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长城证券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
公司办公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法定代表人:王军。
2015年4月,长城证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长城证券”,证券代码“002939”。
截至目前,长城证券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设有十余家分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设有一百余家营业部。
公司控股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同时是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
目前,长城证券的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包括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壮大,长城证券已经形成了多功能协调发展的金融业务体系。
经营范围覆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洞察客户需求,向个人、机构及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自营投资与交易,主要业务如下:财富管理业务:接受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产品销售、资产配置等增值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资本中介服务,赚取利息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发行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等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及投资业绩报酬收入。
OTC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包括权益类投资、量化投资与、固定收益类投资和新三板做市交易业务,赚取投资收益。
此外,公司还开展为客户提供基金管理、产业金融及投资研究、股权投资等业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投资收益。
(二)报告期内证券行业的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20251+N年上半年,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政策文件落地见效,政策“组合拳”全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中长1+6期资金入市、公募基金改革、科创板“”政策措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一批标志性改革取得突破。
资本市场经受住了超预期的外部冲击,市场韧性增强、预期改善、回稳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
证券行业将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制度红利,提升市场枢纽功能,吸引更多市场资金参与,将资源更好配置到创新创业领域,激发市场和企业的活力与创造力,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地位根据中证协统计数据,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位列行业第名,较上年末上升名;净利润位列行业第名,较上年末上升名。
在细分业务领域,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位列行业第名,较上年末上升名;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位列行业第名,较上年末上升名。
2025年上半年,外部形势风云变幻,全球市场波动剧烈。
面对超预期外部冲击,我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逆周期调节,经济呈现回升向好态势。
尽管国内仍面临需求不足、物价低位运行、风险隐患较多等困难挑战,但我国经济基础稳、韧性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科技进步不断提速,地方化债压力缓释,地产调整的外溢影响逐步下降,商品出口韧性仍存,内需提振空间巨大。
公司以自身努力的确定性应对外部市场的不确定性,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展现良好韧性与活力,整体业绩创造历史新高,行业排名实现晋位升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75.5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1.2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77%。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59亿元,同比增长44.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5亿元,同比增长91.9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0%,同比增长2.02个百分点。
1.财富管理业务(1)2025年上半年市场环境2025年上半年,A股市场呈现“震荡上行”态势,上证指数上涨2.76%,深证成指上涨0.48%,创业板指上涨0.53%,三大指数区间震荡态势较为明显;上半年A股成交额达162.64万亿元,同比增长超60%。
(2)2025年上半年经营举措及业绩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通过多维度的精细运营策略,深度赋能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
财富管理业务致力于构建全方位的大财富管理生态体系,推动全渠道获客战略,以信用业务为核心,金融产品销售为支撑,投资咨询服务为驱动,全面推进财富管理业务的转型升级,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宏伟目标。
全渠道获客方面,夯基固本,全面推进客群深耕与拓展战略,持续创新渠道矩阵,实现客户规模突破性增长,同比增长达93%;全面推进大众客群集约化运营建设,以前海分公司、贵州分公司为战略支点,构建零售客户分类分层管理体系。
信用业务方面,持续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全面落实监管新规,深化信用业务风险防控机制创新;秉持“做优增量、激活存量、提升质效”的经营理念,推动客户结构升级,运用金融科技赋能信用业务创新发展。
金融产品销售方面,倾力铸造长城产品代销“安全”金招牌,构建多层次金融产品矩阵,以ETF代销、券结产品为战略突破口,以固收、券结、定制化机构理财为抓手,重点打造“财富长城·私募50”系列产品池。
投资咨询服务方面,升级投顾服务战略,构建全方位投顾产品生态,重点布局“投顾+ETF”,运用超级网格工具抓手,倾力打造多元化投顾产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线上投顾服务升级,培育“财富长城”投顾旗舰品牌。
同时,公司着力构建用户全生命周期运营模式,提升财富管理业务线上化平台部署能力,以“获客+工具+运营”的一体化运营思路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3)2025年下半年展望2025年下半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将继续打造“财富长城”品牌矩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夯实客户基础;稳定信用业务市场份额,通过差异化服务与科技驱动,推动信用业务规模与质量双提升;以金融产品销售和投顾业务为抓手,持续推动财富管理深化转型,不断丰富优质金融产品货架,积极打造长城特色ETF生态圈,促进券结业务发展,推动公募业务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继续优化升级网格交易策略、多元化配置策略等投顾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投顾服务。
