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广钢气体
企业英文名 Guangzhou Guanggang Gases & Energy Co.,Ltd.
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代码 688548.SH
注册资本 131939.8521 万元 上市日期 2023-08-15
大股东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0.66%
董秘 贺新 董秘电话 020-81898053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曹创、邱诗鹏、杨晓夏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
企业介绍
注册地 广东 成立日期 2014-09-11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04702693J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邓韬
电话 020-81898053 传真 020-81898053
企业官网 www.ggas.com 企业邮箱 IR@ggas.com
办公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岭南V谷-鹤翔小镇创意园B15 邮编 510380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环保设备批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企业简介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服务商,是国务院“科改示范企业”及广州市国资委重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公司打造了全方位、自主可控的气体供应体系,专业和能力涵盖从气体制备装置的设计到投产运行、气体储运、数字化运营、气体应用解决方案等全部环节,为客户提供现场制气、零售供气等综合服务。 公司拥有齐全的产品线,包括电子级超高纯氮气(N2)、氦气(He)、氧气(O2)、氢气(H2)、氩气(Ar)、二氧化碳(CO2)等气体品种,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等电子半导体领域以及能源化工、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等通用工业领域。 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气体生产运营经验,形成了ppb级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的制备及稳定供应能力,实现了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供应的国产替代,实现了国内电子大宗气体技术的自主可控,成为国内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行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未来,公司将始终以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强化自主创新、扩大产品品类、提升气体品质和产能、持续提高气体供应的稳定可靠性,充分发挥综合性、平台型气体公司的优势,实现“广钢气智造中国芯,广钢气点亮中国屏”的战略发展目标,成为电子大宗气体的领军企业。
发展进程 发行人的前身气体有限设立于2014年9月,由广钢集团出资5,000万元设立。2014年7月29日,广钢集团出具《关于印发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钢企集发[2014]121号),决定以现金5,000万元出资成立气体有限。2014年8月29日,广州市穗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穗晟验字(2014)第009号),验证截至2014年8月21日止,气体有限已收到广钢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2014年9月11日,气体有限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298985)。 发行人系由气体有限以截至2018年2月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折股,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5日,广钢集团出具《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批复》(钢企集发[2017]216号),同意气体有限按照《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9日,气体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气体有限以2018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第1月到第2月审计报告》([2018]京会兴粤分审字第59000257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气体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0,501.26万元。2018年4月1日,国众联出具《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所涉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价报字(2018)第2-0400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气体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71,235.90万元。前述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于2018年8月14日完成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2018年9月30日,气体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气体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的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60,501.26万元折股55,981.448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55,981.4484万元,净资产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公司发起人广钢集团与广钢控股签署《发起人协议》,全体股东决议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制定《公司章程》。2018年10月16日,广州市工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702693J)。2018年11月2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2018]京会兴验字第59000004号),经审验,公司已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净资产60,501.26万元中的55,981.4484万元折为55,981.448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已收到发起人股本55,981.4484万元。2022年11月12日,容诚会计师复核了上述验资报告并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2018]京会兴验字第59000004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2020年3月,公司通过现金购买取得林德气体与普莱克斯合并时国家反垄断要求剥离的氦气业务和广州广钢、深圳广钢、珠江气体、粤港气体四家合资公司中林德气体持有的50%股权。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一)重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6月,原全球第二大气体公司林德气体和第三大气体公司普莱克斯宣布签署企业合并协议;2017年8月,林德气体和普莱克斯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2018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林德集团与普莱克斯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认为此项集中在全球氦气等稀有气体、广东省液氮、液氧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其中包括要求拟合并方剥离部分氦气业务以及剥离林德气体在广东省与公司设立的广州广钢、深圳广钢、珠江气体、粤港气体四家合资公司中持有的50%股权。公司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致力于建设国内自主可控的电子大宗气体供应链,于2019年获批成为国家反垄断要求剥离的氦气业务和四家合资公司50%股权的唯一适格买方,并以此为契机,逐渐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公司。(二)重组具体情况1、购买氦气业务2019年12月,公司与林德气体和普莱克斯签订氦气业务的《主购买协议》,主要内容包括:①客户合同的转让:向公司转让接近9,000万标准立方英尺的氦气客户合同;②氦气采购合同的背靠背安排:林德气体与公司签署氦气采购合同的背靠背协议,约定林德气体将其与澳大利亚达尔文、卡塔尔一期、卡塔尔二期、俄罗斯阿穆尔四个气源地的氦气采购合同中部分氦气产能转让给公司;③根据公司的需求提供相应辅助支持。上述氦气业务的交易价格为14,500万元,2020年3月完成交割。同时,根据《主购买协议》,公司与林德气体陆续签署了客户转让合同、采购的背靠背协议等。2、购买林德气体持有的四家合资公司50%的股权2020年1月,公司分别与林德港氧、林德香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家合资公司50%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59,049.62万元,2020年3月完成交割。