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稀土废料回收;高性能永磁材料生产;废稀土抛光粉、荧光粉废料加工。。
经营范围:稀土废料回收;高性能永磁材料生产;废稀土抛光粉、荧光粉废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稀土抛光粉废料、稀土荧光粉废料等稀土固废的资源化回收加工服务,以及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子公司兆昱公司主要从事钕铁硼废料的资源化回收和深加工服务;子公司健博公司主要从事稀土荧光粉废料的资源化回收服务,目前还未正式投入生产;子公司泽宇公司主要从事稀土化合物、稀土材料产品的贸易经营。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稀土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主导产品为稀土氧化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40.63万元,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9.70万元,公司经营绩效保持了较为良好水平,基本完成了公司管理层上年底预设的目标任务。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40.63万元,较上年同期(73,221.89万元)有所下降,下降幅度12.68%。
其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资金相对紧张,制约了稀土废料的供应能力,产能负荷未能得到有效释放;受此影响,直接导致稀土氧化物等主导产品出货量不足,相应的产品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9.70万元,较上年同期(5,244.57万元)有所下降,下降幅度19.16%。
其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受公司生产负荷不足的影响,劳动生产率未能达到应有之水平;尽管处身于客户需求旺盛、产品供不应求的市场态势下,报告期内仍然出现经营业绩下降的情况。
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5,192.72万元,相比本期期初(93,392.62万元)有所增加,增加幅度1.93%;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54,000.25万元,相比本期期初(49,760.56万元)有所增加,增加幅度8.52%;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43.27%,与本期期初(46.72%)有所下降。
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的公司负债总额相比期初值下降2,439.59万元。
总体而言,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经营业绩仍保持在良好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和子公司所承担的2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均已逐步进入产业化阶段,其将成为今后业务收入和业绩贡献的重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行业情况:1、报告期内,稀土行业景气指数一直处于良好状态,并在报告期中的较长一段时间内呈稳定态势;良好的市场景气以及稳定的市场价格,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是有利的。
2、随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稀土投资项目核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7]127号)出台落地,其目的在于加强稀土战略资源保护,深入推进稀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稀土项目核准与行业规划、大型稀土集团组建、技术改造、规范管理等政策的密切结合,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控新增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产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到本细分行业,报告期内,政策层面上针对稀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准入条件明显提升,行业监督的趋严以及制度化,有利于稀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规范化经营企业的经营环境,也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发展。
(三)财务分析: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较上年末增加101.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给予长期稳定客户的商业信用有所增加。
需要说明的是,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相比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处于较低水平。
2、固定资产项目,较上年期末减少19.41%;主要原因是:累计折旧增加1,950.79万元。
此外,报告期末在建工程科目余额新增290.53万元。
公司资产结构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尤其表现在存货(主要是压槽料液)资产权重较大。
与国内稀土上游几家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横向比较,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结构为优良状态。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营业收入项目、净利润项目变化的主要原因见“(一)经营计划”章节;营业成本的变化与营业收入的变化有紧密关联性。
2、管理费用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30.1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存在停产损失760.41万元;研发费用项目,较上年同期减少35.54%,其主要原因是有2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过前期研发后在报告期内已逐步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销售费用项目,较上年同期下降44.6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采用精益化管理,全面控制销售费用。
3、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变化的原因是报告期内稀土产品价格整体处于一段时间以来的历史高位。
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了148.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明显增加(报告期内,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67,320.63万元,同比上期增加4,219.98万元)。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15.42万元,同比上期减少3,878.5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829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467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归还借款)增加2,522.81万元。
2012年06月04日,自然人梁浩、梁健共同签署《连云港健发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连云港健发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健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梁健出资3,000万元,梁浩出资2,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一般经营项目为高性能永磁材料生产、废稀土抛光粉、荧光粉废料生产。
2012年06月13日,连云港公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限公司出具连公会验(2012)24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06月13日,健发有限已收到货币出资5,000万元。
2012年06月13日,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健发有限成立,并核发了注册号为3207210000865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06月13日,健发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梁健将其所持有的60%股权(3,000万元)中的750万元转让给郭敏、将其中的500万元转让给李晓琼,同意股东梁浩将其所持有的40%股权(2,000万元)中的500万元转让给李晓琼。
2012年06月13日,相关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出资额平价转让。
2013年12月23日,健发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郭敏将所持有的15%股权750万元全部转让给张宇。
2013年12月23日,相关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出资额平价转让。
2013年12月23日,健发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2014年7月25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东稀土拟对健发有限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健发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和谊评报字【2014】1105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014年11月28日,广东稀土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广东稀土对健发有限实施增资入股,通过本次出资持有健发有限35%股权。
2015年01月13日,健发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广东稀土为公司新股东,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3,690万元,本次注册资本增加8,690万元,其中广东稀土增资4,791万元、梁健增资1,364.65万元、梁浩增资1,169.70万元、李晓琼增资779.80万元、张宇增资584.85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5年01月20日,连云港连瑞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瑞鑫验字(2015)第677631592-004号《验资报告书》,确认截至2015年01月20日,健发有限已收到股东梁健、梁浩、李晓琼、张宇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3,899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5年01月28日,连云港连瑞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瑞鑫验字(2015)第677631592-010号《验资报告书》,确认截至2015年01月26日,健发有限已收到股东广东稀土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4,791万元,为货币出资。
2015年01月19日,健发有限将上述增资行为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08月03日,健发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梁浩将其持有的公司668万元出资额以1,167万元转让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年10月15日,相关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10月15日,健发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06月06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字(2016)第110ZB527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04月30日,健发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9,550.160910万元。
2016年06月07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苏评报字(2016)第004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04月30日,健发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3,003.40万元。
2016年06月16日,健发有限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健发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9日,公司取得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320707596999862H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苏广晟健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6】1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