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全称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苏州规划
企业英文名 Suzhou Planning &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实际控制人 朱建伟,张靖,钮卫东,李锋 上市代码 301505.SZ
注册资本 8800 万元 上市日期 2023-07-19
大股东 李锋 持股比例 8.98%
董秘 王佳琦 董秘电话 0512-65309772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贾丽娜、刘鑫康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苏州市十全街747号
企业介绍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1992-03-26
组织形式 民营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466951123Y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李锋
电话 0512-65189558 传真 0512-65185128
企业官网 www.szpd.cc 企业邮箱 zqsw@szpd.cc
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为政府及各类开发建设主体提供精准有效并兼具操作性的城市规划建设解决方案。公司以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为核心业务,进一步延伸至工程总承包及管理领域。同时,公司基于在规划、市政、交通等领域几十年来形成的技术沉淀与业务资源,融合信息技术,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至智慧城市领域
经营范围 承接城市规划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文物保护规划(乙级)、古建筑维修保护(乙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编制、论证、咨询和评估等(二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乙级);全过程工程咨询;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服务;软件开发;科技咨询及技术推广;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图文设计与制作;模型制作;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简介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立足苏州、走向全国,以技术性﹑经济性、政策性、社会性的业务理念为指导,以规划延续性﹑延伸性的业务路线为特色提供涵盖城乡规划、市政规划、交通规划、景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等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类服务。公司已经取得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粱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等多项资质,是江苏省同时具备城乡规划、市政工程(道路﹑桥梁)设计、建筑工程设计三类甲级资质的知名民营规划设计公司之—。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历史文化保护研究中心﹑城市更新研究中心、交通研究中心、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苏州传统民居特点与保护技术研究中心和古建研发中心﹔承担了省厅级、市级多项课题;拥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职称员工89人,中级职称员工83人,国家各类注册工程师37人;拥有1项发明专利及20项实用新型专利。本公司是2016年江苏名牌企业、AAA级江苏省信誉咨询企业,2017年10月27日,被认定为瞪羚计划企业。 此外,公司是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理事单位、《规划师》理事会理事单位、《上海城市规划》理事会理事单位、江苏省科技咨询协会理事单位、江苏省城市规划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理事单位﹑苏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苏州市城市规划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自成立至今,公司获得200余项国家级/部级﹑省级奖励,超400项市级奖励和荣誉。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构建了优良的业务团队、持续的自主创新机制、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优质的设计服务理念和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公司将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倡导“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院风,聚焦于行业最新设计理念、技术的创造与研发,重点发挥苏州古城保护规划特色,并积极响应国家最新行业政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产城融合等)﹐紧跟行业发展的最新潮流,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社会和客户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发展进程 1991年3月,苏州市编制委员会向苏州市规划设计院作出“苏编发[1991]22号”《关于同意组建苏州市规划设计院的批复》,同意设立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主管单位为苏州市城市规划局。1992年3月,经苏州市城市规划局、苏州市建设委员会等主管部门批准,苏州市规划设计院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5年11月,根据苏州市编制委员会、苏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作出“苏编发[1995]62号”《关于“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更名的批复》,苏州市规划设计院更名为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2年12月24日,苏州市推进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苏企改[2002]6号《关于再下发部分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名单的通知》,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属于该批转企改制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之一。2003年2月20日,苏州市规划局出具苏规组[2003]25号《关于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行转企改制的批复》,同意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行转企改制。 公司是由规划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经规划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以规划有限截至2012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8,063.70万元按照1:0.3654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6,6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月1日,公司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5000000296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600万元。
商业规划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致力于为政府及各类开发建设主体提供精准有效并兼具操作性的城市规划建设解决方案。公司以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为核心业务,进一步延伸至工程总承包及管理领域。同时,公司基于在规划、市政、交通等领域几十年来形成的技术沉淀与业务资源,融合信息技术,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至智慧城市领域。1、规划设计业务规划设计是在研究区域国土空间格局基础上,根据城市和乡村地区的地理环境、历史人文、经济发展状况等客观条件制定适宜未来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的整体发展计划,对包括土地利用、区域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与前提,在城乡发展中起着从战略引领到总体控制再到建设统筹的多层次指导作用。根据规划对象的不同,公司目前的规划设计业务可划分为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其中,城乡规划是规划设计业务的主体,根据规划涉及空间范围和规划详细程度的不同,城乡规划可以进一步分为总体与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专业领域的不同,专项规划可以进一步分为交通规划、市政规划、景观规划等。2、工程设计业务工程设计是根据具体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工程设计需要把建设工程希望达到的效果与社会、国家的控制性要求统一起来,在满足工程需求的同时,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产业政策、技术规范,接受国家和地区规划的指导。工程设计类业务作为规划方案与具体工程施工建设的中间环节,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环节。先进合理的工程设计,对于建设项目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起着关键性作用。根据工程设计对象的不同,公司目前的工程设计业务可划分为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分别是前期不同规划类型项目的延伸。3、工程总承包及管理业务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管理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报告期内,公司的工程总承包及管理业务主要分为两类:第一,公司依托设计专业技术、经验优势和品牌影响力,联合具有专业优势的施工方等单位参与联合体投标,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服务,并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第二,公司独立承包工程项目,以设计牵头,充分发挥公司在设计领域的技术优势,并对施工环节进行分包和统筹管理。