(三)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2019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同意林德与普莱克斯合并案拟剥离氦气资源买方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24号)、《关于同意林德与普莱克斯合并案拟剥离合营企业股权买方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26号),同意广钢气体成为拟剥离氦气业务和四家合资公司股权的买方。2019年7月,广钢气体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氦气业务和四家合资公司各50%的股权。2019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同意林德和普莱克斯合并案氦气资源出售协议等相关文件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43号)、《关于同意林德和普莱克斯合并案合营企业股权出售协议等相关文件的通知》(反垄断执行[2019]44号),同意关于氦气业务及合资公司股权剥离的相关文件。2020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61号),决定对广钢气体收购林德公众有限公司部分业务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截至2020年3月,四家合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全部完成,本次收购相关的转让价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广钢气体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各项权益。(四)重组后的整合情况公司重组完成后,对其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整合,整体纳入公司体系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业务体系,业务协同度亦显著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研发实力和运营能力进一步提高。
商业规划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光纤通信、光伏、新能源、LED等电子半导体领域,以及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先导作用,被喻为“工业的血液”。长期以来,外资气体公司因技术壁垒、资本和人才优势主导了国内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显示等领域的电子大宗气体供应。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电子半导体行业提供领先的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解决方案,坚持差异化国际竞争和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气体生产运营经验,形成了ppb级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的制备及稳定供应能力。公司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装置,可以稳定生产并持续供应ppb级超高纯氮气,能够满足集成电路制造对气体供应能力的严苛要求,突破了外资气体公司的技术壁垒。氦气是电子半导体产业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全球的氦气资源几乎完全被美国、卡塔尔等少数国家拥有,外资气体公司凭借对氦气资源和供应链技术的先发优势,掌握了全球的氦气供应。公司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围绕氦气完整供应链形成了自主可控的技术能力,成为进入全球氦气供应链的第一家内资气体公司。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服务,已发展成为国内极少数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综合性服务商,产品得到众多国内外主流电子半导体厂商的认可,并取得良好的市场口碑,与林德气体、液化空气、空气化工三大外资气体公司形成“1+3”的竞争格局。(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541.47万元,同比增长19.20%;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59.80万元,同比增长35.73%;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91.94万元,同比增长39.09%;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25,346.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3,032.17万元。(二)报告期内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业务开拓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获取了西安欣芯、广州增芯、广州广芯、深圳赛意法、北京赛莱克斯等电子大宗气体项目,巩固了公司作为电子大宗气体领域内资领先的地位。积极推进合肥综保区、华星光电t9、合肥长鑫二期、北京长鑫集电、上海鼎泰匠芯等多个重点项目电子大宗气站持续建设并陆续实现商业化,带来业绩增长。在氦气业务方面,随着广州、武汉氦气生产基地相继竣工投产,同时公司开拓更多氦气资源,开发国内外优质氦气终端客户,通过投资建设、强化运营、拓展终端建立日趋完善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市场供应能力稳步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氦气业务的领先地位。公司依托电子大宗气体核心产业,发挥现有超高纯电子大宗气体现场制气优势,重点拓展国内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等高科技领域,并依托现场制气业务中客户的粘性以及对客户业务的深入了解,进一步研发生产供应电子特气产品,积极推进C4F6、HCl等产品研发和建设,为电子半导体领域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气体解决方案。2、科技创新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本年度研发支出累计投入8,875.96万元,同比增长23.79%。公司围绕系统级制气技术、气体储运技术、数字化运行技术、气体应用技术等在内的核心技术,开展研发项目50余项。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自主开发了亚超临界二氧化碳输送技术,成为世界少数掌握此技术的公司,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在气瓶智能充装系统应用的基础上,推出新一代气瓶智能操作系统“HandlingPilot”,通过计算机视觉技术和机器人技术,实现气瓶充装“无人”化。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与员工签订了相关保密协议。202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申请专利39项,获得专利授权22项,截至2023年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11项,比上年末增长了24.72%。3、内部治理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内控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制度,及时发现风险并予以解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4、信息披露及防范内幕交易方面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保持公司的运营透明度,保障广大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动态。针对内幕交易防范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内幕信息范围,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强化内部信息流转管控。公司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禁止内幕交易的警示与教育活动,强调保密义务的重要性,并敦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严防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2619213 20.66
2 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251916518 19.09
3 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681309 4.3
4 井冈山市大气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918130 4.01
5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64098 2.51
6 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64097 2.51
7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6003946 1.97
8 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商贸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17212 1.79
9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17212 1.79
10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17212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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