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销售代理。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销售代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公司自2009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房地产营销代理服务及房地产咨询顾问服务。
公司以房地产营销代理业务和房地产咨询顾问业务为核心,为西安地区的全国性房地产开发商及省内大型房地产企业提供房地产一体化综合服务。
公司密切跟踪房地产产业变化信息,建立了集调研、策划、渠道开拓、营销于一体的大数据综合服务体系,凭借专业的营销及策划团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专业的营销代理及咨询顾问等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服务客户超过百余家,已为万科地产、紫薇地产、恒基兆业、长建集团、颐和集团、利君地产、泰华置业、金地大成、福德森置业、荣德置业等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咨询顾问、 营销策划、营销代理等一体化综合服务,在西安地区房地产代理行业内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形象。
(一)经营计划面对越发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深化业务管理,加大成本管控,进一步强化市场开拓,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20.36万元,和上年度营业收入4,875.73万元相比,增长2.97%;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75.54万元,和上年度净利润786.27万元相比,减少14.08%;公司总资产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4,098.45万元,和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011.84万元相比,增长2.16%。
在业务层面,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不断优化技战术打法并形成了完善的咨询顾问、营销代理、渠道拓展等业务体系。
结合丰富的操盘经验及对市场的深入了解,不断完善“实战方法论”体系,夯实业务基础;同时,强调标准化流程的执行和落地,坚定推进“任务四步法”,即“销、策、渠”目标任务的设定、分解、跟催、即时激励奖罚等闭环动作,按日、周、月、季、年检查督促,严格考核。
在保持业务良性运作的同时,公司根据多维度的经济数据和市场研判,深挖西安市场的同时,加大周边区域的拓展力度,通过咨询顾问与营销代理的紧密配合,目前已有项目陆续落地咸阳和韩城。
两大主营业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对公司业绩的稳定和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
2009年2月10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有限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有限公司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名预核(内)字【2009】第010009011505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企业名称为: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3日,西安金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西金验字(2009)第0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2月13日,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各股东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
2016年4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同意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组建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
同意以2016年3月31日为整体变更的审计基准日,按审计后的净资产值确定一定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各股东按其在有限公司中所持股权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6年5月10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6]第020604号《审计报告》,该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3月31日(审计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612,328.30元。
2016年5月11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正衡评报字[2016]第075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3月31日(评估基准日),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价值为1,376.10万元,高于经审计净资产值。
2016年5月11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关于将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西安美城房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有限公司以《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共计13,612,328.30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计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为680万元。
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对应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作为出资,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6年5月25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将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约定了股份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管理形式、组织机构、股份种类、面值、总额及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和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2016年5月26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出具了“中审亚太陕验字(2016)第0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5月25日,贵公司(筹)已收到发起人股本金额680.00万元人民币,资本公积681.23万元人民币,所对应的资产为1,804.15万元,负债为442.92万元”。
2016年5月30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股东一致通过了股份公司筹备工作报告及筹建费用报告、股份公司的议案及章程(草案)、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同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了股份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通过了有关公司治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