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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荣电器 - A24003.BJ

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状态
终止
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
Jiangsu Changrong Electrical Appliance Co., Ltd.
成立日期
2018-03-01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常荣电器
股票代码
A24003.BJ
上市日期
暂未挂牌
大股东
匡成效
持股比例
53.9666 %
董秘
周元琴
董秘电话
0519-89196806
所在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唐健;冯海淼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411MA1W560W3C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18-03-01
法定代表人
匡成效
董事长
匡成效
企业电话
0519-89196806
企业传真
0519-89196555
邮编
213031
企业邮箱
czchangrong@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信息大道2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压缩机内置式过载保护器、电流传感器、PCBA及智能控制器等产品的定制化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

经营范围:电器用保护器及车用传感保护器、电器配件、车辆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电器用保护器及车用传感保护器、电器配件、车辆配件所用原辅材料的销售;保护器所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021年在新三板挂牌上市(873652),公司主要从事内置式过载保护器、电流传感器、变频器、控制器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等研发平台,获得100多项专利技术,参与起草了5项国家标准和2项行业标准。

公司荣获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潜在独角兽企业等荣誉。

主要客户有:格力、美的、海立、三星、LG、中航三洋、松下、庆安制冷、东贝、台湾瑞智、天合储能、高特、协能、华塑、博瑞等知名企业。

发展进程

2018年3月1日,公司取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8年3月,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分别由匡成效认缴558万元、周元琴认缴442万元。

2018年3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登记。

2020年9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议案。

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有限公司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以截至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整体折股6,000万,设立股份公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苏审[2020]108号),截至2020年8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329,863,671.56元。

根据常州坤元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常坤评报[2020]10号),截至2020年8月31日,有限公司经评估净资产为356,866,575.26元。

2020年9月29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相关议案,并选举任命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监事组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2020年9月30日,股份公司设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9月30日,江苏常荣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折股6,000万股,本次重新审计净资产为313,995,355.28元,其中60,000,000.00元计入股本,253,995,355.28元计入资本公积,该调整不会对公司整体变更的效力构成不利影响。

1、2020年5月29日,江苏常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常荣”)与常州常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常荣”)分别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江苏常荣吸收合并常州常荣等议案。

本次吸收合并前,江苏常荣与常州常荣为同一控制下企业,两家企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相同,股东分别为匡成效、周元琴,匡成效、周元琴分别持有两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5.80%、44.20%。

本次吸收合并后:(1)江苏常荣存续,注册资本不变;(2)常州常荣注销。

2、2020年5月29日,江苏常荣与常州常荣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3、2020年5月29日,江苏常荣、常州常荣将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在《常州日报》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

4、2020年5月29日,常州常荣股东会决议解散。

2020年9月18日,常州常荣经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登记取得《清税证明》。

5、2020年9月24日,常州常荣经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注销。

吸收合并后,常州常荣的所有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和资产均由江苏常荣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前后,存续方江苏常荣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等情况均不变,不涉及应履行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江苏常荣与常州常荣已按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签署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告、办理变更登记等程序,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处理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20[0910]32证明61502908),常州常荣自2019年1月至本次注销前的税务申报及缴纳已完成。

2020年8月本次吸收合并发生时,吸收合并双方均为非上市、非公众企业。

本次吸收合并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认定。

根据《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经立信中联审定,截至合并日(2020年8月31日),江苏常荣的资产总额为146,993,827.00元,净资产为71,208,896.09元;被吸收标的资产总额为350,359,894.80元,占江苏常荣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38.35%,被吸收合并标的净资产为242,786,459.19元,占江苏常荣净资产的比例为340.95%,符合《重组办法》中的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