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从事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新材料技术的推广;仓储理货及物资贸易;工业投资咨询;不动产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创新型企业,在湖北省武汉市和荆州市建有大型浮法玻璃生产基地,目前正在广西省北海市投建光伏压延玻璃生产基地。
长利新材一直致力于培养和提升自身的工艺技术创新能力,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在超大吨位一窑多线调控技术和高稳定性的玻璃成型控制技术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9年公司主导研发的“高效节能超大吨位浮法一窑两线多品种精确调控技术及成套装备开发”项目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长利新材参与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建筑节能玻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并相继承接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2项。
长利新材是我国玻璃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了《中空玻璃隔热保温性能评价方法及分级(GB/T39749-2021)》等多项国家标准和地方、行业标准。
同时,长利新材拥有武汉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与武汉理工大学联合成立了技术研究中心,并且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等高校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
2006年2月16日,长玻实业、利安捷签署了《武汉长利玻璃(汉南)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由长玻实业出资2,700.0000万元、利安捷出资300.0000万元共同设立汉南有限。
2006年2月21日,武汉德天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武德会验字[2006]第012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2月21日,汉南有限已收到各出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0.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22年2月22日,容诚所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53号”《验资复核报告》,对前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确认。
2006年2月22日,汉南有限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后,取得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南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11月15日,长玻实业、易乔木、武汉长旭、武汉长谦、武汉旭永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汉南有限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627,475,233.95元,按12.5118:1的比例折股为2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汉南有限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划分为对股份公司的股权比例。
2022年5月20日,安徽皖瑞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皖瑞专验字[2022]第388号”的《验资报告》。
2022年5月30日,容诚所出具编号为“容诚验字[2022]230Z0100号”的复核报告,对前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确认。
2020年12月3日,长利新材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取得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