、粮食和建材三大核心业务,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为客户量身打造深度物流解决方案,优化装卸作业流程,并成功开拓新的驳船航线项目,多措并举推动港口运营效能提升,上半年完成货物吞吐量423.01万吨,同比增长1.22%,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28万标箱,同比增长11.78%。

桂平新龙码头积极应对市场挑战,持续调整营销策略,优化货源争揽举措,积极服务腹地产业,但受终端需求疲弱和区域竞争加剧等影响,上半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42.84万吨,同比下降9.22%;其中完成集装箱吞吐量4.77万标箱,同比下降11.91%。

珠海港航运深化与船东的合作,构建多元化运力储备体系,目前自有运力26.1万吨,总控制运力约150万吨;面对供需失衡、运价波动等不利因素,积极主动拓展市场,参与大客户招投标,开辟新航线,整合区域资源以提升效益,受沿海干散货市场需求不佳影响,上半年实现散货运输450.92万吨,同比下降14.91%,集装箱运输11.20万标箱,同比增长13.46%。

珠海港物流立足高栏母港,聚焦腹地货源,以实体物流为发展基础,以铁矿石、煤炭、钢材、粮食等大宗货物物流供应链为抓手,开展综合物流服务和全程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统筹推进储运、综合物流和供应链等各板块业务协同发展;持续深耕“两江”业务,强化与内外部单位的协同联动,深挖战略大客户业务需求,推动多个重点项目高效稳定运行;围绕两广、华东地区打通内陆服务通道,不断延伸物流服务链,积极构建多式联运网络。

港航配套业务,深耕港内强基固本,拓展港外提质增效,其中珠海港拖轮加强重点客户关系维护,持续提升拖轮运营效率,顺利完成上海、福州港区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港外业务表现突出,拖带作业量实现稳步增长;珠海外理深化智能化建设,积极做好大客户服务工作,成功开拓台山检验业务,异地业务拓展成果显著。

2、新能源积极拓展风电、光伏、BIPV等优质新能源项目,强化投资管理水平,赋能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风电企业权益装机总容量达47万千瓦,生产运营保持稳定,电力板块自主经营的8个风电场实现上网电量4.28亿千瓦时,同比上涨25.48%,实现运营利润3,951.30万元,同比下降16.05%;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全面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积极拓展分布式光伏及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上半年完成7.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并购,光伏控股装机总容量达82.86MW,实现发电量4,601.5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6.53%。

秀强股份紧跟国家节能减碳步伐,积极参与光伏行业重要展会,拓展合作资源并增加市场曝光度,不断提升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业务行业竞争力,BIPV产品在公共建筑及绿色示范项目实现多项应用落地:联合开发的旭日瓦应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方厅水院工程;参与合作完成了无锡交响音乐厅钙钛矿零碳项目;成功中标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南京第二十九中学风雨操场项目,为“光伏+建筑”绿色能源解决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撑。

港兴公司全力夯实安全生产根基,筑牢能源供应坚实保障,有序推进燃气工程建设,截至上半年末累计已完成约482公里市政燃气管道建设,实现销气量约5,961.59万标方,同比下降约5.09%。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资金支持。

制定并发布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5-2030年),系统谋划公司发展蓝图,进一步明确企业发展目标和方向。

深入实施ESG五年战略规划,不断强化ESG战略引领,围绕ESG战略目标,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筑牢企业安全发展基石,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拓展员工发展路径,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赋能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参与ESG实践,凭借在ESG领域全链条、多维度的扎实深耕,ESG评级稳步提升。

凭借扎实细致的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4新财富杂志最佳上市公司”和“2024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等奖项。

发展进程

公司前身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9年3月9日经珠海市证券委员会珠证(1989)1号文批准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4001004011。

2010年9月13日,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ZHUHAIPORTCO.,LTD。

(一)发行人前身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

1984年11月30日,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成立。

(二)1986年6月11日,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长丝厂转为全民所有制,名称为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丝厂。

