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厂房租赁业务
经营范围:生产化学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配套建筑五金;销售自产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和售后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林木营造及林木良种引进;林化产品制造;林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及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实业投资(不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行业)。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化肥除外)、食用农产品(粮食除外)、塑料及橡胶制品、木制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源于1973年,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各类涂料、地板、木制品、PC板材、幕墙门窗等产品为主的综合性新型建材企业。
40年来,汇丽集团先后获得了“全国512户国家重点企业”、“全国高新技术百强企业”、“上海市重点扶持的54家大企业集团”、“上海市最佳工业企业形象单位”、“建材下乡推进工作试点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1996年汇丽B股隆重上市(股票代码:900939)。
公司拥有“汇丽”牌等各类商标。
汇丽牌涂料、地板、木门、PC板材等系列产品历年来多次获奖。
40多年来,汇丽本着创新、诚信、服务社会的经营宗旨,不断美化人们的生活。
根据公司2026年度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报告期内有序开展了下列工作:(一)继续做好自有厂房出租及维护工作,确保租赁收益。
1、报告期内,公司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厂房情况并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向东驰公司提供必要协助及维保服务,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并协商调整租金标准,确保汇丽地板公司如期收取康桥地区厂房的租赁收入。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汇丽地板公司与东驰公司协商调整了康桥地区厂房的租金标准,自2026年6月1日起调整为人民币2.08元/日㎡。
2)为降低承租人东驰公司的用电成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起对康桥地区厂房屋面实施了1MWP“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并于2026年5月接入国家电网并网运行。
由于运营时间较短,仅从短期运营效果来看,项目降低了承租人的用电成本,也为公司产生了一定的收益,基本达成项目预设目标。
2、落实分租策略,继续开展大丰汇丽工业园相关厂房及空地的招租工作,受限于当地市场及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除园区北侧空地实现小额收入外,南侧厂房主体区域暂未实现租赁。
1)与大丰港区管委会保持沟通,持续关注港区规划、招商、建设的进程,了解相关政策。
接洽多批次的客户看房,对意向客户进行了背景调查并安排了会晤交流。
2)报告期内,园区北侧部分空地实现租赁收入5.32万元,厂房主体部分暂未实现租赁。
3)公司已委托律师针对公司所持的剩余债权(人民币618.80万元)向大丰法院申请对前承租人江苏臣生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多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可转让定期存单、购买银行及券商委托理财产品等方式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取得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共计76.82万元。
(三)谋求发展突破公司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监管改革措施,同时也致力于研究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及规模,以期摆脱边缘化的尴尬处境。
报告期内相关工作艰难推行、但未有实质进展。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境内公开发行B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1996年2月24日经外经贸委沪股份制字(1996)001号批准证书批准设立,于1996年6月24日取得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股沪总字第02250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