同时,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将进一步加强以“数字客户、数字员工、数字产品、数字投顾”为核心的数字化体系建设,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和数字化财富管理服务水平。
2.投资银行业务(1)2025年上半年市场环境,2025年上半年,A股股权融资事件共132起,同比增加19起;股权融资总金额为7,098.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20.69%。
其中,IPO项目家数为48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起;募集金额为380.02亿元,同比增长25.53%;增发项目融资事件为64起,较去年同期增加6起;募集金额为6,415.77亿元,同比增长801.31%。
剔除政策性因素,2025年上半年股权融资总金额为1,898.54亿元,同比增长66.01%;定增融资总规模1,215.7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79%。
2025年上半年,国内债券发行较往年增势不减,各类债券发行合计44.6万亿,同比增长16%。
其中,信用债发行10.4万亿,同比增长6%。
(2)2025年上半年经营举措及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继续坚持区域聚焦和行业聚焦,不断深化内部协同,凭借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扩大业务品种,进一步巩固政府平台公司债存量业务,深化服务主业功能,打造能源电力品牌。
2025年3月,公司进一步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资格。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发挥银行间市场牌照优势,扩大债券业务规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券承销规模位列行业第26位,较去年同期上升2位;其中银行间产品承销规模位列行业第14位,较去年同期上升6位。
同时,公司牢牢把握科技创新债券政策机会,助力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深圳地区创投机构首单科技创新债券,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3)2025年下半年展望2025年下半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将积极拓展并购重组、再融资及北交所业务;通过内部协同,挖掘内部潜力,提高投行项目拓展能力;聚焦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储备项目在银行间、交易所市场落地;发力绿色金融,拓展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提升承销规模;以部分战略客户为试点,积极探索“以客户为中心”服务模式。
3.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长城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1)2025年上半年市场环境2025年一季度,国内债券市场出现明显调整,对固定收益类产品管理造成了一定压力;二季度受国内国际货币政策及关税政策影响,资本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叠加资金面整体均衡宽松,债券市场表现有所恢复。
2025年上半年,股票市场波折频现但不改向好趋势,权益投资类产品和FOF类产品受行情带动,业绩表现较为良好。
(2)2025年上半年经营举措及业绩报告期内,长城资管正式展业,多数固定收益类产品实现了正收益,FOF类产品受到股票市场表现良好的带动,产品净值较年初取得明显增长。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通过拓展代销渠道与委外业务,构建了稳定、可持续的业务增长模式。
报告期内,长城资管共发行17只私募资管计划,进一步与多家商业银行及第三方代销机构深化合作关系,为多家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及证券公司提供了定制化金融服务方案,有效推动业务规模稳健增长。
同时,长城资管资产证券化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围绕产业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进行拓展,重点打造具有长城特色的电力能源领域优势资产证券化业务品牌。
长城资管深度参与华能集团下属企业发行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积极开拓产业类企业,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
报告期内,长城资管共发行2只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总规模12.06亿元。
(3)2025年下半年展望2025年下半年,长城资管坚守稳健经营的理念,深化市场洞察、优化业务布局,审慎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提升投研水平,根据市场环境灵活调整投资策略,积极提升产品业绩和主动管理能力;继续深耕资产管理产品代销和委外业务,扩充合作代销渠道,加快委外项目落地,打造业务规模新的增长极。
长城资管将聚焦服务主业、辐射央企,围绕华能集团下属单位、市场化头部企业提供多层次的资产证券化服务,保持公募REITs作为长期战略核心和业务转型方向不动摇。
4.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1)2025年上半年市场环境2025年上半年,为应对关税扰动,央行进行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债市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宽幅震荡。
行业板块多数上涨,但结构分化较为明显,黄金和银行股等作为较好的避险资产获得资金大幅流入,科技制造板块活跃。
(2)2025年上半年经营举措及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积极调整持仓结构,优化持仓资质;强化风控体系建设,严控信用风险;借助量化系统,进一步丰富利率衍生品投资策略;加强大类资产研究体系建设,资本中介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量化投资与OTC业务继续坚持“低波动、高协同、收益稳健”的业务定位,围绕主动量化多策略、广义套利、绝对收益FOF和场外衍生品四大主线开展业务,量化投资业务进一步加强投研管理,筹备部署基金及衍生品做市商业务;绝对收益FOF业务优化风险平价模型,进一步发挥自营灵活优势以服务现有投资组合;场外衍生品业务保持指增收益互换、多空组合收益互换两种主力结构存量稳定运行。
权益投资业务持续构建稳健投资体系,红利低波策略形成压舱石和重要的收益来源,成长策略捕捉技术创新、行业景气等带来的结构性机会,主动参与央行第二批互换便利操作并积极配置A股市场,服务资本市场能力进一步提升。
(3)2025年下半年展望2025年下半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将继续严控信用风险,调整持仓结构;重视波段交易机会,做好对冲型交易策略的仓位管理;持续完善大类资产配置投研体系,积极推进FICC相关策略;不断提高做市能力和定价能力,保持利润稳定增长。
量化投资与OTC业务将继续坚持研究驱动,打造完善的策略研发流程,进一步丰富策略类型和储备;绝对收益FOF业务将提前储备投资对冲工具和交易结构,提高策略间的轮转速度;场外衍生品业务继续保持创造稳定收益基础的功能定位及业务配置,开发本金保障浮动收益凭证业务、场外期权背靠背业务结构。
权益投资业务将维持“灵活平稳+个股发掘”,一方面积极挖掘具备确定性成长前景的优质资产,把握创新产业趋势驱动的上升行情,另一方面继续以稳健价值型资产构建投资组合底仓,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确定性;同时,结合AI投研工具、资产单元数字化、模块化做好对权益敞口的投资管理。
