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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环境 - 870942.NQ

苏州科大环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7-02-24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Suzhou Keda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Co.,Ltd.
成立日期
2003-07-30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科大环境
股票代码
870942.NQ
上市日期
2017-02-24
大股东
王学华
持股比例
44.18 %
董秘
高超
董秘电话
13962121324
所在行业
商务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薛伟、杨海峰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苏州科大环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505752733063N
组织形式
中小微民企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03-07-30
法定代表人
赵健忠
董事长
王学华
企业电话
13962121324
企业传真
0512-68026619
邮编
215123
企业邮箱
13962121324@163.com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14幢4F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环境影响评价业务,以及环保设备选型、集成及销售与环保工程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环保项目投资;环保材料研发生产;水处理药剂的研发生产;环保节能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环保设施的运营管理;环境技术咨询;自产设备的租赁;销售:环保节能设备及配件、非危险化工产品、仪器。

公司是专业从事污水、废气、噪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运营管理的高新企业,具有环境工程(工业废水、有机废气)乙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公司通过了ISO9000论证,并荣获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兄弟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专业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咨询、环境工程设计和环保设备制作安装,公司成立之初即以苏州科技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技术依托,不断开拓业务范围。

2006年3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资质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971号),2007年—2011年环保总局先后批准化工石化医药、轻工纺织化纤、社会区域类、冶金机电类报告书编制资质;2011年初江苏环保厅批准我公司为清洁生产审核机构,2012年公司12人完成省厅应急预案编制考核,批准我公司为应急预案编制机构。

公司同时拥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及工业废水、有机废气治理资质书。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共有技术人员90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6人,其中3人2006年入选原国家环保总局专家库,2人入选苏州市环境应急预案专家库,公司现有注册环评工程师20人,注册环保工程师2人,二级建造师6人,环境监理工程师6人,清洁生产审核师16人、31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证。

公司拥有两项一体化的中水回用装置专利和多项先进的实用技术,如UASB技术、催化氧化技术等,这些专有技术在工程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对外不断加强协作,拓宽服务领域,探索环评新思路;对内严格质量管理,技术上由资深环保专家指导和把关,依托现代化的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利用公司自身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网络,通过近年来不懈的努力,公司业绩不断提升,得到了客户和环保部门的认可。

商业规划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以经营发展战略为方向,以2018年经营计划为目标,重点加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团队建设及技术服务创新。

2018年度公司积极维护发展环境咨询业务,印染废水处理服务稳步推进,各项经营指标实现稳定增长。

一、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6,355,840.62,较上年末增长44.43%;负债总额79,895,364.31元,较上年末增长55.90%;净资产36,460,476.31元,较上年末增长24.37%。

已实现公司预期目标。

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292,749.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80%,主要原因是环境影响评价收入的增加和环保工程及设备销售收入的增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4,502.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56%,完成预期目标。

三、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90,914.6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3%,主要原因是公司规模扩大,很多分公司2018年开始业务增多,子公司业务增加。

(二)行业情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绿色发展的决心,环保行业己进入一个可预期的快速增长周期,符合公司立足环保产业发展的需要,相关政策也会很大地促进公司在环保行业的发展。

2018年12月29日,新版《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通过审核,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行政许可。

生态环境部通过制度手段对环评行业进行规范,以及推动环评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优胜劣汰也会更加明显,对环评机构的综合能力要求更高,承担的责任也更多。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

新法明确,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新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规范化、法制化。

纺织印染行业能耗约占全国产业总量的4.4%,水耗约占8.5%,废水排放量占全国废水排放的11%左右,每年20-23亿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每年约24-30万吨,全工业行业占比在9%左右。

印染作为水污大户,其废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总量分别位居全国工业部门的第二位和第四位,占纺织业废水七成以上。

随着环保行业不断深入的发展,对环保的需求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环保行业对整体环境解决方案需求不断提升。

公司对产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动向具有较深的理解和较强的洞悉能力,致力于通过业务和技术创新,系统地、深层次地挖掘和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

本公司作为集环境技术咨询,环保设备选型、集成及销售与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商,在市场竞争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发展进程

2003年7月30日,经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注册号为3205122100947。

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节能工程的规划、设计;环保节能设备的开发、设计、销售;环保设施的运营管理。

公司法人代表为赵健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其中苏州科太科贸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1万元,持股比例为51%,朱松泉出资人民币49万元,持股比例为49%。

苏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立会验字(2003)42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03年7月21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证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其中由苏州科太科贸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1万元,朱松泉出资人民币49万元。

2003年12月17日,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朱松泉将其持有的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股权转让给王学华;朱松泉将其持有的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给赵健忠。

同日,朱松泉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和王学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00元;朱松泉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和赵健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0,000元;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3年12月17日,苏州科太科贸有限公司与王学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州科太科贸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给王学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10,000元。

2003年12月19日,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

2010年6月1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朱松泉将其持有的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赵健忠,并就本次股权变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1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王学华持股55%,赵健忠持股45%,合计100%。

2010年6月25日,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

2013年6月13日,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000万元,王学华以货币增资人民币300万元,赵健忠以货币增资人民币200万元。

2013年6月24日,苏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瑞(2013)B18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6月24日止,苏州科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收到王学华、赵健忠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王学华持股60%,赵健忠持股40%,合计100%。

2013年6月26日,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

2016年9月3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以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为基础确定。

(1)确认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30日出具的和信审字(2016)第000669号《审计报告》及其审计结果。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380,194.24元,总负债为3,214,764.69元,净资产为16,165,429.55元。

(2)确认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0771288号《评估报告》。

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7,502,472.29元。

2016年9月3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090号《验资报告》,确认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净资产中人民币10,000,000.00元折股,股份总额为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余额6,165,429.55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6年9月29日,股份公司取得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5752733063N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