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各种供暖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铸造、覆膜砂加工、销售;五金配件、工具、机械设备零配件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家准许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一直秉持让客户满意的宗旨,以提供高品质的专业产品为使命,努力将公司塑造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热交换器专业服务商。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行业的企业之一,在长期的研究和生产实践中不断进行技术积累和工艺优化。
公司十几年来为欧洲市场提供符合CE标准的高质量精密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在家用和商用热交换器方面积累了精湛的生产技术。
公司拥有生产设备和丰富的产品经验,热交换器产品全部供应欧洲市场,单个或单片交换器热输出功率从20KW到150KW。
公司拥有各种规格的冷芯热芯砂芯设备、机器人重力浇铸和低压浇铸中心、CNC加工中心等设备,铸造生产线能够年产60万件不同种类的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
同时,公司拥有数十年覆膜砂制造经验,能够根据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稳定,专业性较强,主要人员均长期从事铝合金热,交换器行业,对行业认识深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不同需求,协助客户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性能领导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行业的新技术发展方向。
公司在英国设有全资子公司,与欧洲客户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持和售后物流服务。
公司本着执著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以可靠的信誉,精湛的技术,为客户奉献产品和服务。
前进暖通通暖未来!
2024年度,在俄乌冲突升级、地缘政治局势加剧、通货膨胀高位运行、需求和投资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冲击下,欧洲地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燃气壁挂炉行业市场相对低迷。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22.02万元,同比下降17.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3.62万元,同比下降45.41%。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坚定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始终将产品质量和客户需求放在首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保持与下游客户进行深入沟通,不断了解客户需求并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客户实现稳健合作。
国内冷凝式热交换器市场方面,公司已与现有客户在商用锅炉领域进行可持续性的市场探索,并积极推动与现有客户在产品试生产和销售阶段的进一步合作。
为保持业务多元化拓展能力,公司持续维护进入汽车零部件(铝铸件)行业的技术工艺。
公司虽在报告期内未与已处于送样、报价阶段的客户达成合作,公司仍将以技术沉淀为后盾积极寻求多元化业务领域的新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新增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国家标准2项,进一步体现了公司的科技创新、研发能力以及业内对公司专业技术能力的认可,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日进投资、宁波力天、杨文生、尤敏卫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
2015年12月3日,日进投资、宁波力天、杨文生、尤敏卫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日进投资拟认缴1,800万元,宁波力天拟认缴870万元,杨文生拟认缴300万元,尤敏卫拟认缴30万元。
2015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一系列议案。
2015年12月23日,发行人取得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00MA28J1L67R。
1、2017年12月,股份转让2017年12月,宁波力天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7%股份(对应810万股)转让给李柠,此次股份转让已履行的主要法律程序如下:(1)2017年11月26日,宁波力天与李柠就股份转让事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力天同意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7%股份以人民币2,1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柠,李柠同意以2,1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前述股份。
(2)2017年12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宁波力天将其持有发行人的810万股以每股2.62元的价格作价2,125万元转让给李柠,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3)2017年12月12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
2、2018年12月,股份转让2018年12月,杨文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股份(对应30万股)转让给刘海云,李柠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1%股份(对应63万股)转让给闫劲明,每股转让价格4.66元。
此次股份转让已履行的主要法律程序如下:(1)2018年12月2日,杨文生与刘海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文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股份以人民币139.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海云,刘海云同意以人民币139.7万元的价格受让前述股份。
(2)2018年12月16日,李柠与闫劲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柠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1%股份以人民币293.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闫劲明,闫劲明同意以人民币293.6万元的价格受让前述股份。
(3)2018年12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根据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4)2019年1月4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程序。
3、2019年8月,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019年7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发行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3,000万元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900万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0.8元,共计派发人民币240万元。
转增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由3,000万元增至3,900万元。
2019年8月29日,发行人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12月2日,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7631号”《验资报告》,经天职国际验证,截至2019年8月31日,发行人的实收资本(股本)为3,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