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ATM设备安全防护产品的创新设计、生产及销售,智能控制软件的研发,系统安装及相关设备贸易。。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工程及软件开发;电子产品(不含国家专控类)销售及维护;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安装和租赁运营、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安防技术、自动化、电气、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管道工程施工(以上凭资质证经营);自助银亭(不含金融ATM存取系统)、多功能服务亭、防护舱的生产、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 ATM 设备安全防护产品的创新设计、生产及销售,智能控制 软件的研发,系统安装及相关设备贸易。
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 1-4 月,公 司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272,374.08 元、 30,403,853.66 元和 9,450,373.41 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均为 100.00%,公司主 营业务明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期末资产总额19,496,254.36元,较上期末19,559,151.45元减少0.32%;负债总额16,457,063.95元,较上期末16,777,748.19元下降1.91%;净资产3,039,190.41元,较上期末2,781,403.26元增加9.27%。
净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控制成本,减少费用,加之挂牌补贴资金到帐,本期盈利257,787.15元。
2、经营成果2018年1-6月公司实现业务收入3,035,472.36元,较上年度实现的4,105,569.78元下降26.06%;本期毛利率21.94%,较上年度的26.95%下降5.01%;本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87.15元,上年度亏损1,606,961.76元,本期盈利的主要原因是:一、公司针对客户的业务项目进行选择,利润低的客户不予合作,虽然收入下降,但部分业务利润增加;二、收到财政局拨付挂牌补贴150万元,记入递延收益;三、公司下调人员工资,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3、现金流量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0,684.21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0,544.89元,主要是由于本年销售收入较去年减少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1,029,860.68元,同时本期采购支付减少,职工薪酬支付减少,本期支付税费减少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7,913,866.33元,从而使得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
本期净利润实现257,787.15元,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0,684.21元差异为1,828,471.36元。
2、本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2,651.9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2,587.55元,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收到现金1540万元。
公司的前身为山东银维科技有限公司,系由赵泽静、苏学成、许健共同出资,并经山东省工商局批准,于2008年8月18日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14日,山东中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中豪会验字[2008]第0039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2008年8月1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赵泽静、苏学成、许健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
2008年8月18日,山东省工商局核准公司设立,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5月1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为1,010.00万元,本次增资510.00万元,其中:股东赵泽静以货币形式出资357.00万元;股东苏学成以货币形式出资102.00万元;股东许健以货币形式出资51.00万元。
2011年5月11日,山东金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鲁金德验字[2011]第7367号),截至当日止,有限公司已经收到股东赵泽静、许健、苏学成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10.00万元。
2011年5月11日,山东省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年9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增加股东杨政,同意赵泽静将其所持有限公司707.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00%的股权转让给杨政;苏学成将其所持有限公司1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8.81%的股权转让给杨政;许健将其所持有限公司89.00万元、占注册资本8.81%的股权转让给杨政。
同日,上述股东之间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10月8日,上述股权转让在济南市历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手续。
2016年4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于胜云将其所持有限公司1.00万元、占注册资本0.10%的出资额转让给杨政;李明将其所持有限公司1.00万元、占注册资本0.10%的出资额转让给杨政,其余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6年4月5日,上述股东之间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4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的27名股东作为共同发起人,以2016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和评估基准日,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对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2016年6月16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同意依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6】第3-00001号《审计报告》,对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由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4月30日止的净资产10,226,286.72元,按照1:0.98765比例折合股本1,010.00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股份公司的27名发起人按照其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
同日,有限公司的27名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6年6月22日,有限公司取得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出具的“(鲁)名称变核私字【2016】第004713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为“山东银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679214522D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