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前身是1994年6月30日成立的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经过30年的发展,国信证券已成长为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香港证券经纪业务、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业务等。
2014年12月29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736”。
根据中证协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近年来,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排名行业前列;公司在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城市设立的营业部均保持强劲的竞争实力,多家营业部长期领先当地同业。
展望未来,国信证券将继续弘扬“合规自律、专业务实、诚信稳健、和谐担当”的文化理念,始终秉持“创造价值、成就你我、服务社会”的价值观念,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全力打造全球视野、本土优势、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的世界一流综合型投资银行。
(一)概述2025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66.05万亿元,同比增长5.3%,为全年实现5%左右的增长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资本市场方面,中国证监会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协同各方持续推动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落地见效,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公募基金改革、科创板“1+6”政策措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一批标志性改革取得突破,资本市场经受住了超预期的外部冲击,市场韧性增强,预期改善,回稳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财富管理业务加快推进以线上化和机构化为特色的财富管理转型,实现零售客户多维赋能、机构客户深度对接、企业客户闭环服务,持续塑造财富管理品牌。
资管子公司正式开业,为资管业务进一步实现专业化运营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开空间。
二是投行业务打造“品种+行业+区域”业务模式,持续强化专精特新、国资国企、上市公司服务,服务深能环保增资扩股融资50亿元引进战略投资者,打造非上市公司大额募集资金标杆案例。
三是固收业务持续强化区域深耕和产业化转型,成功支持东方富海落地首单民营创投“科创债”项目,助力特变电工落地近五年最大规模民企科创债,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投资业务发挥大类资产配置优势,积极把握市场行情,固收和权益类投资保持稳健,转债、REITs等“固收+”资产实现较好收益。
交易所债券做市业务保持行业领先,成为市场首批参与基准做市公司债ETF业务的机构。
在银行间做市新创设“国信证券大湾区企业科创债篮子”,积极服务大湾区科技创新。
五是研究业务围绕“价值研究”“前沿研究”两大主线,不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做深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深度研究,持续对内对外输出价值。
六是国际业务聚焦境内外高质量联动,着力推动核心业务向纵深发展,积极开拓新业务领域,推动国际业务不断取得新突破。
七是积极践行“价值驱动”的数字化建设,深化AI应用,打造数智新质生产力,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和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展望下半年,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落实落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并提出“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包容性,巩固资本市场回稳向好势头”;中国证监会对“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作出部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宏观政策预期的确定性、中国资产估值修复的确定性等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公司作为大型上市券商,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业务布局,发挥好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围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
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年度经营管理任务,推动“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以扎实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发行人原名为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于1994年6月30日设立,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华润深国投公司投入人民币7000万元,持有国投证券的股权比例为70%;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投入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国投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
1996年6月25日,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华润深国投公司签订《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国际合作公司将其持有的国投证券30%的股权转让予投资管理公司。
股权转让完成,华润深国投公司持有国投证券的股权比例为70%,投资管理公司持有国投证券的股权比例为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201997年5月12日,国投证券资本金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8亿元,吸收了深圳市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投资公司”)为新增股东。
1997年6月12日,国投证券更名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公司”)。
1999年4月26日,深业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国信公司20%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机场公司”)。
股权转让完成,华润深国投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投资管理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9%,深圳机场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0%。
1999年7月14日,国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0亿元,吸收云南红塔公司、中国一汽公司及北京城建公司为新增股东,增加注册资本计人民币12亿元。
2000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国信公司的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方案,核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20亿元。
增资扩股完成,华润深国投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投资管理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0%,深圳机场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0%,云南红塔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0%,中国一汽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0%,北京城建公司持有国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0%。
2000年6月26日,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4月1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受让深圳机场公司所持有的国信证券公司20%的股权。
2006年9月21日,机场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国信证券公司20%的股权转让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公司”)。
股权转让完成,深圳投控公司持有国信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华润深国投公司持有国信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云南红塔公司持有国信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0%,中国一汽公司持有国信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0%,北京城建公司持有国信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0%。
2008年2月18日,国信公司股东会一致通过将国信证券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08年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国信证券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388号文《关于核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国信证券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