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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股份 - 839950.NQ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日期
2016-11-30
上市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企业英文名
Nanjing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Co., LTD.
成立日期
2010-12-08
注册地
江苏
所在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市信息
企业简称
智通股份
股票代码
839950.NQ
上市日期
2016-11-30
大股东
南京物联网研究院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65 %
董秘
夏建军
董秘电话
025-84356534
所在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赵焕琪、冯建利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全称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代码
9132010056289005X0
组织形式
地方国有企业
注册地
江苏
成立日期
2010-12-08
法定代表人
朱翔
董事长
朱翔
企业电话
025-84356534
企业传真
025-58866405
邮编
210049
企业邮箱
xiajj@samples.cn
企业官网
办公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
企业简介

主营业务:以基于视频、射频相结合的物联网双基识别技术,提供智能交通、智慧环保等相关的信息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

经营范围: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电子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系统维护;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许可项目除外);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以提供信息运营服务或承接系统工程的方式,为用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智能交通管理和智慧环保管理等整体解决方案。

业务范围涉及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输管理、交通污染管理、智慧停车服务、大气环境监测等多个方面。

业务遍及江苏,覆盖全国。

商业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12,563.59万元,较上年增长97.70%;实现净利润789.58万元,较上年减少16.27%;公司总资产18,137.33万元,较上年增加6.7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研发情况如下:1、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公安、交通局等开展智能交通系统维护服务,积极开展数据决策与业务联动平台项目拓展,在现在客户的基础上,深挖客户数据与运营需求,通过项目建设模式创新,实现交通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的全过程发展。

积极开拓企业客户,在智慧停车、智慧城市等方面,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实现与企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2、产品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交通大数据分析、交通模型构建为核心,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共计投入研发费用883.60万元,研发投入占收入的比例为7.03%,产品研发达到预期目标,公司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智慧交通卡口监管信息平台、机动车联防联控限行执法平台、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车辆运营管理平台、停车场可视平台、车辆运营可视化平台、车辆广告推广平台等产品的研发,并申请了软件著作权,新平台的发布也获得用户一致好评,随着市场推广的不断深入,公司新产品将有力的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2019年公司总体经营思路是继续巩固智能交通业务,积极探索、开拓新业务,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发展进程

2010年12月8日,有限公司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并取得该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100000149810,设立时公司名称为南京城市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梁俊,住所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系统维护;计算机软件、硬件的设计、技术开设、销售;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许可项目除外)”。

有限公司设立时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10年12月7日,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宁三联验字【2010】第102号《验资报告》,对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5年11月18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一致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231号《审计报告》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7,907,011.86元,按1:0.848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为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合股本后超出股本部分的余额人民币17,907,011.8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69号)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117,907,011.86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股本为100,000,000.00元,折股后的余额17,907,011.86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6289005X0)。