(三)1989年3月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89)珠人银金管字第022号《关于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众和法人单位公开发行1,200万元,计120万股,每股面值10元,实收股金1,200万元。

原公司发起人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以经珠海市评估事务所[珠评资字(1989)01号]评估的资产6,668.7万元入股,折666.87万股,首期发行结束时,实收股本786.87万股,人民币7,868.7万元。

1989年3月9日,公司经珠海市证券委员会[珠证(1989)1号]批准在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涤纶丝厂基础上改制成立珠海经济特区富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四)1989年8月20日经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珠投[1989]10号文批复同意,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的股份20万股(每股面值10元)分别转给珠海市教育基金会8万股和儿童基金会12万股。

(五)1991年4月10日经珠海市投管理公司珠投字[1991]06号文批复同意,由于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筹建两家新厂资金的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07万股(每股面值10元)转让给珠海特区冠华轻纺总公司。

余下的602.8万股仍由发起人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持有。

(十)1993年3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市字(1993)4号文核准,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司上市交易时总股本为15,978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为60,280,000股,由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占总股本的37.73%;社会法人股43,610,000股分别由珠海市教育基金会、珠海市儿童基金会、珠海中瑞表厂、北京新纶公司、珠海特区发展公司等16家法人持有,占总股本的27.3%;个人股55,890,000股,占总股本的34.97%。

(十一)1993年7月4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函(1993)13号《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度分红派息、配股增资等问题的函》以及珠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珠体改委(1993)34号《关于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199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每10股送2股红股并配售5股新股,每股价格8元,同时向内部职工配售391.23万新股。

除权、送配之后,共新增股本11,575.83万股,总股本27,553.83万股。

(十二)1994年7月14日,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1994)063号《关于同意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1993年度分红及配股方案如下:公司实施法人股每10股送1股红股,派3元现金红利;个人股每10股送4股红股,不派现金。

根据珠海市会计师事务所(95)珠会验字433号股本验证报告验证,发行人1994年度派出红股6,945.912万股,均以应付股利人民币69,459,120元转增股本。

此次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344,997,420股。

(十三)1999年8月27日,根据珠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珠国资委(1999)04号文批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9,700,000股和珠海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股份32,054,000股无偿划转给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持有,使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十四)199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部分资产置换方案,将全资所属的富华化纤公司、富华大厦土地使用权和在富华化纤公司中拥有的全部债权与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珠海国际货柜码头(九洲)有限公司50%的股权、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进行置换。

置换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十五)公司于2006年11月27日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1999年置换入的上述公司股权及其他部分股权、债权、存货等资产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拥有的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置换。

公司股本为344,997,420.00元,2006年度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股股份以及结合上面所述重大资产置换,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股本不变。

(十六)2006年12月2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我公司71,754,000、8,800,000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我公司80,55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3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十七)2010年5月3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公司56,568,19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珠海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568,1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4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十八)2010年9月13日公司名称由“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由“粤富华”变更为“珠海港”。

(十九)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344,997,4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20,995,356股。

(二十)2012年6月,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和珠海市冠华轻纺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66%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5.06%。

(二十一)2012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配股相关方案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6号文件核准,公司以股本620,995,356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86,298,607股,配股价格为3.01元/股。

配股缴款截止日有效认购数量为168,545,563股。

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89,540,919股。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参与公司配股,持股数变更为202,277,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

(二十二)2014年4月,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偿还的股改垫付对价1,646,777股,持股数量变更为203,923,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

(二十三)2019年4月,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140,883,976股,发行完成后,珠海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认购71,823,203股,合计持股数量变为275,747,15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930,424,895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64%。

(二十四)2020年11月24日和2020年12月10日,发行人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一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及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2021年5月27日,发行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0,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十五)2021年6月15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所回购的社会公众股10,690,000股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30,424,895股减少至919,734,895股,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十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9,734,8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