4、智慧城市业务智慧城市业务,是基于公司在规划、市政、交通等领域几十年来形成的技术沉淀与业务资源,融合信息技术,形成包含规划、市政、交通等领域不同应用场景的信息化平台软件产品及相关技术成果,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城市信息分析管理与决策的支持工具。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城市开发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城市基础操作平台,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是未来的发展重点,也为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二)公司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根据采购内容是否与项目直接相关,公司的采购类型分为项目型采购与非项目型采购,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型采购项目型采购的内容主要包括协作分包、文本效果图等。协作分包是指在业务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如资质要求、时间进度、现有业务资源等因素,向外部单位采购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业务分包、外协服务。文本效果图主要是指晒图、平面、模型、动画效果图制作、文印材料和装订等。为保证设计质量及项目进度,公司在供应商选择时通过考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履约能力、合作历史、采购成本等因素决定是否将其纳入供应商库,按公司相关流程审批后签订业务分包或外协合同,并在后续合作中对供应商库持续跟踪。(2)非项目型采购非项目型采购主要是指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房租物业、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设施、应用软件、通讯信息系统等物资或服务的采购。该等采购系根据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由公司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并执行。2、业务承接模式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获取项目。(1)招投标模式招投标模式是目前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行业承接业务较为常见的模式。近年来,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通过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同时,经过多年市场积累,公司通过技术优势和优质服务建立了业界口碑,部分招标单位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针对其中有意承接的设计项目,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和项目的经济价值等综合信息,通过内部分析与研究做出是否参与投标的决策。经过审议确立投标意向后,公司组织编写议标文件和相关设计方案,并提交投标文件。在确认项目中标后,双方就相关合同条件履行商务谈判程序,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项目工作正式开展。(2)直接委托模式直接委托模式系客户综合考虑设计单位的资信水平、过往业绩、服务品质等因素直接选定设计单位的业务模式。经过在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行业多年的深耕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持续经营中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因而客户会根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将部分非必须招标的项目直接委托公司承担设计任务。对于该类项目,公司在获取项目信息并综合评审可行后,进行设计提案,确定项目团队、开展项目立项,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进行商业谈判、签署合同。除此之外,公司在承接部分政府客户项目时,也存在根据《政府采购法》,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政府采购方式承接项目的情况。3、项目执行模式项目承接后,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合同约定、项目定位、项目难易程度项目来源、项目人员的专业方向和项目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项目承接部门和项目团队,为客户提供各类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各业务部门与项目团队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公司管理流程执行项目设计工作,并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项目质量控制,保证项目服务质量。(三)业绩驱动因素1、政策不断加码,提供良好市场机遇公司行业下游客户为城乡建设的实施者和工程建设的需求者,包括各级政府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基础建设投资商等。公司所处行业对其下游行业的政策发展及客户需求具有较强的依附性。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以及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提升现有城乡土地利用效率工作的逐步开展,面对国家宏观政策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将积极抓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智慧城市等业务契机,在深耕原有业务区域的同时,积极寻求并开拓新的市场区域,不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业务规模。2、数字化赋能行业,带来新的业务空间数字中国、智慧社会驱动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构建“以安全建设为前提、以数据汇聚与计算为先导、以广泛智慧应用为驱动”的新型智慧城市,已成为当前建设潮流。新一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智慧城市作为数字经济的首要应用场景,将成为新基建的重点服务对象。数字化不断对行业进行赋能,为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动能和市场空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和政策号召,将公司业务延伸至智慧城市业务,经营范围不断扩展,品牌形象与影响力持续提升。同时,通过建设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四)主要经营情况2023年,外部宏观经济整体承压。在此背景下,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应对,凭借优秀的服务能力和良好的服务质量,坚守主业,经营业绩整体保持稳定、略有下降。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819,128.91元,同比下降3.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53,288.37元,同比下降1.8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82,517.09元,同比下降9.18%。2023年,公司继续提高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研发能力。报告期研发投入27,946,291.26元,同比增长14.68%,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15%。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为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23年,公司新增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专利72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拥有著作权52项,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3项,作品著作权9项。2023年,公司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5532),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有效期为三年。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利于公司持续自主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在拓展市场机会的同时,高度关注服务质量,通过逐步优化项目管理流程,严格把控作品质量,不断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优质服务,受到客户的长期信赖与良好评价,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2023年,公司新增获得省市级各类奖项共99项,其中获得省级奖项21项,如张浦镇(南港和大市片区、长江路以东片区)控源截污勘察设计项目、苏州桃花坞唐寅故居遗址复原整治与更新工程项目等;获得市级奖项78项,如苏州市三香路沿线城市更新与城市设计、古城历史文化遗存信息化建设项目、苏州街、相城经济开发区凤湖路建设工程项目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荣获包括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江苏省优秀工程设计奖在内的300余项国家及省部级、700余项市级奖励和荣誉。近年来,公司逐渐成为行业内历史文化保护和新兴技术理念应用的代表性企业之一,参编多项国家各级规划相关标准规范,如参与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发起的国家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并承担多项国家级、省级研究课题和国际研究课题,如作为课题主要研究方参与了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全球环境基金缓解大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碳排放”(TF014206-CN)研究课题之一《制定苏州古城区拥堵收费技术方案》的研究工作,该课题曾获“2017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2023年上半年,公司参与制定1项团体标准《防沉降井盖》(T/CECS10274—2023),该标准现已公开发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
净利润(万元)
资本公积(万元)
未分配利润(亿元)
每股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企业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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