5.子公司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除通过全资子公司长城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外,还通过控股子公司宝城期货开展期货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长城长富开展私募股权基金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长城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
长城有限发起人为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11个法人。
1995年11月,长城有限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1995]417号)批复,在原深圳长城证券部和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机构合并的基础上组建而成,1996年5月2日领取了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5,700万元。
1998年6月1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1998)新执字第115号)和《民事裁定书》((1998)新执字第116号)裁定,将该院冻结的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1,000万元出资变卖给深圳市长兴达实业有限公司。
2002年7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机构部部函[2002]251号)批准,深圳庐山置业有限公司受让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4,000万元股权。
2002年8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机构部部函[2002]260号)批准,华能集团受让深圳庐山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15,476万元股权、受让联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8,000万元股权、受让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5,000万元股权、受让上海鸿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1,353万元股权、受让天津市津洋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1,000万元股权、受让上海五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984万元股权,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汇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2,672万元股权。
2002年10月24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2005年10月24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浦中执字第11-2号)裁定,将洋浦新汇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878万元出资抵偿给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3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复函》(深证局函[2009]396号),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备案。
2006年1月9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2007年4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87号)批准,华能资本受让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2,091万元出资、中核财务受让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9,600万元出资、深圳新江南受让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6,672万元出资;同时,长城有限实施64,200万元次级债转股,其中华能资本将持有的55,000万元次级债、深圳新江南将持有的6,100万元次级债、中核财务将持有的3,100万元次级债转为对长城有限出资,长城有限注册资本由92,500万元增加至156,700万元。
2010年11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10)二中执字第1684号)裁定,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680.26万元出资过户登记至北京信托名下。
2011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对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深证局机构字[2011]154号),对北京信托受让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城有限680.26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0.33%)无异议。
2012年5月4日,长城有限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2014年11月15日,长城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长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同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签署《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以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长城有限净资产6,507,701,452.66元按照1:0.3176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份,共计折合股份数为2,06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2015年2月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67号)原则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5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32号),核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
2015年3月31日,长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召开发行人创立大会。
同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5034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17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了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11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06,700万元增至279,306.4815万元,并于2015年12月28日经深圳证监局深证局机构字[2015]97号文备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08号文核准,2018年10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10,340,536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939。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79,306.4815万元增至310,340.53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